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治理整顿我国焦炭出口经营秩序,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行出口焦炭质量许可证制度。
(一)由各地商检局会同产地省(市)外经贸委(厅、局)等单位,负责出口焦炭质量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二)出口焦炭质量许可证每年复查一次,并在《国际商报》上公布当年获得出口焦炭质量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出口焦炭质量许可证不得转借,冒名顶替。
(三)经营焦炭出口的外贸、工贸企业必须向获得出口焦炭质量许可证的企业收购焦炭,组织出口。
(四)各地商检局不得受理未获得质量许可证企业的焦炭报验工作。
(五)国家商检局负责制定出口焦炭质量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办法。第三条 为避免焦炭出口经营过于分散,实现焦炭出口的规模经营,获取规模效益,各地外经贸委(厅、局),各外贸、工贸总公司进行焦炭出口配额二次分配时,分配给每个出口企业的配额数量最少不得低于2万吨。获得焦炭出口配额的企业必须加入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焦炭分会。第四条 具有外经贸部批准的焦炭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其出口的焦炭必须是自产产品,并须获得出口焦炭质量许可证。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焦炭,必须是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数量控制在外经贸部核定的出口规模以内,并由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通过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统一协调。第六条 实行出口焦炭堆场挂牌经营制。
国家商检局或受其委托的口岸商检局负责对天津等港口的出口焦炭堆场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出口焦炭堆放条件的堆场,准予挂牌经营,对不符合堆放条件的堆场,限期改造或取缔。第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焦炭出口为国家法定检验商品,出口合同的检验条款,应以各地商检机构检验结果为准,以此作为最终结汇依据,在品质条款中,粒度要以装港检验为准,并订立相应的奖罚条款。第八条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负责焦炭出口的协调管理工作,各经营焦炭出口的外贸公司、工贸公司、自营出口生产企业要接受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协调。第九条 各类外贸公司、工贸公司、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对违反本办法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予以处罚。第十条 本办法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并责成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监督执行。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关税以及税收政策
1、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以及合理的办公用品等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进出口货物进出天津港保税区可以视为进口或出口,用外汇进行结算并办理报关手续。
3、境外与天津港保税区之间的货物交易可以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且不需办理许可证。
4、企业所得税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详情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
(二) 企业经营政策
1.境内外的经济法人、自然人均可在天津港保税区投资建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及内资企业;
2.鼓励国有专业外贸、工贸公司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天津港保税区内设立窗口,利用天津港保税区从事商品的进出口经营活动;
3.在经营范围方面,可设立集加工、贸易、仓储、商品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工贸企业;
4天津港保税区内可以存储保税或非保税货物,无存储年限限制。
(详情参考《天津港保税区区域投资政策》)
(三)贸易政策
1、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用于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等,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且实行海关登记备案制核销管理,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2、企业可以直接从区外采购原材料、原部件,加工增值后报关出口或部分直接销往国内市场;
3、采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在销往国内市场时,可按进口原料件计价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详情参考《天津港保税区区域投资政策》《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天津港保税区条例》)
(四) 外汇政策
1、区内企业出口创汇实行意愿结汇,外汇收入可以意愿结汇成人民币;
2、企业可在区内金融机构或者在区外所在地外资金融机构开立外汇结算帐户和外汇专用帐户。
(详情参考《保税监管外汇管理办法》) (五) 其他政策
1、对在天津港保税区各专业化市场从事贸易经营的企业,将视企业的经营情况,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
2、海关对区内企业展销的商品,可实行分批出区集中报关的管理办法。
(详情参考《天津港保税区区域投资政策》)
序号 天津港保税区 区外
1 公司设立 经营范围无限制(可设立集加工、贸易、仓储、商品展示为一体的综合性工贸企业) 企业设立前须确定经营范围 (不可以兼营复数的行业)
2 加工贸易、外汇 1.企业可以保留出口所得外汇
2.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1.所得外汇收入必须结汇成人民币
2.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3 自用设备等 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以及合理的办公用品等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经有关部门批准,鼓励类项目的生产设备可以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 仓库物流 1、物流设施以及进口运输设备等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区内所有的仓库都被认定为保税仓库 1.保税仓库资格的取得必须经海关批准
2.不能免交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