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一言难尽
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二、出口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一)免税并退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免税并退税的企业: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特定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三)出口免税不退税的企业: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四)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的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有出口**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计划内的**,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五)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的货物和企业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货物。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从事出口贸易不免税也不退税。
(六)对生产企业出口的下列四类产品,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
(七)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时的进项税额抵扣的处理
1.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无论内销还是出口,须将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手续。凡未在规定的认证期间内办理认证手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抵扣或退税。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请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
二、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不用记):有17%、15%、14%、13%、11%、9%、8%、6%、5%等。
三、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适用
“免抵税”办法:“免”税,是指出口的部分,“抵”税是指内销部分,“退”税是指国内购进的部分。
“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例题3?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例2-5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17-60-5=-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元。
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办法计算步骤为七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第二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三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五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六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
例2-6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析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100×(17%-13%)=4(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3%)-4=8-4=4(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的退税税率=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13(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当期该企业免抵税额=13-13=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万元(19-13)。
例题?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09年1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
(2)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
(3)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4)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5)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要求:
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9年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疑编号911021003]
答案
①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5.5×80%+5.1+(10+18)×7%=171.96(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③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④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⑤应退税额=75(万元)
⑥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先征后退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办法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税率计算原辅材料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2-7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40000元,退税税率13%,其应退税额:
[答疑编号911021004]
2000×20×13%=5200(元)
例2-8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4月购进某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200打全部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000元;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5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退税税率6%,该企业的应退税额:
[答疑编号911021005]
解析6000÷(1+6%)×6%+5000×6%=639.62(元)
例2-9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增值税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10000元(退税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00元(退税税率17%),该企业的应退税额:
[答疑编号911021006]
解析10000×13%+2000×17%=1640(元)
对于外贸有没有前景,市场如何,通过最近的外贸行业信息可以看到外贸市场一直在不断的增长趋势。
#外贸企业订单排到明年3月#
#外贸企业一箱难求#
这些话题最近经常混迹热点话题,不难看出中国的外贸市场的现状还是供不应求的多,但是必然也有些外贸企业获客没有那么理想,还需看产品定位和竞争力。
在全球疫情蔓延的背景下,国内疫情控制的较好,这也是机遇,目前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完全代替中国“制造大国”地位。
疫情导致印度,东南亚等国家生产量下降,订单重新回流到中国
受疫情影响,低档产品大部分从印度进口,现在,印度的供应商大部分因疫情停产了,希望把之前下到印度的订单转移到中国来。
国际运输成本增加
1)上半年防疫物资集中包机出货,空运费大幅涨价,运费是去年同期的2~3倍。还经常没有仓位。有时候排期要等5-15天。
2)下半年疫情导致国际运输力下降,海运仓位紧张,海运费暴涨,有些航线甚至是去年同期运费的10倍。MSK马士基集团公司11月18日公布了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单季利润23亿美元。疯狂的是义乌发到欧州的中欧班列车,要摇号才能定仓。
总体来讲,中国的贸易前景是非常可观的,但是话说回来,虽然外贸市场很大,但是做起来又是一回事,外贸人是不是经常看见哪些爆肝的文章,每天很累确依然拿不到什么客户?
产品,是任何销售的核心,如果不能准确定位自己的基础自有产品和产品发展方向,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打下一片江山,恐怕能否存活下来都是个问题。
很多人喜欢临时抱佛脚,认为只要客户提出来,我就可以找到工厂做,到时候再说,这样肯定是不行的,考虑市场需求,竞争力和安全性等因素。
例如,前一段时间义乌外贸商户大量银行卡冻结事件,中小企业没有正规渠道收款,走地下渠道,被冻结,资金链断了容易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富港银行作为美国商业银行,安全性更高,为外贸企业解决收款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