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外贸出口免税企业都需缴什么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月或按季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所以没有退税。纳税人一般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出口时,销售环节免税,退税的是购买原材料时缴纳的增值税,即进项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收入,所以委托出口没有退税。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给予免税(出口环节),但不退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是国家免税企业,但是月超过120万的要交哪些税?
月收入超过12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要缴纳增值税,在增值税的基础上计算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和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超过120万,这120万要按照免税收入,也就是销售总额,分为免税收入和应交增值税。申报收入时,填写不含税收入。
三、小微企业免征的税费有哪些
免征税费一、增值税二。减征20%和减征50%的企业所得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文化事业建设费。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其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2万元(含)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5月1日增值税改革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计算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劳务和无形资产。销售货物、提供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每季度9万元)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每季度9万元)的服务和无形资产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二。对按季度申报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按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小微企业销售额定额。还有的个人以预付款的形式出租不动产,所获得的预付款租金收益可以在预付款对应的租赁期限内均分。合租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别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别前的销售额为依据,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以下(季度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四、免征的增值税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除使用国家投资和资金后需要归还本金的以外,应当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财政资金是指企业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取得的财政补贴、补助、贷款贴息等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的各类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所以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并入总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包括: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关联的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2.非营利组织的收入;3.债务利息收入;4.其他企业免税收入。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债务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六、一个公司要交哪些税,比例分别是多少
所有企业都必须缴纳的有五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我国采用的比例税率是25%。企业所得税税率,是指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法定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采用25%的比例税率。另外: (一)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征收企业所得税;(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大后的数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企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登记注册的企业。其他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在银行同时拥有
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没有取得进项发票的出口业务适用免税还是视同内销?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有三种税收政策:免税、退税、征税。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出口业务享受退税(免抵退)或征税时,其进项税直接抵扣:符合免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出口业务不论是享受退税或免税,都是免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外贸企业的出口业务符合征税政策的,则进项税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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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为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一批配件,但是该批配件在购入时未取得发票(且确定无法取得发票)。那么这批出口配件是做免税还是应该视同内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因此,企业在确定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情况下,不得退税,应当按照免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