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退税调整的历史证明,商品出口与退税率紧密相关,出口退税率的变化会及时、敏感地反映在当年出口额的变动上。1985年4月我国开始实施出口退税政策。1988年开始实行出口产品零税率,直至1993年。但这一时期,在旧税制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工商统一税,出口退税额按照产品分类,由于存在重复课税问题,很难计算退税的数额。所以这一时期出口退税不高。1994年税制改革,增值税取代了工商统一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新税制施行后,出口退税急剧增加,当年商品出口额也比上年增长了31.9%(而1993年的商品出口只比上年增长8%。由于中央财政出口退税负担沉重,1995、1996年,政府两次调低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的调低对出口带来了负面影响。1996年的商品出口仅比上年增加了1.5%,而1994、1995年分别比上年增加32%和23%。随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使中国出口环境恶化。1998、1999年商品出口比上年增加分别是0.5%和6%。为了推动出口,政府从1998年6次提高了出口退税率。1999年又2次提高了出口退税率。两年9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推动了出口的增长。2000年出口比上年增长27.9%2002年比上年增长22.3%。
因此,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必然会抑制我国商品的出口。在商品出口结构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出口总额会下降。
此次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不同企业受到的影响有所差异。下调出口退税率后,很多外向型生产企业和外贸流通企业的经营业绩都会受到较大影响,但是,与生产企业相比,专业外贸公司在此次退税率调整后将受到更大冲击。
对外贸流通企业来说,外贸流通企业的利润率远远低于生产企业。因此,外贸流通企业对退税率下降的反应要敏感得多。由于退税率下降导致的利润率下降,作为中间流通环节,理论上可以通过向供应商压价和向客户提价的方式来抵消。但是,经过多年来的外贸体制改革,我国外贸经营门槛大幅降低,获得进出口自营权的生产企业快速增长,生产企业、海外进口商和批发商的选择范围都大大增加,外贸流通企业对上下游的要价能力越来越低,供销两头挤压将使外贸企业面临更大的生存难题。外贸企业面临的困境迫使其促进与生产企业的更好沟通。提高生产企业通过代理制扩大出口的积极性,将有助于我国外贸代理制的完善和发展。
限制进口与鼓励出口的政策有
中国现行贸易政策从中国外贸政策的历史发展过程可看出,它属于选择型贸易政策.或者说是一种不断发展变化的贸易政策。当然,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贸易政策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是随着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的变化、本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变化,以及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的变化等不断调整的。此处所谓的选择型贸易政策是相对于稳定而完善的成熟型贸易政策而言。中国对外贸易政策与成熟型贸易政策相比较,选择型贸易政策一般都具有如下特点:
(1)动态性。即贸易政策处于不断调整之中,而且有时这种调整是根本性的调整,从而形成不同经济发展阶段贸易政策差别很大的情况。
(2)不确定性。贸易政策受内外因素的影响很大,中国对外贸易政策而且这种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经济体制变革等本质性因素。
(3)不规范性。贸易政策主要是依据本国的情况而制定的,明显带有本国的特色。与国际规范相差较大。
(4)不完善性。即在贸易政策体系、调节一L具、调节方式与手段的构建、相互配合与效率等方面尚存在很多不足,中国对外贸易政策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
(5)目标明确。从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特别是后10年的发展来看,我冈的外贸政策紧密地配合改革开放的步伐.政策制定与调整的依据就是更好地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向国际规范靠拢,与国际经济接轨。
对外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和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准则。它集中体现为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法律、规章、条例及措施等。它既是一国总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国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外贸易政策是对各国在一定时期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原则,方针和措施手段的总称.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府在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总目标下,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对外贸易活动进行的有组织的管理和调节的行为。它是一国对外经济和政治关系政策和措施的总体, 它为发展经济服务,并随着国内外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在对外贸易政策的执行和贯彻方面,国家一般设立一系列专门机构,按照对外贸易政策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管理。如在政府中设立外贸部或商业部作为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机构;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地点设立海关作为进出口商品的通道,对商品进行监督查验、征收关税、查禁走私;设立进出口银行,从金融上支持商品的进出口,发放出口信贷、办理国际支付结算;设立商品检验局和卫生检疫机构,从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卫生和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把关。 目前正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而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严峻,贸易摩擦更加频繁,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需要经济政治等各个层面全面推进。经济领域改革中,对外贸易政策的适时调整、完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升级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我国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限制进口与鼓励出口的政策有:
1、鼓励国际贸易的措施:
(1)补贴:补贴是政府对企业提供的货币或财政支持,其目的是鼓励出口、刺激生产、降低出口价格、加强出口商品的国外竞争力,包括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两种形式;
(2)出口融资。政府经常会通过帮助公司的出口活动进行融资来鼓励出口,主要方式有两种:以低利率贷款给相关企业如提供出口信贷;为公司贷款作担保;
(3) 对外贸易区。贸易区是一个指定的地理区域,在这个区域内商品可以通过较低的关税和较简化的通关手续出入境。建立对外贸易区会经常带来就业成倍增加的效果。可结合上海自由贸易区的问题;
(4) 政府专门的贸易促进机构。大部分国家政府专门机构促进出口的方式如下①帮助资金来源有限的中小型企业获取海外合同②组织贸易官员和商人进行商务交流,寻求海外合作机会③在海外设立贸易办事处,促进本国产品出口,宣传本国产品;
(5)商品倾销和外汇倾销(出口厂商争夺市场手段)低于成本售出;
(6)外贸风险保险;
(7) 政企合作;
(8)优惠政策,减税降费,双重征税;
(9)大力发展建设全球数字贸易平台和电商平台;
(10)深入发展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参与和倡议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
(11) 召开进出口博览会和各种展销会削减贸易投资壁垒。
2、限国际贸易的措施:
(1)关税,是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税收;
2、配额:是一种商品每年能够进出口的数量所施加的限制。进口配额是进口国对某些商品数量或价格的直接限制,其目的是保护国内生产商免受低价格进口产品的影响。出口配额是指出口国对某些产品出口施加数量限制。其目的是保护国内生产者和消费者免受这些产品临时短缺的影响,或者减少特点产品的供应量来提高国际市场价格,或由于担心遭到进口国破坏性的关税或进口配额而采取的缓解一国保护主义势力的行动。自愿配额/自愿出口限制是指企业能够限制特定产品出口的数量;
3、管制:是政府对外汇持有、外汇贸易或资金流动采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预。其目的一般是维护本国的利益,谋求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本国汇率稳定,防止投机资本的攻击。根据各国管制的宽严程度,外汇管制分为三类:严格的外汇管制、部分外汇管制以及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不加限制。作用:①保留价值和降低资本外逃风险向出口商提供优惠的汇率促进贸易;向进口商提供不利的汇率限制进口。②限制外国经营收入汇回本国利润,对跨国企业造成损失;
(4)禁运和出口管制:禁运多数时候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其他国家实行贸易歧视、经济封锁和施加政治压力的手段,也被用来压低国际市场上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价格,从而控制产品出口国的经济命脉;
(5)反倾销政策:倾销是一国企业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向国外大规模抛售商品并给国外竞争者带来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倾销商品的具体目的和时间的不同,倾销分为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长期性倾销三种。反倾销政策旨在惩罚从事倾销的外国企业,其根本目标是保护国内企业摆脱不公平的国外竞争;
(6)反补贴政策:补贴是出口国政府对本国企业提供的货币或财政支持。反补贴政策旨在惩罚从事补贴的外国企业,其根本目标是保护国内企业摆脱不公平的国外竞争,方式是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是指产品进入一个国家用于抵消出口国家给予生产商和出口商的补贴的关税;
(7)投资壁垒:外国企业在某特定行业的投资收购活动,国家对外国直接投资进行所有权方面的限制。货币管制是指对硬通货(如美元、日元和欧元)外流的限制,又是这种限制也会阻止外国货币向本国流入,有两个作用,保留价值和降低资本外逃风险;双重汇率管制是指向出口商提供相对优惠的汇率以便出口,而向进口商提供另外一种相对不利的汇率以限制进口;
(8)进口许可证:要求进口企业获取进口许可证或相关的政府许可证;
(9)当地具体要求:要求生产商用当地资源,至少进行一定的附加值活动;
(10) 行政官僚手段:施加在进口商上,阻碍其进行投资的繁琐程序;
(11) 其他政府干预政策。国产化规定、行政管理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管制、国内税、进口押金、政府采购等;
(12)非关税壁垒:除开关税以外一切限制措施(灵活性、针对性、更强保护、隐蔽性和歧视性)非关税壁垒大总结:直接限制进口措施:进口配额(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自动出口限制,进口许可制度,进口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进出口国家垄断;间接限制措施:外汇管制,进口押金,政府采购政策,各种国内税,新贸易壁垒(更严格的技术、环境和社会壁垒)以及他行政和法律等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的自由进出口,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货物进出口贸易。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货物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1.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
2.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3.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4.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平等互利原则
5.坚持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战略
6.积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7.增强规则、法律意识,完善法律法规
8.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培养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的高素质人才
9.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0.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际国内
要发展对外贸易。通过发展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要优化进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缓解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扩大服务产品和农产品出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增加能源、原材料以及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强国家口岸管理和检验检疫工作。
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注重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优化结构,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引导跨国公司把高端制造和研发环节转移到我国,吸引外资加快向中西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扩展。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引导和规范。优化投资环境,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纠正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变相给予优惠政策和层层下达分解指标的做法。
要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完善财税、信贷、外汇、保险等政策措施,支持有实力、有信誉、有竞争力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走出去。加强引导和协调,避免企业在境外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办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进程,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制定,稳步推进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