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快递员连车带40余快件被偷,并没有找回。?
快递公司负责人称,车上有40多个快件,价值一万元左右。目前已经立案小偷仍在逃。
大城市的快递员用车大部分都是公司统一配发,一些小城镇都是要自备三轮车或电动车收派件。
快递员是使用快递专用工具、设备和应用软件系统,从事国内、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快件揽收、分拣、封发、转运、投送、信息录入、查询、市场开发、疑难快件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自从发生广东一快递员连车带40余快件被偷事件以后,快递公司都为快递员用车加了锁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在《邮政法》中被称为“快件”,并不属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根据《邮政法》规定,其损失赔偿应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2、快递公司与客户间形成的是运输合同关系,一旦因快递公司原因造成客户货物无法安全抵达目的地,快递公司便属合同违约,当然也侵害了客户的财产权,及时找寻丢失货物是快递公司的合同补救措施,按价赔偿则是快递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寄递的包裹丢失的,由寄件人和快递企业按快递合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如果快递合同未约定赔偿事项的,对由保价快件,按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如果寄件人能证明所丢失物品的,要按物品价值进行赔偿,如果寄件人不能证明所丢失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所付邮资的三倍。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