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海关H2000的退单提示吧,目前我只找到如下内容,供你参考。
正确解读H2000系统电子退单提示信息提高报关单申报规范性
海关审单作业系统对所有报关单电子数据由计算机依据一定的审单参数与通道判别标准对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自动审核。电子审单首先对申报的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规范性审核,审核判断的依据是各职能部门预先设定的规范性参数,计算机对审核后的报关单作接受申报与不接受申报两种处理。
目前,海关对报关员实行记分考核管理,很多报关单位对报关单电子数据不能通过海关系统规范性审核、被系统自动退回的报关单数据不知原因何在,该作如何修改。现总结常见的H2000系统电子自动退单类提示信息,以供关区海关各业务现场参考使用,并对本业务现场报关企业加强指导,以共同规范报关员报关行为,提高关区整体报关质量。
一、舱单类错误提示:
1.系统提示:“0069 提运单号在进口舱单中找不到”
原因一:进口报关单申报的舱单数据栏目(进口口岸、进口日期、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航次、提单)正确,海关舱单库里没有该进口报关单申报的舱单数据。需要到申报地海关舱单管理部门查询舱单数据,待海关收到船公司传输的舱单电子数据后再重新申报;
原因二:进口报关单填制错误,申报的舱单数据栏目(进口口岸、进口日期、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航次、提单)不正确。以上舱单数据项与海关舱单库中数据项有任一不相符,系统则不能通过比对,需要到申报地海关舱单管理部门查询正确舱单数据并修改进口报关单后重新申报。
2.系统提示:“0067 进口舱单核注有问题,毛重超范围 ”
原因一:进口报关单填制错误。报关单表头“毛重”栏目填制数量大于海关舱单数据中的“毛重”数量,需要到申报地海关舱单管理部门查询正确舱单数据并修改进口报关单后重新申报;
原因二:同一票进口舱单提单项被重复申报。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如该提运单号已经被1票进口报关单核注,再次重复申报该提运单号时,系统会作此退单提示。可到申报地海关舱单管理部门查询该提单号对应的进口报关单号,舱单管理部门可以通过H2000系统舱单管理模块-非贸物品核注核销管理系统-非报关单核注核销功能查看提单的核注情况。
3.系统提示:“0068 进口舱单未经确认”
进口报关单舱单数据栏目填制正确,海关舱单库中也有该舱单数据,但该舱单未经确认。正常情况下,海关接收的舱单数据系统自动进行确认,但如果一票进口舱单经过修改或分票操作后,需要人工再次对此舱单进行确认。需要联系申报地海关舱单管理部门对该舱单进行确认后再重新申报。
4.系统提示:“0649 不具备进行征税处理的条件(转关货物未运抵指运地)”
系统对转关运输货物进口报关单因报关单填制的舱单数据栏目(进口口岸、进口日期、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航次、提单)不正确,作此退单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单相关舱单栏目正确填制为:
进口口岸: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而不是申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而不是按境内从启运地海关运至指运地海关的运输工具申报);
运输工具: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直转、提前报关填报“@”+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
航次: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航次编号,中转转关方式填报“@”+进境干线船舶航次;直转、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提运单号: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直转、中转填报提单号;提前报关免予填报;
以上报关单栏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作相应修改后再重新申报。
二、企管信息类错误提示:
1.系统提示:“0098 经营单位未备案、无报关权或企业不允许异地报关”
原因一:报关单申报的经营单位无异地报关权。该提示一般出现于异地企业在青岛关区通关,企业的异地报关权取决于企业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对其注册备案信息的审定,在企业备案数据中有“允许异地报关”选项,选中此项功能的企业方具有异地报关的权限;否则不允许异地报关。企业需要到其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确认其有无异地报关权;
原因二:报关单填制错误,经营单位代码填制有误。企业在山东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以下简称“数据分中心”)完成预录入环节,而数据分中心的电子数据与海关H2000系统电子数据仍存在不同步的情况。正常情况下,预录报关单时应输入经营单位的有效海关注册编码,自动调阅出企业中文名称,但部分报关单位往往先输入企业中文名称,调阅出企业的海关注册编码,如果该企业曾在海关变更过注册信息,而变更后的注册信息未同步到数据分中心,那么通过企业中文名称调阅出的海关注册编码实际上在海关H2000系统企业备案库中是不存在的,H2000系统经过比对认定该经营单位在海关未备案;
报关单位应先确认经营单位有效的海关注册编码,预录报关单时输入经营单位的有效海关注册编码,自动调阅出企业中文名称;如果经营单位的有效海关注册编码在数据分中心不存在,应先联系数据分中心重新下载该经营单位的海关注册编码后再进行报关单预录入,尽量避免通过人工输入企业中文名称调阅企业海关注册编码的方式进行预录;
2.系统提示:“0099 经营单位超期或被布控”
原因一:经营单位在海关注册备案的“企业报关有效期”超期。企业可在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核实在海关备案的“企业报关有效期”是否在有效期内;
原因二:经营单位在海关注册备案的“企业工商注册有效期”超期。企业可在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核实在海关备案的“企业工商注册有效期”是否在有效期内;
(“企业报关有效期”、“企业工商注册有效期”任一项超期H2000系统都会提示“经营单位超期…”)
原因三:经营单位被海关相关部门布控。企业可在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核实企管信息中的企业属性“布控”情况,只有企业信息正常情况下才能通关;
3.系统提示:“0118 申报单位未备案、无报关权或企业不允许异地报关”
申报单位(即报关行)不允许异地报关。申报单位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对其限定是否允许异地报关,并对允许异地报关进行了关区(包括本关区内各业务现场)限定,申报单位在超出异地报关限制关区外申报时,系统会认定该申报单位“无报关权或企业不允许异地报关”。
申报单位可在注册地海关企管部门核实企管信息中是否批准“允许异地报关”功能,并核实“允许异地报关”的关区限制。
三、加工贸易手册类错误提示
1.系统提示:“0037 进出口岸与加工贸易备案手册不符”
报关单申报的进出口口岸不在《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的进出口口岸范围内。加工贸易手册最多可以备案5个进出口口岸,备案地海关加贸部门根据企业和商品风险程度限定进出口口岸。
2.系统提示:“0527 申报数量超过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允许数量”
报关单申报的商品数量超过《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允许的数量。企业可到手册备案地海关加贸部门检查手册进出口情况,应在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允许的数量范围内申报。
3.系统提示:“0498 商品名称与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数据不符”
报关单填制类错误。正常情况下,报关单在数据分中心预录入环节应先输入《加工贸易手册》的备案号,调阅出手册备案的相应内容,即报关单申报的商品项与手册备案的商品项应该是完全一致的。由于数据分中心的电子数据与海关H2000系统电子数据仍存在不同步的情况,有时已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手册》在数据分中心无此备案数据,应该通过数据分中心重新下载手册数据后再预录报关单。但部分申报单位采取比照手册纸面备案内容人工输入报关单商品项,因个别标点符号有差异以及是否在非中文状态下半角字符输入等因素,人工输入的内容与手册备案的电子数据内容不能完全比对,系统会作此提示并退单处理。
因此,在预录入环节,如果数据分中心无此手册备案的电子数据,应先通过数据分中心重新下载手册电子数据,再根据手册备案号调阅手册相关备案内容进行预录,尽量避免采取人工比对手册纸面数据输入的方式预录。
4.系统提示:“0337 手册已暂停执行或银行台帐通知单未登记”
原因一:手册由于某种原因被备案地海关加贸部门暂停执行;
原因二:手册因办理备案内容变更、展期等手续,海关开出的银行台帐通知单未返回登记,手册不能正常执行。
企业需要到手册备案地海关加贸部门核实手册执行情况,恢复手册执行后,手册方能正常使用。
5.系统提示:“0338 手册已报核、核销或结案”
手册如已申请报核、已被核销、已结案,都不能再正常通关。
如手册已报核但海关还未核销,确需使用该手册的,报核企业可联系主管海关加贸部门退回核销申请电子数据;如手册已核销、已结案,将不能再执行。
6.系统提示:“无加工贸易手册备案电子数据”
报关单填制类错误。这种情况下并非该手册没有在海关备案,而是因为报关单商品项号填制错误导致系统无法比对到手册上相应项号的商品项。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加工贸易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
需特别注意的报关单填制:
1)加工贸易边角料、副产品内销,应填报手册中对应的料件项号;当边角料或副产品对应一个以上料件项号时,填报主要料件项号;
2)加工贸易半成品放弃应按单耗折回料件,以料件放弃申报,填报手册中对应的料件的项号;
3)加工贸易副产品退运出口、结转出口或放弃,应填报手册中新增的变更副产品的出口项号。
7.系统提示:“0409 电子账册超报核时间未报核(报核时间:上次报核日+180+30天)
电子账册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向海关报核,导致电子账册不能正常执行。电子账册联网企业应当在海关确定的核销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核,否则,系统自动将超期电子账册停止执行。
8.系统提示:“0758 含已暂停进出口的商品”
报关单申报的《加工贸易手册》中的商品项含有已暂停进出口的商品。海关总署2007年第17号公告公布了加工贸易禁止进出口商品目录,对列入此目录的商品,《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地海关加贸部门按文件规定的禁止方式(禁止进口、禁止出口、禁止进出口)对手册执行情况进行限制。
9.系统提示:“0479 含非法商品编码”
《加工贸易手册》中备案的商品编码在《税则》中已进行调整,原商品编码已不存在。需要变更《加工贸易手册》中商品编码后再重新申报。
四、征免税证明类错误提示:
1.系统提示:“0107 收(发)货单位与征免税证明不符”
报关单填制错误。报关单在预录入环节应在备案号栏输入《征免税证明》编号调阅出备案的电子数据,如强行采取人工比照《征免税证明》纸面内容强行输入,如输入内容与《征免税证明》不完全一致(符号及数字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则被系统退单。
建议在预录入环节预录入报关单时,应按要求规范预录,尽量避免采取人工强行输入方式。
2.系统提示:“0349 无征免税证明电子数据”
报关单填制的《征免税证明》编号在H2000系统中查询不到电子数据。企业需要到《征免税证明》备案地海关减免税主管部门核实《征免税证明》备案情况,《征免税证明》在H2000系统中备案的电子数据正常后再重新申报报关单。
3.系统提示:“0497 商品规格型号与征免税证明不符”、“0499 商品名称与征免税证明不符“
报关单填制的商品规格型号/商品名称与《征免税证明》备案的商品规格型号/商品名称不相符。正常情况下,报关单在预录环节,应在报关单“备案号”栏输入《征免税证明》编号,调阅出商品备案的相关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商品项内容应与《征免税证明》备案的商品项内容完全一致。如果在预录环节采取人工比对《征免税证明》纸面内容强行预录,会因个别标点符号有差异以及是否在非中文状态下半角字符输入等因素,人工输入的内容与《征免税证明》备案的电子数据内容不能完全比对,系统会作此提示并退单处理。
因此,在预录入环节,应尽量避免采取人工比对纸面数据输入的方式预录。
4.系统提示:“0617 申报货值超过征免税证明允许额度”或 “商品用汇额度超项目备案剩余用汇额度”
原因一:《征免税证明》减免税额度或剩余用汇额度不足。企业可在《征免税证明》签发地海关查询项目备案数据,如果申报货值、商品用汇额度的确超过项目备案免税额度、用汇额度,需要主管海关减免税部门增加额度。
原因二:报关单填制错误。如果《征免税证明》是征税表,征免为“照章”,如报关单“征免”一栏错误填制为“全免”,H2000系统视为《征免税证明》允许减免税额度不足,作该提示退单。应修改报关单后重新申报。
五、许可证类错误提示
1.系统提示:“0318 许可证商品未输入许可证号”
常见原因为报关单填制错误。许可证号应填制在报关单表头“许可证号”一栏,一票报关单中只允许输入一个许可证号,进出口商品如属应证商品,必须输入许可证号;非应证商品不得输入许可证号。检查报关单“许可证号”栏目填制后重新申报。
2.系统提示:“0319 许可证号为非法码”
报关单许可证号填制格式有误。报关单表头“许可证号”一栏许可证号格式为:2位年份号-XX-顺序号。检查报关单“许可证号”栏目填制后重新申报。
3.系统提示:“0357 许可证已结案或超期”
原因一:许可证电子数据已经结案。已经结案的许可证不能再正常执行。如确需再使用的,应经过海关许可证管理部门的批准,将许可证取消结案后才能使用;
原因二: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对有效期已超期的许可证电子数据无法正常使用,企业应持证到原发证部门更改有效期或重新办理有效许可证后再向海关申报。
六、外汇核销单类错误提示
1.系统提示:“0367 无外汇核销单电子数据或与核销单企业不一致”
原因一:无外汇核销单电子数据。企业在电子口岸上备案的外汇核销单电子数据还未传送到海关。企业可在电子口岸查询,当外汇核销单海关状态为“未用,可报关”时,才能向海关申报;
原因二:报关单经营单位海关注册编码填制错误。海关已收到外汇核销单电子数据,但报关单申报的经营单位编码与外汇核销单上备案的企业编码不一致。首先应核实企业有效的海关注册编码,修改报关单填制后再重新申报;
原因三:报关单经营单位海关注册编码填制正确,外汇核销单备案的企业编码有误。一般是企业在海关已变更海关注册编码,但电子口岸操作员卡未及时变更企业注册编码,仍为原海关注册编码,所申领的外汇核销单备案的也为原海关注册编码。企业应及时变更电子口岸本企业相关信息,重新申领外汇核销单后再向海关申报。
2.系统提示:“0368 外汇核销单已被其它报关单使用”
报关单填制错误。报关单“结汇证号”一栏错误输入已经核注过的外汇核销单。外汇核销单的海关状态只有在“未用,可报关”才能正常向海关申报,海关状态为“已核注”的外汇核销单不能再次使用。更换有效外汇核销单并修改报关单后再重新申报。
3.系统提示:“0369 外汇核销单已经作废”
报关单上申报的外汇核销单已被外管部门置作废状态,已作废的外汇核销单不能再次使用。更换有效外汇核销单后再重新申报。
七、其它退单提示:
1.系统提示:“0178 统计逻辑检查不能通过”
申报的进口报关单未输入集装箱信息。目前,部分申报单位只在填制出口报关单的时候申报完整的集装箱信息,而对进口报关单不申报集装箱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规定,报关单申报的集装箱号应填报在集装箱表中,一个集装箱填一条记录,分别填报集装箱号、规格和自重。即进出口报关单都应该按要求申报集装箱信息。
2.系统提示:“0189 有协定税率商品的报关单备注栏填写不规范 ”
报关单填制规范中的“原产地证书代码”为“Y”; “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目前为:“01”、“02”、“03”、“04”、“05”、“06”、“07”、“08”。其中:
属于“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1”;
属于“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2”;
属于“内地与香港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香港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3”;
属于“内地与澳门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澳门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4”;
属于“对非洲特惠待遇”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5”;
属于“台湾水果零关税措施”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6”;
属于“中巴自贸区”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7”;
属于“中智自贸区”项下的进口货物填“08”。
其中原产地证书未实行联网管理的,报关单“备案号”栏为空,在报关单“随附单据”栏随附单证代码项下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项下“<>”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证商品序号”。例如《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中第1到第3项和第5项为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应填为:“<01:1-3,5>”。
上述报关单填制中所有尖括号“<>”、逗号“,”、连接符“-”及数字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
3.系统提示:“0598 申报单价为非法数值”
如果《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商品的计量单位为“万个”、“千只”、“亿个”、“万套”之类时,报关单申报时商品数量、商品总价如果较小,根据总价/数量=单价的逻辑计算关系,单价值出现小数点后N个零时,系统会认为申报单价为非法值,系统中设置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需要变更《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商品的计量单位,报关单填制系统认可数值范围内的商品单价。
4.系统提示:“0608 成交币制代码不合法”
报关单填制的币制不在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中。币制,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并将原实际成交币制填写在报关单“备注”栏中。
5.系统提示:“0649 不具备进行征税处理的条件”
原因一:未进行当天汇率、缴款期限的维护(如运行机重新启动必须再次维护当天汇率及缴款期限)。可联系海关审单部门查询当日外汇折算率表或缴款期限,如无,需要维护当日汇率或缴款期限;
原因二:当日的外汇折算率表中的统计用美元折算率维护有误。海关统计部门应查询当日统计用美元折算率,如有异常,需修改统计用美元折算率;
原因三:报关单填制的币制不在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中(如TWD)。可折算为其他货币申报,并在报关单备注栏内注明原申报币制;
原因四:报关单成交方式与运保费填制有误。对于出口报关单,申报总价与运保费为减项关系,当运保费总值高于申报总价成负数比例时,H2000系统将会自动退单处理。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报关单相应栏目后重新申报。
6.系统提示:“0396 查询不到有效的进口结关报关单”
属于加工贸易结转类报关单常见错误提示。
原因一:出口结转报关单填制错误。加工贸易结转类报关单应先报进口、再报出口,并将已结关进口报关单号填在出口报关单“关联报关单号”栏。如果出口报关单“关联报关单号”栏输入错误的转入进口报关单号,系统将查询不到有效的进口结关报关单;
原因二:报关单申报顺序有误。加工贸易结转类报关单应先报进口、再报出口,部分申报单位在进口结转报关单审结后、放行前(放行前进口报关单未结关)申报了出口结转报关单,系统将查询不到有效的进口结关报关单。
以上两种情况,都需要删除结转进口、出口报关单。系统设定加贸结转类报关单不允许修改,只能撤销,且应先撤销出口报关单,再撤销进口报关单,然后再重新申报。
7.系统提示:“0479 含非法商品编码”
报关单申报的商品编码在海关《商品综合分类表》中不存在。《税则》转换时期多出现该提示。应该按照调整后的《税则》选用有效商品编码重新申报
外贸单证常见问题解答
这里的合同日期就是签定和合同的日期,信用证的日期一般在合同日期之后,装船日期之前,(在装船前方便受益人提出修改等)一般和其他日期没什么大的联系,其他的各种票类之间的联系是:
1.汇票:等于或晚于发票日期;
2.商业发票:一般可以先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也可以迟于提单日期,但是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日期或合理的交单日期。
3.海关发票:不应迟于提单日期。
4.形式发票:先于装运日期。
5.领事发票:不应迟于汇票和提单日期。
6.提单: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不能早于最早装运期。
7.保险单:投保日期除信用证有特殊规定外,应先于或等于提单日期,如果日期在提单日期后,则要有信用证特别许可,并写名保险责任及何时生效。
8.装箱单、重量单:与发票日期相同或略迟于发票日期,不应早于发票日期。
9.一般产地证书:可以迟于发票日期,但不能迟于提单日期。
10.普惠制产地证书:普惠制产地证书发票上的号码和日期必须按照正式商业发票填写,签证当局签署日期和出口商签署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11.检验检疫证书:不能迟于提单日期,但某些鲜活产品不能过分早于提单日期。
12.出口许可证:先于或早于提单日期。
13.受益人证明:晚于或等于提单日期。
14.电报、电传或传真抄本:等于或晚于提单日期3天内。但信用证规定早的,要按信用证。
15.船长收据或证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期。
16.船公司船证明: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
17.运费收据: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
外贸单证常见问题解答
在国际贸易中,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证书。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外贸单证的常见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1、before 15th April我公司提单签发日期4月15日,可否?
答:不可以,BEFORE不含当日。
2、L/C规定装运期为after 15th April,2011 until 30th,April,2011,我实际提单日期为15th April 2011或30th April,2011是否可以?
答:首先,需要明确提单日期是否就是装船日期,对于收妥待运提单,是以装船批注日期作为装船日期,假如提单日期就是装船日期,那幺,根据UCP500第四十七条,提单日期为15th April 2011不可接受,提单日期为30th April 2011可接受。
3、什幺时候银行才认为,运输单据上所包括的“clean on board”的条件已经满足?
答:一是没有不清洁批注,二是,对于装船提单,无须装船批注;对于收妥待运提单,需装船批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即可认为,提单已经满足“clean on board”的条件。
4、L/C在FOB条件下,要求提单在运费条款中注明:FREIGHT PAYABLE AS PER CHARTER PARTY 是否可以?为什幺?
答:不可以。一方面,按照常理,FOB条件下,出口方不承担运费,所以提单上应注明“运费待收”(Freight collect),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即进口方要求出口方支付运费,这需要信用证特别规定;
另一方面,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可以接受租船合约提单,银行是不能接受含有租船合约提单或类似词语的提单的。
5、银行是否接受出具日期早于信用证出具日期的单据,如果接受,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可以,信用证没有禁止接受出具日期早于信用证出具日期的单据。
6、L/C上“SHIPPER LOAD AND COUNT”AND“SAID BY SHIPPER TO CONTAIN”可否接受,为何?
答:可以。因为现代运输大多是采用集装箱运输,往往是由托运人在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转运站将货物装入集装箱并封印,承运人一般不再开箱查验。
所以为了免除自己在这方面的责任,承运人往往会在提单上注明上述两段词语,大意是集装箱内所装的货物数量及内容是由托运人所述。当然,这种方式,也存在隐患:货物有可能不是托运人所声明的种类、数量。
7、开证行收到倒签提单,并有根据,开证行以伪造单据为由提出拒付,可否?
答:不可以。银行只能以单据表面存在不符拒付。但在法律上,可以以伪造单据为由进行抗辩。
8、若L/C要求交单期起算日为货运单据的签发日(DATE OF ISSURANCE)在RECEIVED B/L中ON BOARD日期和B/L签发日不同,应从何日期起算?
答:应从B/L签发日期起算。
9、L/C金额7000元,担保出运8000元,然后修改增幅10000元,则可用金额为多少?
答:可用金额为10000元。
10、L/C最晚装期4月15日,效期4月25日,未规定交单期,若B/L,4月3日,4月15日议付,过期否?
答:否。
11、在一份Swift来证中其代号code 39a pos/neg 5/5 是什么意思?
答:信用证金额的可上下浮动的百分比为:5%,即付款金额为信用证金额的95%-105%。
12、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WITHIN 10 DAYS,FROM B/L DATE,或AFTER B/L DATE,若B/L为1日,则最晚交单期分别为多少?
答:最晚交单日分别为10日和11日。
13、L/C金额前UP TO USD10000,00 NOT EXCEEDING USD10000,00 NOT EXCEEDING USD1000,00而不准分运,出运时的金额如何掌握?
答:出运时金额不得超出USD10000。
14、双到期的L/C,若L/C项下提前发运,则交单期如何?
答:交单期在信用证中是否有规定?如有,按照规定的交单期限掌握;若无,则对于双到期的L/C,如果提前发运,则交单期限为该装运日至效期之间的时间。
15、若保险单要求IN DUPLICATE PLUS ONE COPY,制单时如何提供单据?
答:两正一副。
16、SHIPMENT AT 9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L/C,ISSUE则装运日如何掌握?
答:在开证日后(不含开证日期)的第90天。
17、提单上批注“SHORT SHIPPED ONE BALE”是否构成不清洁提单?
答:短装一包,信用证是否允许?如果不允许,则构成不清洁提单。
18、信用证要求提供的是洁净已装船提单(CLEAN ON BOARD B/L),现船公司签发的联合运输提单是备运(RECEIVED FOR SHIPMENT)提单,该怎么办?
答:由船公司进行装船批注。
19、什幺叫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有什么作用?
答:是基于长期合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签订的预约保险或保险约定。可以避免繁杂的保险手续,可以防止漏保,保费定期结算及可以优惠,减少被保险人的资金占用。
20、可转让信用证通常被第一受益人作为从第二受益人出口的货物中获取差价利益的一种支付手段,因此:
A.第一受益人在把信用证转让第二受益人时对原证的那些条款可作必要的改动?
答:信用证金额、单价,投保比率,效期、装期、交单期限。
B.第二受益人发货后提交的出口单据为什幺必须通过转让银行?
答:因为便于第一受益人换单。
21、什么是“倒签提单”(ANTEDATED BILL OF LADING) ?什么是“预借提单”(ADVANCED BILL OF LADING)其危害性如何?
答:倒签提单是指签发提单时将提单上记载的装船日期提前的提单。预借提单是指货物尚未开始装船或者尚未全部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二者都是将提单的签发日期提前,使得实际日期与提单所记载的日期不符,构成虚假和欺诈,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承运人可能被诉诸法律。
22、请将提单应否背书由谁背书填入空格、提单抬头 应否背书由谁背书?
答:TO ORDER 应背书 SHIPPER
TO ORDER OF SHIPPER 应背书 SHIPPER
TO ORDER OF XX BAND 应背书 XX BAND
TO ORDER OF ACCOUNTEE 应背书 ACCOUNTEE(即申请人)
23、在一份SWIFT来证中其代号CODE 39A POS/NEG 5/5是什么意思?
答:信用证可用金额可以增减5%。
24、信用证分批装运条款为SEVERAL SHIPMENTS 请问应分几批出运?
答:一批(不含一批)以上。
25、保兑信用证,出口单据经保兑行审核无误,但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认为有不符点,拒绝付款,保兑行因此也不同意付款给出口公司,理由是保兑行只有在开证行倒闭的情况下才承担保兑责任,请问这个理由是否成立?
答:不成立。因为保兑行承担独立审单的责任,其付款与否不取决于开证行。
26、什么叫“交换提单”SWITCH B/L ?
答:是指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途港凭在启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但仍以原来的托运人为托运人的提单,并注明"在中途港收回本提单,另换发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的提单"或"Switch B/L"字样的提单。
27、不可转让的运输单据(NON-NEGOTIAABLE TRANSPORT DOCUMENT)是否要凭运输单据提货?
答:不需要。凭到货通知及收货人身份证明即可提货。
28、出口内衣500箱,每箱装5打,共计2500打,国外开来信用证条款要求装运标志(SHIPPING MARK)及标明数量(QUANTITY)请问我们在做装运标志时,是标明每箱数量5打,还是总数量2500打?
答:标明总数量2500打。
29、信用证要求提供“LAND-SEA COMBINED TRANSPORT B/L”但又规定不可转运,货从内地装火车到香港装海运,与不可转运有矛盾,以上条款是否需要联系客户修改?
答:不需要。UCP500第26条规定,即使信用证禁止转运,银行也将接受注明转运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多式运输单据,但同一多式运输单据须包括运输全程。
30、国外A银行开来一张保兑信用证,请国内B银行加保兑,B银行将该证通知受益人C公司,未加任何批注,这是不是默示:它对信用证的保兑已经认可?
答:不是。如果B行同意保兑,在通知受益人时,须明确书面声明。
31、HAWB是什么单证?它与MAWB有什么关系?
答:HAWB是HOUSE AIR WAYBILL的简称,即航空分运单,由运输行签发(该运输行本身没有飞机)。运输行将揽收后拼装的货物交航空运输公司,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运输单据是MASTER AIR WAYBILL,简称MAWB。
32、可转让信用证,有关转让的银行费用由第一受益人(让与人)还是第二受益人(受让人)负担?
答:应由第一受益人承担。
33、USANCE DRAFT是什么汇票?
答:远期汇票。
34、信用证要求PACKING LIST TO BE MADE OUT IN NEUTRAL FORM怎么做?
答:即PACKING LIST 不要显示出具人的名称。
35、对美国出口是不是可提供普惠制产地证?
答:不可。
36、A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经B银行保兑,在付款责任上,这两家银行有没有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区别?
答:没有。
37、L/C转让中的受让人英文叫什么?
答:TRANSFEREE。
38、商检证书的日期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可否被银行接受?
答:只要信用证未禁止,则可以接受。
39、信用证中的ACCOUNTEE指谁?
答:指开证申请人。
40、香港某客户开来一张信用证,号码为123,购买衬衫1000打,“不准分批”,因货未备妥,经修改为“允许分批”,该L/C项下1000打衬衫后来分两次出运,随后,该客户又开来第二张信用证,除数量,金额,装运期与第一张信用证有所不同,其余条款套用第一张信用证“SIMILAR TO L/C NO,123”,这张信用证项下货物可否分批?
答:国际商会不鼓励、不提倡套开信用证。本问题存在模糊之处,前证的'条款是否包含修改后的条款呢?就本题而言,应该是不允许分批。
41、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投保卖方利益险?
答:在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且采用FOB或CFR术语时,按照合同的规定,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
如果履约时行情对买方不利,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就有可能不办保险,这样一旦货物在途中出险就可能导致钱货两空。如不得已采用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应在当地投保卖方利益险。
42、限制议付的信用证,交给非信用证指定的银行议付,有何风险?
答:可能被开证行以“非指定银行交单”拒付,另外,即使开证行接受非指定银行交单,到期地点也改在了开证行柜台。
43、信用证要求出RECEIPTED INVOICE 受益人该怎样处理?
答:“RECEIPTED INVOICE”是指的收妥发票,又称钱货两讫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DULY RECEIVED), 当信用证要求提供这种发票时, 出口公司要在发票上明确表示货款已收到。
在填制此种发票时, 就在发票上注明 “RECEIPTED INVOICE”或证明 “PAYMENT RECEIVED AGAINST XXX BANK L/C NO.XXX DATED XXX”字样。
44、保险条款中的WITHOUT FRANCHISE是什么意见?
答:这个词语很少见到,应该是没有免赔,即发生损失,保险公司全部理赔。常见的是I.O.P,不计免赔。
45、L/C装运期和有效期的最后一天适逢法定的节假日,可否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答:有效期可顺延,装运期不可以。
46、什么叫对开信用证?
答:即两家银行互为开证行和通知行,多见于易货贸易和补偿贸易等。
47、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它有三项原则,请说出是哪三项?
答: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
48、什么叫“清洁提单”?
答:没有明确不清洁批注的提单。
49、信用证数量前有“大约”字样,但金额10万美元前没有“大约”字样,我货略有超装,发票总金额为102000美元,10万美元在信用证项下议付,2000美元作托收处理,议付银行审单后已接受办理,但单到国外,开证行以发票金额与信用证金额不符拒收,请问是否合理?
答:不合理。
50、汇票的PAYEE是谁?
答:收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