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需要在电子口岸中心办理电子口岸法人卡和操作员卡。不过现在进出口核销单都取消了,电子口岸都没有怎么用了。建议到海关电子口岸中心和外管局去咨询一下。以前办理进出口权的手续如下:
1、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2、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3、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
4、刻“报关专用章”一枚。
5、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6、中国电子口岸中心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
7、到省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8、到省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网,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进行正式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打印好的专用封面纸;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请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请表》;
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
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增值税票抵扣联及专用货物清单;
代理出口证明(如属代理出口的);
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
资料封底。
以上单据在装订时请按关联号排列,所有单据竖着放靠右侧在上方装订,装订成一册。另外应附两套退税申报表(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企业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正式申报,退税机关审核软盘及报表和资料合格以后,企业将软盘和资料及一套退税申报表交给退税机关,退税机关会将一张退税汇总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给企业。正式申报退税即完成。
11.税款的退还
税务局得到退税的批复之后,会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
企业看到后,可以到“数据管理”—“退税批复”栏目中查看。
点击某条批复的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会显示“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帐号是否准确,打印3份。
根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科,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办理条件: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的外贸企业。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申报表: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一式两联,加盖公章);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一式两联,加盖公章);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一式两联,加盖公章)。
(二)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对应配套凭证: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应配套提供以下凭证:
(1)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
(2)外贸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210天内,向退税机关提供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原件)。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出口业务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外贸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a)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b)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c)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d)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
e)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f)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3)外贸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复印件加盖外贸企业公章);
(4)有代理出口业务的,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原件)和对应配套的受托外贸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或中远期收汇证明(原件);
(5)其他规定的资料,如:
★保税区贸易型企业除(1)、(2)不提供外,还需提供加盖海关有关实际离境证明章的离境备案清单、外汇收入凭证以及区外供货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国内外贸易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a)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原件);
b)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原件);
c)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外贸企业公章);
d)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复印件加盖外贸企业公章);
e)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或外销发票(复印件加盖外贸企业章);
f)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复印件加盖外贸企业章)。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应配套提供以下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或经退税机关审定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简称分批单)(原件);
(2)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原件)。
(三)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结告知:《出口退税审核综合结果汇总表》
五、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
办理条件: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的生产企业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申请办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正式申报需附单证:
1、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
2、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原件);
3、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原件);
4、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原件)。
(二)申请办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正式申报须附报表: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
3、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4、当期的销售明细账(包括外销)(复印件)。
(三)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填报: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表明细表》(一式三份);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一式三份);
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式三份)。
(四)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结告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电子反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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