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快递行业经营行为和加强行政指导,提升快递行业履职能力的行为。
1、对从事物流、快递业务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开展拉网式清查,要求必须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2、组织快递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引导其加强行业自律,履行服务承诺,自觉清理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物流投诉监管部门电话
法律分析:物流是归交通运输管理局管。所以向交通运输管理局投诉。1、首先确认发货时候的单据完好,这是能够成功理赔的唯一证据。电话通知客服要求理赔,等待客服记录上报处理最快一周,没有最慢只有更慢。等待期间尽量多给客服打电话要求尽快解决。2、在容忍期限内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的话,直接到物流所在地工商局网站投诉窗口投诉!大家不要总片面的觉得机关单位一定不靠谱,多次尝试的结果就是工商局网站投诉真的很靠谱!跟对方实事求是的说明自己的情况的同时一定强调自己是“个人发货行为不是公司为”!,如果说是公司发货,那就只能走法院了,工商局没有执行权,但是有监督权利。一般会在一周内得到工商局的回复电话,通知第一次调解结果。3、事实是很多物流公司的分理处都没有工商注册,也就是属于无照营业,以此来降低成本。所以能够合法管理他们的直属机关就是工商局。一般工商局在几次调解无效后都会致电物流公司法人的电话,所以无论工商局有没有处理权限,他们都能够为你向丢货物流分点的总部告上一状,并有权通知物流公司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流公司应该由什么部门监管
物流投诉监管部门电话为12328。“12328”热线作为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业务范围覆盖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海事、搜救等业务领域;
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倾听民声、畅通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载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心声、反映利益诉求、参与行业治理的重要渠道。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
第八条 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经营主体
第九条 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物流公司应该由对应级别的邮政管理局监管。
邮政管理局是市(州、盟)以上邮政类业务(包括快递市场)的行政监管部门,最早出现于2006年;邮政管理局是中央直属机构,国家公务员行政编制(纳入每年中央直属国家公务员考试)。
:邮政管理局与邮政公司(原称"邮政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单位。邮政管理局是市(州、盟)以上邮政类业务(包括快递市场)的行政监管部门,最早出现于2006年。
邮政公司(原称"邮政局")是邮件寄递(生产)单位。邮政管理局是中央直属机构,国家公务员行政编制(纳入每年中央直属国家公务员考试);邮政公司是国有企业组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