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香港出口蔬菜,必须具备相当的条件,并通过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登记,而且从种植到采摘、包装、运输、加工、进口,必须全程接受内地质检部门以及香港特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的监督。
截至2009年2月,全国经过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准予注册登记的供港菜场(指有固定连片种植场地或者适当规模的室/棚的供港澳蔬菜种植场所)仅680个左右,分布于广东、北京、上海等地,这些菜场的名单均必须公布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官方网站上,未获得注册登记的菜场、收购站的蔬菜,不得输往香港。同时,凡经注册登记的供港菜场,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会对供港蔬菜实施源头管理,并会对供港蔬菜装货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标识,及对运载蔬菜车辆进行封识。每一批输港的内地蔬菜,都必须附有内地当局发出的《供港澳蔬菜农药使用报告单》及《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管卡》,否则不得入关。
经过注册登记的供港菜场如果出现收购登记菜场以外的蔬菜供应香港的,或者在农药安全间隔期内采收蔬菜供应香港的,或者由于管理不善使蔬菜受周围环境污染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使用禁用农药的,会受到收缴、停发《监管卡》的处分,也就是被取消供港资格。
因此,想做出口蔬菜到香港的生意,并不是一件容易和轻松的事情。
以下是申请注册登记供港菜场应当具备的条件,你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况看一下:
(一)菜场周围环境无污染源;
(二)300亩以上的固定连片种植面积或者适当规模的室(棚)种植面积,足以生产出相应数量的供港澳蔬菜;
(三)有专用的农药保管仓库,适合农药存放;
(四)设有专职植保员,负责对菜场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技术指导、施药培训以及供港澳蔬菜的农药残留控制工作;
(五)有健全的农药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农药的采购、保管,有农药购进、领取以及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