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违禁物品出入境的处罚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四十六条,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第四十七条,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海关加施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
第四十八条,进出境邮袋的装卸、转运和过境,应当接受海关监管。邮政企业应当向海关递交邮件路单。邮政企业应当将开拆及封发国际邮袋的时间事先通知海关,海关应当按时派员到场监管查验。
第四十九条,邮运进出境的物品,经海关查验放行后,有关经营单位方可投递或者交付。
第五十条,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应当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过境人员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将其所带物品留在境内。
第五十一条,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者自用物品进出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解读丨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知多少?
出口报关流程图
出口报关流程图,在现实生活中,做进出口贸易生意的人也是比较多的,国际贸易中的产品质量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不然可没有人会买账,下面为大家分享出口报关流程图。
出口报关流程图1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
也有些没有进出口权利的出口商可以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由他们提供上述文件及办理后续结汇收款及退税的手续。甚至有些出口商可以不需要退税,直接买份出口核销单及报关资料报关出口,自己解决收款问题。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有时货柜回堆场后发现货物短装、质量有问题等,需要重新将货柜提出码头,就必须向海关申请“监管出闸”手续,在海关查核实际情况与汇报相符的情况下监管货柜离开码头堆场。)
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纪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首先由报关公司通过联网电脑向船代根据客户提供资料输入要报关的船名、航次、柜号、订舱号、出口单位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件数、毛重等资料。
船代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向海关电脑传输资料。(只有个别驳船公司需要船代公司负责审核上述内容,防止爆舱情况,一般船代在这里是不会每份具体审核的)。
海关电脑收到资料后也会自动通过,因此所有上述资料是由报关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内容并且负责审核的。当海关电脑通过后,打印在空白装船单上,(此时叫做装船单(D/O),当海关电脑予以放行并且加盖海关印章后,就叫做“放行条”。)
报关公司将装船单上的内容(主要是16位数的运输工具号码及10位数的提运单号码),通过海关允许的录入公司,正式向海关的报关电脑系统申报出口。
可是海关只有这样才会立于不败之地,因为赶不上船是我们没有按海关要求办事,不是海关做事慢而耽误。(个人意见,请勿传播,谢谢),当海关报关系统接收到后会交由审单中心负责处理深圳各个口岸传输的报关数据。
目前出口商品绝大多数是由电脑自动审单,只要发送到审单中心,就会自动通过,报关公司在发送前必须严格审核所申报的资料与客户提供的内容完全一致。审核通过后,打印出口报关单后,连同报关资料(核销单、合同、发票等),报关员签字、报关公司盖章,向现场海关递单。
首先递单给综合科,综合科在电脑里确认接单,需要征税的货物转给税费组,一般货物转交给风险管理科,风险管理科认为需要查验的货物进行电脑布控,不要查验的货物直接放行,转交给放行组加盖海关印章后出单给报关行。报关行将放行条交给码头进行电脑确认海关是否放行,确认后加盖码头确认章,再由报关行将放行条交给船代公司。
船代公司根据放行条装船出口。当船离开港口后,船代公司会在电脑发送一份此船实际装船的舱单资料给海关的报关电脑系统,报关电脑系统与舱单资料对碰一致后才可以向海关申请打印出口外汇核销联及退税联。至此,全部报关环节完毕。
出口报关流程图2一、申报:
(一)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二)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三)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二、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三、查验: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一)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二)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四、征税: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五、放行:
(一)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二)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三)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
在我国出口贸易经济繁荣,海关每天要审阅的物品成千上万,审查如果出现问题导致货物延迟发送,那么就会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为了方便海关检查,在出口货物之前,应该熟悉出口报关流程并准备好相应的资料,以便海关查阅。
出口报关流程图3一、外贸出口报关流程怎么走
1、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2、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3、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4、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5、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6、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二、外贸出口退税流程怎么走
1、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3)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并应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或分批单;
(4)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登录电子口岸,查询比对出口信息与纸质报关单是否一致。若一致,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16:00向国税局提交电子信息。
3、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使用指定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出口退税信息,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传递至软盘。
4、整理、装订出口退税报表、单证成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办理出口退税正式申报。若申报数据准确、单证无误、报表一致,则通过审核,转入审批环节;若存在需要调整、更正的数据或单证及报表,则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5、对于已经审批完毕的出口货物,主管税务机关将按法定程序办理退库手续。外贸企业应根据银行退转的出口退税退付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至此申报完毕。
解读丨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管理知多少?
前言:
对限制进出口货物实施许可证管理,作为国家对外贸易管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合理配置资源、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履行我国加入国际公约和条约,以及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和营造公平透明的贸易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海关作为进出口监督管理机关,落实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管理政策,是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的重要内容。一、许可证管理规定
(一)进口许可证管理
定义: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及其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数量限制或者其他限制的进口货物签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1”。
适用范围:
1.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实行配额管理和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其他数量限制进口货物。 2. 目前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2类,分别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说明、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发布年度《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负责制定、调整和发布年度《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管理要点:
1. 以任何形式进口的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持(凭)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进口机电产品,进口单位持(凭)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到关境内的,企业持(凭)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物局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或者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重点旧机电产品不需要验核进口许可证。 2. 进口许可证实行联网核查管理,纸质许可证与许可证电子数据同时作为海关监管依据。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名称应与许可证上的进口商或收货人一致。 3. 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进口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4. 进口许可证实行“一关一证”管理,即进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直属关区报关。 5. 一般情况下进口许可证为“一批一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备注栏内要求注明字样。其中: (1)“一批一证”指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报关使用。 (2)非“一批一证”有效期内多次使用,但不能超过12次。次数是指同一运输工具的同批货物,如此类推12次后,即使该证尚有余量也不能再使用。 6. 进口许可证编号填报在“许可证号”栏目,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7. 进口大宗散货溢装不得超过许可证进口数量的5%。其中非“一批一证”的,每批进口按实际进口数量核扣,最后一批进口,其溢装数量按照许可证实际剩余数量并在规定的溢装上限5%内计算。典型案例及分析:
案例:*年6月8日,C公司委托H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其中第1项商品申报品名为“高周波塑胶熔接机(旧)”,申报数量30台,申报税号为8515809090(需提供进口许可证),申报总价123000美元。
H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时未提交许可证件,违法了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 *年8月10日,C公司补充提供了相关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 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对C公司作出从轻科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Tips:逃证走私、无证到货与申报不实。
如企业进口属于需要许可证才能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故意将其伪报为不需要许可证的货物,则涉嫌构成逃证走私,达到起刑点,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企业进口需要许可证才能进口的重点旧机电产品,在进口申报环节如实申报,如不能提供进口需要的证件,则构成无证到货。 如企业申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税则号列等申报与实际情况不符,但没有主观故意,也没有采取伪报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则涉嫌构成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定义: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办法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自动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除外)监管证件代码为“7”,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O”,加工贸易自动进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V”,管理商品有原油和成品油。
适用范围: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目录应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范围的货物,都应当给予许可。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目前包括:
1. 植物油、烟草、煤等。 2. 汽车、飞机、移动通讯产品等。 3. 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等。管理要点:
1. 免领进口自动许可证的情形。
(1)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并复出口的料件(原油成品油除外)。 (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或者投资额内生产自用的。 (3)货样广告品、试验品进口,每批次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4)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 (5)大宗、散装溢装数量在货物总量5%以内,其中成品油原油化肥钢材在3%以内。 (6)海关特殊监管区如保税区、保税仓库保税监管场所从境外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证货物范围的,免领自动进口许可证。2. 有效期。
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3.使用:分为“一批一证”和非“一批一证”制。
(1)“一批一证”指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报关。 (2)非“一批一证”有效期内分批次累计使用,但最多不能超过6次。 (3)非“一批一证”的,每批进口按实际进口数量核扣,最后一批进口,其溢装数量按照许可证实际剩余数量并在规定的溢装上限内计算。 (5)填报:自动进口许可证在报关单“随附单据”代码栏填写相应的监管证件代码(7/O/V)在编号栏填写许可证号。 (6)国家对自动进口管理货物采取临时禁止和数量限制措施的,自临时措施生效之日起,停止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三)出口进口许可证管理
定义:出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数量限制或者其他限制的出口货物签发的准予出口的许可证件。出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4”。加工贸易为出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x”。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许可证监管证件代码为“y”。
适用范围:
1.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和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2. 凡列入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因添加、混合其他成分,或仅简单加工导致商品编码改变的,需按原来海关编码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即依旧需要许可证管理)管理要点:
1. 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海关验核商务部授权机关签发的出口许可证。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名称应与许可证上的进口商或收货人一致。 2. 出口许可证实行“一关一证”管理,即出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直属关区报关。 3. 出口许可证为“一批一证”和非“一批一证”制: (1)“一批一证”指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报关使用。 (2)非“一批一证”有效期内多次使用,最多不能超过12次。次数是指同一航次运输工具运载的同批货物,如此类推12次后,即使该证尚有余量也不能再使用。 4. 出口许可证编号填报在“许可证号”栏目,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5. 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不得超过当年的12月31日。 6. 出口大宗散货溢装不得超过许可证进口数量的5%。其中非“一批一证”的,每批出口按实际进口数量核扣,最后一批出口,其溢装数量按照许可证实际剩余数量并在规定的溢装上限5%内计算。其中原油、成品油、钢材三种大宗散货溢装不得超过许可证进口数量的3%,部分实行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的工业品溢装同样不得超过许可证进口数量的3%。典型案例及分析:
案例:* 年 8 月 14 日,**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B海关申报出口钼棒一票,申报商品编号8102950000,总价值 8600 美元。经现场核查,上述货物需要提供《出口许可证》。
分析: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二、许可证管理现场作业常见问题解决方案
问题:在什么情况下报关单会因为许可证原因而在电子审单环节被退单?
当申报的报关单所附的许可证无法使用或进出口应证商品在报关单上未申报许可证号时,电子审单环节将报关单做自动退单处理,具体有以下4种情形: (1)进出口应证商品申报时没有填报许可证号。 (2)许可证在海关接受报关单申报时已经超期。 (3)许可证在海关接受报关单申报时已经结案。 (4)许可证在海关接受报关单申报时已经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