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超时限,快递公司应无条件赔偿寄件人损失。同时,如果快递延误对收件人造成了损失,收件人可申请协商获得相应赔偿。
按照规定,同城快递超3天、异地快递超7天不到,算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应获延误赔偿,赔偿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包装要求:
1、包装基本的要求是箱子内要实,不能有空隙。标准是无晃动声,并用力摁箱子的接缝口,而不至于胶带脱落,同时是要考虑到从2米高度自然坠地确保不至于损坏。
2、空运物品的包装要特别加强,因为公路运输一般就1-2次装卸,而空运则可能会有6-7次的装卸过程。
3、单件重量不超过50公斤;标杆类货物的单件长度不得超出180厘米;板类货物长宽相加不得超出150厘米;对于过小的物品最小包装不能小于运单大小。
4、严格禁止子母包发运(指2个独立的物品通过简单捆绑、缠绕方式组合到一起成为一件物品)。
5、一般不怕摔和软质的物品(如衣物、包、毛绒玩具)可采用塑料袋(PAK袋)包装方式降低运输成本,但是要注意封口。
6、所有的内件物品先用塑料薄膜或塑料纸先做一层包装。
7、对于本来带有销售包装的物品,一般商家都已考虑到运输的风险,可在外面加包1层发泡薄膜后,再加2-3层牛皮纸并用胶带反复缠绕。
8、自己包装时可根据内件物品的不同情况选择3~5层箱,为降低成本可通过团购的方式定制一批不同规格的纸箱。
9、对于自己包装的一般物品,可准备些废旧报纸撕开揉碎了在箱内做垫充(当然用海绵或泡沫塑料碎片更好)。
10、圆桶状物品的外包装不得短于内件,尺寸较长且易折断的物品,应内衬坚实圆棍或硬质塑料的圆桶作为外包装物。快递停滞超时怎么办 如何解决快递停滞超时
最新《快递业服务标准》\x0d\根据快递服务的类型,彻底延误时限应主要包括:\x0d\—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x0d\—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x0d\赔偿原则\x0d\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x0d\A.3.1快件延误\x0d\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x0d\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x0d\寄件人与快递服务组织就是否赔偿、赔偿金额或赔金支付等问题可先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依法选择投诉、申诉、仲裁、起诉等方式,如选择仲裁,应在收寄时约定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
快递超过10天怎么索赔
快递停滞超时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例如物流信息未更新、快递公司内部处理问题等。以下是一些解决快递停滞超时的方法:
1. 联系快递公司:第一时间联系快递公司客服,询问包裹的情况,了解原因和预计送达时间。
2. 跟进包裹状态:通过快递公司提供的快递单号,及时跟进包裹状态,了解最新的配送情况。
3. 延迟收货:如果您的包裹延误时间较长,可以考虑延迟收货,等待快递公司重新安排配送。
4. 索赔处理:如果您的包裹因为快递公司原因造成了损失,可以向快递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总之,遇到快递停滞超时的情况,要保持冷静,及时联系快递公司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ems超时效怎么赔付
法律主观:
快递超过10天,如果是商家的过错导致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商家重新发货或者退还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是快递公司的过错,导致快递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 如果当事人的邮件是保价的,部分损毁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当事人的邮件未保价的,损毁是会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3日,国内异地快递为7日,国际快件为10日。赔偿流程法律暂无明确规定,主要是看快递公司的处理进度,一般快的话就几天,如果快递公司不赔偿的,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能需要几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五十三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申请材料。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