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
相关资料:
1、 行邮税主要是适用于个人物品以及邮寄物品,都是小批量的。实行三挡税率,税额直接按照货物价值 * 税率。现在日益兴起的跨境电商和个人购物就是这种税。
税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一般日用品13%,运动、电子20%,烟酒珠宝50%。
2、关税:海关重要监管,是这些税种里最重要的一种。是调节国际贸易的一种手段。关税率参照《税则》。
3、附加税。
滑准税:主要是为了保持商品价格的稳定,制定了分档税率,商品价高税率就低,商品价低税率高。
反倾销:国外向我国倾销货物行为(一般是低价),而制定的一种惩罚税率。
反补贴:反倾销造成我国企业实质性损害的一种补贴行为税。
保障性:应用的比较少,主要是保障国内出口企业。
报复性:类似对美的贸易战。
4、暂准:这个主要针对暂时进出口的货物、运输工具;主要是暂时的展会用品、机器调试工具、科研设备、比赛活动用品等一些还要复出口的物品。
5、减免:这个是国务院特批。个人主要关注法定减免即可,企业关注特定减免。政府适用临时减免。
6、增值税:这个是海关代征,同国内的增值税。范围、税率基本一样。
外贸出口退税怎么计算
外贸企业报关出口时一定要开出口发票,外贸出口公司可以开具商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以及防伪税控普通发票。
因为发票的具备多种作用,首先办理申报出口报关时,必须向海关提交商业发票。其次买方必须凭商业发票办理进口报关等手续,买方还必须使用商业发票记账。
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
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几档;
退税一定要开增值税发票,办理退税要向税务提供增值税发票和报关单退税联。开增票要加税,退税是在征税的基础上,征了税才能退税,退税不是让你获得额外利益。
退税时增票上数量和品名必须和报关单上的一致,且换汇成本必须小于8
例:17%的增值税,退税率13%
退税款=货款/1.17×13%。
换汇成本=(货款/1.17×(17%-13%+1))/FOB报关金额。
(货款/1.17×1.04))/FOB报关金额开票额是人民币,报关金额是外币,不可能一样,只要换汇成本小于8就可以了。
例:17%的增值税,退税率13%。
如果货款金额开多了,或者FOB报关金额报低了,根据公式(货款/1.17×1.04))/FOB报关金额,可能造成换汇成本>8,如果换汇成本大于8了,这票就不能退税了。
正常的业务操作计算下来换汇成本应该是小于8的,都可正常退税;只有亏本的业务以及报关金额或增票金额有误,才会造成如果换汇成本大于8。
1.04=17%-13%+1。
按照换汇成本的公式算出来如果小于8,(如7点几,6点几,5点几...数字越小说明利润越大)就不用去管它了,算出来如果大于8就不能退税。
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是自制发票,直接打印在A4纸上,每个出口企业都有自己的发票格式。商业发票指出口企业向客户开具的销售货物的价目清单,是出口商报关、进口商进口清关的清关单据。商业发票包含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信息,开具时以跟客户的成交价格依据。
通用机打发票:是传统的出口专用发票,从税局领取的专用空白格式,使用普通发票开具软件开具。目前大部分地区己经取消该类发票,极少地方还在使用。开具时,可以开具成交金额。申报增值税时换算成fob金额,在一般纳税人表一第16-17行(免抵退税企业)或18-19行(免退税企业和免税企业)“未开具发票”列填写。
防伪税控普通发票:是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确认出口收入和申报退税和发票,通过防伪税控开具。开具时以FOB金额为依据,购货方直接按客户外文名称开具;备注栏里填上提单号、汇率、运保费、目的港合同号等信息。申报增值税时在表一第16-17行(免抵退税企业)或18-19行(免退税企业和免税企业)“开具其他发票”列填写。
海关超过多少要收税
法律主观:
出口退税是针对外贸出口的一项优惠制度,有利于提高本国外贸的国际竞争力。一、外贸出口退税怎么计算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货物是分次出口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出口货物该抵减多少退税额。因此,一般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二、企业出口退税的申请条件1、企业需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2、企业需要有进出口经营权资质;3、企业需要有真实的外贸出口;4、企业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5、企业需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6、企业需要有对应的外汇入账7、企业需要提供出口报关需要的整套资料:报关单、装箱单、发票、合同及代理报关委托书8、企业需要提供税局需要的整套资料:如退税申请表、报关单、放行条、提单等相关资料。三、办理退税所需的单据报关单、发票、箱单、核销单、外汇入帐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合同、采购合同、财务清单。是否能退税,需要告知企业出口到哪个监管区域的,如果是保税物流中心的,是可以退税的。出口退税的均需做备案。
法律客观:《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海关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出具确认意见的,应当向减免税申请人说明理由:
(二)需要对货物进行化验、鉴定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
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主管海关应当自情形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并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法律主观:
在我国如果纳税人存在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及时补缴税款,否则纳税人会产生滞纳金,一旦产生滞纳金则会按照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一、海关税收滞纳金是多少根据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应征收滞纳金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从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这里所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作为应缴纳税款之日。3、租赁进口货物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每次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逾期办理申报手续的,海关除了征收税款外,还应当自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租赁进口货物自租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应向海关申请办结海关手续,逾期办理手续的,海关除按照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租期届满后第30日该货物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计征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租赁期限届满后30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4、暂时进出境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且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口及纳税手续的,海关除按照规定征收应缴纳的税款外,还应当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0.5‰的滞纳金。海关对滞纳天数的计算是自滞纳税款之日起至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之日止,其中的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星期六、星期日等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临时调整休息日与工作日的,则按照调整后的情况计算缴款期限。例如,缴款期限的最后一天是9月30日,该日恰好是星期日,国务院决定将9月29日、30甘与10月4日、5日互相调换,即9月29日、30日成为工作日,如果纳税义务人在9月30日仍未缴纳税款,则从10月1日开始即构成滞纳。滞纳金应当自海关填发滞纳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在征收税款的同时加收滞纳金的,如果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的15天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另行加收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所滞纳税款的05‰的滞纳金。二、滞纳金的特征特征是:(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三、滞纳金性质的界定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各国法律对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并不一致,大体包括以下几种:1、损害赔偿说。该说认为,税收债务是一种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之债。当清偿期届满时,如果纳税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进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需要通过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方式加以弥补。基于此,滞纳金的比例不能太高,虽然其可以高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率,但是大致不能超出民间借贷的利息率太多。2、行政处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未及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滞纳金具有惩罚性,滞纳金即罚款。3、行政秩序罚说。依照此说,滞纳金是对纳税人过去违反税法义务行为的制裁。如果按照这种理解,滞纳金与罚款实际上没有任何差别,将滞纳金列入税收附带债务也没有合理性可言。4、损害赔偿兼行政执行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主要是一种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但同时也兼有行政执行罚的性质。如果滞纳金只是一种行政执行罚,那么在征收滞纳金的同时,还应该加计利息。然而实际上,滞纳金与利息从来不会同时课征。可以看出,以上学说多是从行政法的角度认定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迟交海关关税的会产生滞纳金,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