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些方面说限制了外贸的出口对与原来并不顺利的出口又增加了新的压力,对企业来说也是一次挑战,总的来说应从自身出发,贯彻科学发展关,增强创新能力,也是一次提高自己能力的不错机遇,正确看待着才是最加方法
2023年宁波江北企业春节福利汇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开发区位于宁波市北仑区,面积为29.6平方公里。第三条 开发区遵循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加强与内地的经济技术合作相结合的原则,引进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引进人才和科学管理方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兴办第三产业,促进宁波和全省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第四条 开发区鼓励国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开发区内投资兴办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科研机构,投资兴建基础设施。第五条 开发区鼓励国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开发区内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第六条 开发区鼓励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个人在开发区进行各种方式的技术合作。第七条 开发区优先引进下列先进技术:
(一)属于国家或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
(二)对国内企业技术改造或产品更新换代有明显促进作用的;
(三)其产品能外销或替代进口的;
(四)生产工艺或制造技术是国内急需的;
(五)有利于国内某个行业或产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的。第八条 开发区可以设立外贸企业。鼓励开发区外的外贸企业在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经营进出口贸易。第九条 开发区内不得兴办下列企业:
(一)技术落后或设备陈旧的;
(二)污染环境又缺乏有效治理措施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允许兴办的。第十条 开发区内投资者的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保护。
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十一条 宁波市人民政府在开发区设立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宁波市人民政府在授权范围内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第十二条 宁波市人民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开发区的行政管理规定;
(三)审批或审核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
(四)管理开发区的财政、税收、劳动人事、公安和工商行政事务;
(五)管理开发区内的土地和房地产业;
(六)保障开发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七)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八)检查、监督和协调宁波市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九)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十)管理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
(十一)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公益事业;
(十二)宁波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 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能机构,具体负责开发区各项行政管理事务。
宁波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开发区管委会各职能机构的业务指导,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第十四条 开发区内金融、保险、外汇管理、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等业务工作,由宁波市有关部门或由其设在开发区内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办理。第三章 投资和经营第十五条 在开发区投资、经营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中外合资经营;
(二)中外合作经营;
(三)外商独资经营;
(四)国内投资者独立经营或联合经营;
(五)补偿贸易;
(六)租赁经营;
(七)购买开发区内企业的股票和债券;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以前款(一)、(二)、(三)项方式投资经营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第十六条 在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事业,由投资者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土地使用、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第十七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在开发区设立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第十八条 在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开发区内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或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开户。第十九条 开发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开发区内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或国家批准的其他保险机构投保。
2023年宁波江北企业春节福利汇总
1、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产能安排,鼓励企业抢订单、留工优工,提前增加原材料等储备。对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值总量在3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同比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归属江北区的市“大优强”培育及下属企业、上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享受本条政策。
2、对2023年一季度新入库纳统的规下样本企业给予每家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增量超过30万元,增幅超过25%的市级规下样本企业,权重在30以上的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权重在30以下的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
3、对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或入库培育企业,国家级、市级单项冠军企业或培育企业,当年获评区工业50强企业,区上市后备梯队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免收担保费。对区“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企业、甬股交挂牌成长板以上中小微企业,其他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不高于0.3%/年标准收取担保费。以上政策性担保费用减免由宁波市正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施。
4、2022年度出口额超过3亿元且在江北实际办公的外贸企业,外地户籍留甬在岗员工超过10人且不低于上年年底外地户籍员工总数50%的,奖励2万元,留甬在岗员工每增加10人奖励1万元,每家最高奖励10万元。
5、对春节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配合促销活动的生活服务业企业给予补贴,对营业面积3万平方以上,且2023年春节期间店铺开门率达80%以上的重点商业综合体,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奖励;对配合供应监测的重点民生保供超市,给予每家最高2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