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国对外开放方面主要任务包括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拓展对外经贸合作,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稳步拓展合作新领域,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有效防范海外风险。
不断拓展对外经贸合作,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特点
多措并举稳定外贸,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加强出口信贷支持,优化外汇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跨境电商作用,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积极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创新发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快国际物流体系建设,助力外贸降成本、提效率。
积极利用外资,深入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支持外资加大中高端制造、研发、现代服务等领域和中西部、东北地区投资,优化外资促进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提高综合保税区发展水平,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开放的中国大市场,必将为各国企业在华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外贸公司政府补贴政策
(一)中国地方的多项补贴政策可能遭受反补贴调查。一旦美国商务部对中国铜板纸的判决形成判例,就意味着美国的反补贴法将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美国企业可依据此判例对中国政府和企业提出反补贴调查,中国各级政府制定的多项补贴政策将遭到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级政府为鼓励出口,出台了一系列经济优惠措施和政策。从中国出口补贴的主体看,可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中国加入WTO后,中央政府为履行入世承诺,逐步取消了大规模的出口补贴,但地方政府补贴没有受到人世协定的约束,仍普遍存在。地方政府出于促进地方经济增长、解决就业压力等目的,对企业出口实行补贴,包括对企业的出口奖励、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税收优惠、对特定企业和产业的专项补贴等,这些政策都可被美国反补贴法认定为补贴行为,成为美国反补贴调查的对象。随着反补贴调查的展开,中国政府将不得不调整甚至取消部分产业扶持政策,这将影响重要产业的发展。
(二)中国诸多产业可能面临“双重计税”的挑战。从中国出口补贴涉及领域来看,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进行双重计税具有很大可行性。因为中国政府补贴主要集中在农业、纺织、钢铁、化工、机电等劳动密集型和部分中低技术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上。这些接受政府补贴的产业不仅是中国重要的出口部门,也是过去几年来接受美国反倾销调查最多的行业。在美国反补贴法不适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判例被修改后,这些行业可能面临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双重威胁。而且,美国作为世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主要发起国,客观上增加了“双重调查”的可行性。
(三)人民币将面临更大的升值压力。美国政府突然宣布中国适用于反补贴税法有其深刻的目的。在处理中美贸易失衡问题上,美国国会和政府倾向于把贸易问题政治化,将贸易失衡的矛头指向中国,归咎于人民币汇率的低估。通过启用反补贴这一贸易救济措施,美国可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干预中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影响中国的宏观调控政策,这无疑增加了美国迫使中国进一步升值人民币的筹码。人民币的升值并不一定能解决中美贸易结构性失衡问题,相反会增加中国出口成本,进一步削弱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四)可能引发新的中美贸易摩擦。因为反补贴调查将对一国出口产业和宏观政策造成较大危害,中国为应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可能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些举措可能会引发新一轮的中美贸易战,阻碍中美贸易关系的健康发展。 (一)积极应对反补贴调查,反补贴调查不仅涉及接受补贴的企业,还包括众多政府部门。所以,应对反补贴调查需要政府各部门、政府和企业之间开展有效协作。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对应诉成败起关键作用。政府各部门需要明确应对反补贴调查的职责,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调机制,保证沟通与协作。如,浙江省计划推出的中国首个应对反补贴办法,突出了政府在应对反补贴调查中的核心地位。涉案企业作为反补贴调查的应诉主体,应积极参加应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应培训、选拔专业应诉队伍,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直接沟通,保证充分交流,使政府和企业应对反补贴调查时保持一致。
(二)逐步调整出口补贴政策。各级政府应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和美国反补贴税法的规定,有针对性地调整现有的出口补贴政策。
WTO把政府对企业的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申诉补贴和不可申诉补贴。政府应逐步取消禁止性补贴,减少可申诉补贴,增加不可申诉补贴。如,可取消对具体企业、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生产环节优惠政策,取消地方性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增加对出口企业研发活动的补贴,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研发活动,增加对中国中西部落后地区的补贴。
(三)普及反补贴知识,培养专业人才。虽然中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方面已积累丰富经验,但在应对反补贴诉讼上,从政府到企业,都缺乏经验和专业人才。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要通过培训,尽快熟悉WTO的反补贴规则,了解欧盟、美国等国家的反补贴法及相关案例。补贴和反补贴知识的普及可使政府避免不当补贴行为,使企业熟悉反补贴应诉程序,做好应对反补贴调查的准备。除WTO的反补贴规则外,政府和企业还必须掌握中国的补贴政策和实施情况,防止外国企业提出不正当的反补贴诉讼。另一方面,中国需要培养一批既熟悉WTO反补贴规则和反补贴应诉程序,又了解中国政策法律的专门人才。可通过在高校中设立相关专业以及对政府、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为应对反补贴诉讼做好人才储备。
(四)制定和完善中国的反补贴立法。中国的反补贴立法起步较晚,而且缺乏执法经验。2001年,中国依据WTO反补贴规则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之后,中国又出台了一系列反补贴的法律法规,从程序上对反补贴调查作出了详细规范,但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反补贴法相比仍然存在内容单薄、不规范等问题。此外,中国企业缺乏反补贴诉讼经验,使中国在应对反补贴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从政府角度看,政府应根据WTO的反补贴规则,完善中国的反补贴立法,改进在立法层次、补贴分类、司法审查制度、特殊行业规定等方面的不足,使之与WTO规则保持一致。从企业层面看,企业在积极进行反补贴应诉的同时,应合理运用WTO的贸易救济措施和中国的反补贴法,维护企业正当利益,这样既可以抵制外国产品的不公平竞争,又可以增加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的经验。
(五)鼓励国内企业进行对外投资,从长期看,为应对不断升级的贸易壁垒,企业可通过对外投资规避各类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促进中国产业结构优化。中国的纺织、服装等制造业已纷纷开始在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有效绕过反倾销等国际贸易壁垒,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
有出口经营权的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除了国家规定的若干种货物和禁止出口的货物之外,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之后,持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九)提升传统外贸数字化水平。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加强研发设计,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鼓励企业探索建设外贸新业态大数据实验室。引导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传统品牌价值。鼓励建设孵化机构和创新中心,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到2025年,形成新业态驱动、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商务部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政策框架。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动态调整机制,设置综合评价指标,更好发挥试点区域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试点区域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吸纳更多内贸主体开展外贸,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质量、改进技术、优化服务、培育品牌,提升产品竞争力,放大对周边产业的集聚和带动效应。到2025年,力争培育10家左右出口超千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贸一体化市场,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继续执行好海关简化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等试点政策,优化通关流程。扩大市场采购贸易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范围。对在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备案且可追溯交易真实性的市场采购贸易收入,引导银行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