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一、计税依据。“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二、计算方法1、一般贸易(1)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举例说明: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相关会计处理 1.企业按出口货物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计算出口产品本期应分摊计入产品成本的进项税额,从本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剔除,其会计处理为: 借:产品销售成本 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20000 2.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注:本题此数值为0 3.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的退回的税款时,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50000 4.月份终了,企业将已交的待扣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其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60000 二、“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一)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
刚刚看到你的问题,认真研究了一下,看出你们是出口方从上海港出口一批货物。
问题一:如果佣金和货款收在同一个账户,佣金可以直接加在合同单价上,如USD18.00/unit FOB Shanghai (例如佣金率5%)可以在合同上写明USD18.90/unit FOB Shanghai。出口时在发票上同样作价即可。或者在合同上单价还是原来的,另外单独列出佣金一项,最后加在合同总金额里,出口发票也同样处理。如果不收在同一个账户里,就还写USD18.00/unit FOB Shanghai,出口发票上也同样显示,另外再出一张佣金发票给客人。
问题二:你们垫付运保费在合同中另外列出来不会对出口核销造成影响。
问题三:需要明确出口退税是国家退给你工厂供货货款中所含的17%增值税中的13%,与你给客人的出口货价无关。从财务方面讲,如果你让工厂把你们应得的利润也开出来,工厂就要照票收款。至于以后工厂怎么返还给你方,那是你们两家的事情,与出口手续无关。不过让工厂方知道了你们应得的利润好吗?恐怕再合作就会麻烦无穷吧!
问题四:出口报关的原则是:出口全部按FOB价值统计,进口全部按CIF价值统计。做报关单时,先全部列上,然后再填写出口金额时再减除运保费。出口发票可以在货款外单独列出代收运保费若干,最后加在发票总金额中,以便与合同金额相一致。
问题五:
出口后外汇核销,附上发票、收汇水单,多出部分注明是运保费、佣金。只要佣金部分少于总货款的5%就没有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