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回答
发达国家实施碳关税征收政策,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将被实施强制减排约束,碳关税征收使中国能源密集型出口产品面临严峻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全球气候变暖严重影响了人类自然生存环境,控制碳排放、缓解气候变暖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欧美发达国家以保护全球气候环境、防止碳泄漏为名提出碳关税征收政策,强调通过对高耗能产品征收碳关税能够减少或避免碳泄漏、解决全球气候变暖及碳减排问题。
二、分析
对于非必要产品或奢侈品得进口制定更高的关税,达到限制甚至禁止进口的目的。
对于本国不能生产或生产不足的原料、半制成品、生活必需品或生产的急需品的进口,制订较低税率或免税鼓励进口,男足国内的生产和生活需要。通过关税调整贸易差额。当贸易差额过大时,提高关税或征进口附加税以限制商品进口,缩小贸易差额。当贸易顺差过大时,通过减免关税,缩小贸易顺差,以减缓与有关国家的摩擦与矛盾。
三、碳关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碳关税的征收对象是高耗能产品,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碳交易的基本原则是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温室气体减排的费用,买方可以利用购买的减排来缓解温室效应,实现自己的减排目标。在需要减少排放的六种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是最大的,所以这种交易是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单位计算的,所以俗称“碳交易”。这个市场被称为碳市场。规则是碳市场的首要也是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有些规则是强制性的。例如,议定书是碳市场最重要的强制性规则之一。
议定书规定了公约附件一国家(发达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量化减排目标。2008年至2012年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平均减少了5.2%。议定书衍生出的其他规则,如欧盟到2012年的集体减排目标是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8%,欧盟以此重新分配给成员国,以及欧盟排放交易系统(EU ETS)于2005年建立以建立交易规则。当然,有些规定是自愿的,没有国际或国家政策或法律的强制性约束,由地区、企业或个人自愿发起履行环境责任。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全球碳市场迅猛发展。碳交易量从2006年的16亿吨增加到2007年的27亿吨,增长了68.75%。营业额的增长甚至更快。2007年全球碳市场规模为400亿欧元,比2006年的220亿欧元增长了81.8%,2008年上半年甚至与2007年全年持平。
从交易规则来看,交易时间和股市一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0.01元人民币。
具体操作来看,交易分买入和卖出,和买卖股票基本一致。碳配额买卖的申报,被交易系统接受后即刻生效,并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有效,相应的资金和交易产品即被锁定,未成交的买卖申报可以撤销。买卖申报在交易系统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已买入的交易产品,当日内不得再次卖出,而卖出的资金可用于当天的交易。
据了解,纳入首批碳市场覆盖的企业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这意味着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一经启动,就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