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税申报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八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即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无需再申报明细,只需按规定进行增值税日常申报。
二、一般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
(一)关于优惠备案:
自2014年6月1日起,小规模出口、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非外贸一般纳税人出口免税货物劳务等三个优惠备案项目取消。因此,出口企业办理免税无需再到各征收分局办理优惠备案。
(二)免税申报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八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即免税无需再申报明细,出口企业只需按规定进行增值税日常申报,同时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无法提供退税联的,可提供其它联次代替)、出口发票(仅针对生产企业)、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只针对委托出口的货物)、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仅针对外贸企业,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其它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即可。
三、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附报资料:
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出口的货物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
②出口发票;
③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2)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流程指引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直属税务分局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同一年度的出口退(免)税每月只能申报一次。
附报资料:
正式申报具体报送资料如下: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出口的货物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申报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应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首月,下同)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退(免)税相关申报。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收齐有关凭证后,可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逾期申报退(免)税的,税务机关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鑫瑞蓝天很高兴能为您解答。
1.刚申请进出口权的公司,外经局批下来后,需到工商、外汇、税局、海关、银行等相关部门备案及办理电子口岸卡等,缺一不可。一般申请进出口权会找事 务所办理或者公司专业财务人员办理,流程等财务人员都会知道的。
2.出货前需办理如下事项:银行开立外币账户;税局增加税种及申领出口发票;电子口岸无纸化签约。一定要在出货前甚至是生产前办理好,客人打订金时是需要汇入公司外币账户的;出货时是需要开具出口发票(现在也改为在系统里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了);需要无纸化签约后才能报关。
3.最重要的一点:出口报关单上的币别金额一定要和收到款的币别金额一致,同样也可以收人民币和报人民币,只是一定要是境外汇过来的。有些时候可能实际收到的款与报关单金额有偏差,如果差别大于二三百美金,则要在下次出货时将报关单金额调整。这样利于外管局查核和税局退税查核。年底如果同一客人没有返单,而实际收汇又少于报关单金额,可以相办法从香港打点款过来,这仅限于金额差别较大。
4.另外将每票货的提单、司机纸、报关单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以便财务部留底备查,一般第一次退税税局都会来核查。
5.如果公司还有内销,而且外销金额不大的情况下,退税额基本是抵内销了,就不存在实际退税。但从税局备案出口的第二个月起,不管有没出货,都要在免抵退系统进行申报。这些申报是按月进行的,假若公司进项票不够,手上的报关单也不一定要申报,最迟可以到第二年4月份申报完即可。这些工作都是财务部会完成的。只是对于新申请进出口权的公司来讲,外贸人员有必要了解这些并提醒老板和公司财务人员,因为并不是每位财务人员都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