一、快递运输过程中丢失谁负责
1、商家负责。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二、快递在运输途中丢失能否找快递公司赔偿
事实上,物品丢失了消费者不能直接就找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购买物品的当事人在得知物品丢失时候找快递派件员理论是大多数人的惯性做法,其实,即使真的是快递公司的原因导致物品丢失的,也不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这并非说消费者只能认栽,是找赔偿的对象不是快递公司,而应该是网店经营者。因为消费者和快递公司并不存在合同关系,但是消费者和购买的商家之间是有买卖合同关系。所以快速公司没有把物品送到指定的收货人手中,属于违约的情况,要向商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消费者。
商家拦截。
1、快件丢失
首先,找接收邮件的快递部门进行投诉,或者联系快递公司统一的业务受理平台,询问事情解决方法。
其次,可以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或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进行投诉。
2、包裹损坏或短
缺一旦发现了包裹有损坏或者短缺的,应要求邮递员当场开具物品损坏或丢失证明,认定责任,为以后维权保留证据;
如发生邮递业务消费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
3、快递延迟除
因极端天气、意外事故造成的配送延迟等情况(忘了还有双十一)以外,可采用电话申诉或登录国家邮政局和省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
4、损失严重
如果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证据。同时也应及时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
《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