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找青海省信访局,如果你非要强书记的邮政地址,告诉你,即便是你写信过去,也未必是强书记本人亲自拆封。
所以建议还是先走访信访局。
青海省信访局:
地址:西宁市解放路14号
接访地点:西宁市教场街(省警卫局一楼)
公开电话:0971-8252144
强书记的地址:
西宁市七一路461号
中共青海省委
邮编:810000
福建省公安厅警卫局招聘2009年应届毕业生 11月20日前报名
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2012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重庆市警卫局,亦称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武警编制,正师职建制,受公安部和重庆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和管理。主要担负国内外重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自组建以来,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的工作思路,部队不断发展壮大。为应对新时期警卫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改善和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和文化素质,近年来,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已从全国各大院校接收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充实到部队。他们在这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展现个人才华,已经成长为部队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为重庆警卫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2012年,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将继续接收有志于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热忱欢迎广大优秀青年毕业生加入到光荣的警卫事业中来。接收相关事宜如下:
一、接收学历、专业及人数
2012年,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接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14人,其中男生13人,女生1人。接收专业为:
(一)法学类(7人):法学、治安学、侦查学专业
(二)文学类(2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
(三)理学类(1人):应用心理学专业
(四)工学类(3人):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专业
(五)管理学类(1人):行政管理专业
二、接收条件和范围
(一)政治条件
1.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
2.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3.直系亲属历史清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接收对象
1.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2.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以下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身体条件
1.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无传染病史,五官端正,体型协调,反应敏捷。
2.两眼*眼视力不低于4.9,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3.体能、体重符合《公安警卫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4.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
(四)年龄要求
接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五)其他要求
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从组织分配,个人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役申请。
三、接收程序及时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宣传动员及报名:2011年12月中旬;
(二)公安部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2012年2月至3月底;
(三)政治审查:2012年4月至5月;
(四)草签就业协议:2012年5月至7月上旬;
(五)档案复审:2012年7月底至8月初;
(六)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时间为1年。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报名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参加笔试、其他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四、入警待遇
(一)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时间从当年6月30日算起,经培训合格后任命为武警现役警官。
(二)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
(三)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补贴等。
(四)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
(五)入伍后,从第二年起每年休假20天。
(六)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
(七)大学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其它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0日9时——12月11日17时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天宇大酒店一楼(渝北区人和汪家桥新村119号,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招待所)
(四)要求:
1.请考生在本简章附件中下载《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接收2012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按照表格要求填报个人真实信息,粘贴个人照片。
2.现场报名时须携带已填好的报名表、自荐书及4张1吋本人登记照。
六、****:
联系人:符干事、仲干事
联系电话:023-63756929、023-63756761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号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政治处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接收2012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此招录信息由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福建省公安厅警卫局招聘2009年应届毕业生 11月20日前报名
福建省公安厅警卫局,也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福建省警卫局,为正师级建制公安现役部队,主要负责来我省视察活动的党和国家***、来访外国政要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安全的警卫工作。警卫干部具体负责警卫勤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对个体素质要求较高。
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接收对象必须为大学本科毕业,男生所学专业为法学、文学、会计学、计算机,女生所学专业为文学,接收男生5人,女生1人。根据面试、政审确定12人参加知识能力考试、心理测试、体检。
(二)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三)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
(四)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接收的本科生年龄在24周岁(截止2009年8月31日)以下。
(六)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七)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八)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岗位任职,在基层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不属于接收的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考试考核
(一)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考核。凡未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或者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列为接收对象。
(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时间、内容、组织形式等由公安部政治部确定。
(三)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
(四)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 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职级待遇
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见习期满合格的本科毕业生,由警为局下达任职授衔命令,任命为副连职警官,中尉标准。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审复查淘汰。公安部政治部将对接收对象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
(二)岗前培训淘汰。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报名
符合接收条件、服从组织分配,并志愿到福建省公安厅警卫局基层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福建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邮寄个人自荐材料和成绩单(报名表附后),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268号 福建省公安厅警卫局
邮政编码:350011
联 系 人:政治处 蒋干事(13763827206)
办公电话:0591—8732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