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寄一般物品的为15公斤,装寄易碎或流质物品的为10公斤,快递小包为500克,整件不能拆开的为1公斤。 一般规定是每件包裹重量不超过20公斤,每件包裹的任何一边长度不超过1.5米,其横周长不超过3米。
EMS特快专递资费标准
(表略)
* 最大重量限度
国内:30千克
国际:20千克(寄达国另有规定的除外);易碎、流质物品的为10千克;整件无法折开分装的物品,可放宽到28千克。
注:1、北京、上海、哈尔滨、沈阳、长春、大连、济南、郑州、西安、杭州、福州、厦门、桂林、昆明、贵阳、成都、武汉、南昌、南京、海口、广州等22个城市的国内超常规业务可放宽到60千克。
2、部分开办国际超常规业务的国家和地区,其重量限度亦可放宽到60千克。
* 尺寸限度
国内邮件:
信函、文件资料类:信封长324毫米,宽229毫米,公差2毫米。无法装入专用封套的应封入纸质包装箱或特惠箱。
物品类:包装箱的最大尺寸:长度不超过1500毫米,长度和长度以外最大横周合计不超过3000毫米,公差2毫米;最小尺寸为至少有一面的长度不小于250毫米,宽度不小于170毫米,公差2毫米。如是圆卷型的包装,其最小尺寸为长度300毫米、直径60毫米;最大尺寸为直径的2倍和长度合计1500毫米、长度1500毫米(以上尺寸的公差均为2毫米)
注:北京、上海、哈尔滨、沈阳、长春、大连、济南、郑州、西安、杭州、福州、厦门、桂林、昆明、贵阳、成都、武汉、南昌、南京、海口、广州等22个城市的超常规业务,其尺寸限度为:长度不超过1500毫米,长度和长度以外的最大横周合计不超过3000毫米。
国际邮件:
信函、文件资料类:信封长324毫米,宽229毫米;公差2毫米,特殊的以能装入51号邮袋为限。无法装入标准信封且厚度不超过100毫米的文件资料可使用两层以上坚韧牛皮纸包封或装入坚韧的包装袋、起墙袋内交寄;但邮件封面必须平整,其长度不得小于215毫米,宽度不小于130毫米。
物品类: 包装箱、盒的最大尺寸:长度不超过1050毫米,长度和长度以外最大横周合计不超过2000毫米,公差2毫米;最小尺寸为:至少有一个面的长度不小于215毫米,宽度不小于130毫米,公差2毫米。如是圆卷型的包装,其最小尺寸为长度300毫米、直径60毫米;最大尺寸为直径的2倍和长度合计不超过1040毫米、长度不超过900毫米,公差2毫米。
注:国际超常规邮件的尺寸限度为:长度不超过1500毫米,长度和长度以外的最大横周合计不超过3000毫米。
* 封装要求
信函、文件资料类:
1、一般应装入特快专递专用封套内寄递。
2、扁平型:厚度不超过10毫米的,可装入特快专递邮件专用封套内寄递;厚度超过10毫米的书籍等,应用大小合适的包装箱封装。
3、圆卷型的,封皮不得短于内件,圆卷尺寸应符合上述尺寸限度规定,长度较大时,应内衬坚实的圆棍或采用硬质塑料的圆筒作外包装物。
物品类:
1、应按所寄物品的性质、大小、轻重、寄递路程远近和运输情况等,选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妥为包装,以能防
止:
(1) 封皮破裂,内件散落;
(2) 封皮材料变形;
(3) 伤害处理人员;
(4) 污染或损毁其他邮件;
(5) 因寄递途中挤压碰撞、摩擦震荡或气候、湿度影响而发生损坏。
2、柔软、干燥、耐压的轻型物品(如衣服、布料、袜子等),可用塑料袋套包装,再装入专用封套或邮政包装
箱内。
3、硬质物品不得使用专用封套封装。
4、较轻的金属物品或贵重物品,应用坚实的金属或硬塑料制成的内箱匣或特制的包装箱匣封装。包装箱、匣
的尺寸应符合相关规定。
一般在20千克以内的金属物品,可使用双层邮政包装箱封装,箱内用硬泡沫塑料将内件衬垫、填塞妥当。
5、油腻、腥味和容易返潮的物品应先用塑料袋妥为封装,用热压封口(或用其他方法密封),再用邮政包装箱包装。
6、易碎物品,封装时应在内件之间及内件与箱板之间用柔软、轻质的填充物(泡沫塑料填充品、棉絮、瓦楞纸等)填塞妥当,使其不能在包装箱内晃动,以防在运输途中损坏。
7、流质和易融化物品及着色干粉应装入完全密封的容器内,再装入纸质箱、盒内,箱盒内要用吸附性强的填充物填塞妥当,以备容器破损时能把流质吸尽。
附注: 1、不准使用旧封套和自制的封套。
2、需要使用箱、盒封装时,一律采用纸质包装箱、盒;瓦楞纸板表面不得出现露楞现象。
3、包装箱、盒应用透明邮政专用胶带封固。
4、邮件重量超过5千克时,箱、盒外必须用非金属捆扎带箍紧。
5、捆扎时先将邮件详情单牢固粘贴在邮件封面上再行捆扎,但捆扎带不应覆盖详情单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