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当然是要交税的,但是跨境电商涉及多个国家,税务处理比较复杂。
跨境电商要交的税无非3个:增值税、关税、企业所得税。
不同国家对增值税的叫法不一样,但万变不离其宗,要搞懂跨境电商交什么税,就要从跨境电商的业务交易流程说起。
一、跨境电商常见业务流程外销跨境电商:国内采购/生产中国港口出口报关海运/空运/快递/铁路海外港口进口清关海外仓库储存海外销售内销跨境电商:海外采购海外出口报关海运/空运/快递/铁路国内进口清关国内保税区储存国内销售二、各环节要交的税(一)外销跨境电商各环节交什么税?1.国内采购生产-报关出口交什么税?
出口退税
外贸企业:获取的采购发票进项不能抵扣,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出口退税讲究发票、出口报关单一一对应,可退税额=采购价格*13%
生产企业:获取采购发票也不能抵扣,办理出口退税,但出口退税的办理比外贸企业复杂。除了单据齐全,互相有钩稽匹配关系外,出口退税采用免抵退方法。这个方法的原理是,一家企业又有内销又有外销,外销要退税内销要交税,那这两者就相互抵消吧。
外销退税金额=对外销售价*13%(不考虑退税率和13%标准税率的差,现在基本都一样了)内销交税金额=内销销项-内销进项可退税金额=外销退税-内销交税注意:
如果采购后既有内销也有外销,必须分开核算,否则无法证明采购是为了外销,只能按比例或者全部算作内销的,不能出口退税
出口环节没有关税(这里很多小伙伴会弄混)
2.海运/空运
这个过程是不产生增值税的,因为出口报关离开了中国的税收管辖区域,还没到达目的地港口,还未进入另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区域。
常见的香港、澳门这种自由港就是这样的区域。
3.海外港口进口清关
进入港口,需要交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1)关税,是业务的成本,定价过程必须考虑
关税=CIF*关税税率CIF=产品价格+保险费+海运/空运费用关税税率,按照报关的HS code,各国海关都会有税率对照表。一般税率是2%-8%,像中美贸易战加征特别关税,就会到达35%及以上
(2)进口增值税
不同国家的叫法不一样,欧洲是import VAT,澳洲加拿大是GST,日本是消费税
进口增值税=(CIF+关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差别挺大的,欧洲基本是20%左右,日本是10%,阿联酋是5%但是进口增值税是作为进项税,可以与销项税进行互抵。一切流程顺利的话,只占压资金,不会产生成本,定价过程可以不用考虑特别的,美国没有增值税,进口环节只需要交关税。4.本地储存
本来本地仓库储存只产生仓库费用,以及常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但如果货物会在欧盟27国或者海湾七国内互相调拨,就要额外注意了货物从一个国家转运到另一国家是需要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免税销售和免税采购的,如果不申报会有偷漏税风险,甚至税局查出来后会要求对这部分不是真实销售,只是货物转移征收增值税。这个环节特别多小伙伴会因为不知道而触犯风险。
5.海外销售环节
销项税=销售价格*增值税税率sales tax=销售价格*各州sales tax rate不同国家税率不同,美国的各州税率也是不同的这里大家可以发现,美国的流转税-sales tax是和其他区域都不一样的,企业交易流转过程中没有税收,只有对终端个人销售时才会产生sales tax(零售税)
听说2025年,海南自贸区也打算学习美国的税制,让海南的企业除了获得盈利要交企业所得税外,流转交易环节(即B2B交易),不产生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消费税这五个税种。
交税方式:
因为跨境电商产生了很多偷逃税的问题,现在各国的区域都是让电商平台代扣代缴增值税。基本原则是,如果一家海外公司在电商平台销售,电商平台就会代扣代缴给税局。比如中国企业在美国销售,电商平台向消费者收到sales tax后不会给中国企业,而是直接交给税局。如果是本地公司销售,那税局还是选择相信该企业,电商平台收到税后还是会回款给本地公司,由公司交给税局。
业内有不专业的代理误导卖家,说注册本地公司可以节税。这个说法其实非常错误,本地公司只是会收到税,但还是应该交给税局的。如果收到税不交给税局,就是偷逃税,一旦被发现,轻则补税交罚款,重则关店,在海外承担刑事责任。
6.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则是,这家企业注册和管理机构在哪里,就在哪里交税。比如中国企业在海外取得利润,应该在中国交税。但如果在海外有PE,比如分支机构、雇佣员工,那么在海外取得的利润就要在海外交所得税,剩余部分再回中国补税。(二)内销跨境电商各环节交什么税?海外采购海外大批量采购,在海外交本地的流转税(增值税)。不同国家的叫法不一样,欧洲是import VAT,澳洲加拿大是GST,日本是消费税,美国是sales tax
2.海外出口报关
海外出口报关时,可以申请流转税的退税。类似中国的出口退税。这里申请的退税有两种形式,有的国家就是出口退税,有的国家是进项大于销项直接申请退回(因为销项是出口免税的,进项是1中的海外采购发生的进项税)。3.海运/空运/快递/铁路
这部分也是不产生税的,只产生费用
4.国内进口清关
进入港口,需要交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1)一般商品
关税=CIF*关税税率CIF=产品价格+保险费+海运/空运费用按照中国海关给定的各类产品海关核定价格(也称完税价格)乘以关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CIF+关税)*增值税税率13%一般商品无消费税(2)消费品
消费品,比如酒、手表、高档化妆品,比较复杂一点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进口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3%5.国内保税区储存
如果是在保税区的保税仓储存,那么4的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在出保税区前都不用缴纳。
当有顾客下单后,货物从保税区调出,才按照4的计算公式交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6.国内销售
国内销售正常按照13%计算销项税进项税就是进口产生的进口增值税,要用关税完税凭证来作为抵扣凭据销项-进项得出当期的应纳增值税7.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交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利润*所得税税率
小微企业是5%、10%;高新技术企业是15%;其余一般企业是25%。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1〕18号)所附《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为准确实施政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一)进口关税税率。 1.最惠国税率。 (1)根据税则转版和税目调整情况,相应调整最惠国税率及普通税率。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七步降税。 (3)对954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2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进口暂定税率。 (4)对原产于塞舌尔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2.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进口暂定税率,税率不变。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税率不变。 3.协定税率及特惠税率。 (1)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已签署并生效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继续对17个协定项下、原产于28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2)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日本、新西兰等9个已生效缔约方的RCEP项下原产货物实施协定第一年税率,后续生效缔约方实施时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另行公布。按照协定“关税差异”等条款规定,根据进口货物的RCEP原产国来适用我国在RCEP项下对其他已生效缔约方相应的协定税率。同时允许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申请适用我国在RCEP项下对其他已生效缔约方的最高协定税率;在进口人能够提供有关证明的情况下,允许其申请适用我国对与该货物生产相关的其他已生效缔约方的最高协定税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对原产于柬埔寨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第一年税率。 (4)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无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 (5)对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安哥拉共和国等44个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 (二)出口关税税率。 继续对铬铁等106项商品实施出口关税,提高黄磷以外的其他磷和粗铜等2项商品的出口关税。 (三)税则税目。 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随《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22年转版同步调整,根据国内需要,对部分税则税目、注释进行调整。调整后,2022年税则税目数共计8930个。 (四)实施时间及其他。 以上方案,除另有规定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税目、税率以《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为准。 二、进出口通关有关事项 (一)《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发布的202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及相关修订情况,海关总署对《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进行同步修订,并调整部分翻译内容,已发布于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根据《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调整的关税税目、税率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2022年版)均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查询,供通关参考。 (三)商品归类决定及行政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规定,因税目调整等原因失效的商品归类决定、行政裁定清单已发布于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并动态更新。 (四)海关商品编号。 为有效实施2022年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进出口商品暂定税率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海关总署编制了《2022年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2022年非全税目进出口商品暂定税率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2022年反倾销、反补贴商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调整表》(见附件1—3)供有关企业申报参考,政策、措施适用范围以《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及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