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外经委申请加工贸易企业电子钥匙,需要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本上面盖红色公章)
2、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表(复本上面盖红色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单位介绍信(盖公章)
5、已盖好公章的电子钥匙申请表及合同等表格(没有盖章填写企业信息的空白表格是到外贸委去拿的,拿回去填一下,盖上公章再拿去)然后付款。
二、?在办理外经委要用的电子钥匙的同时,还要申请海关的网上申报系统软件。
三、?外经委和海关的软件都办好后,经营单位(即外贸公司或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与生产单位(生产工厂)的企业生产能力证明要去申请办理。
扩展资料
1、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记有全部记录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3、间接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4、间接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指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未作为进口料件申报的部分);
5、向海关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增值税、关税);
6、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结案通知书》原件;
7、电子数据;
注意:在申报手册核销前,需将此本手册上所有的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完毕并经税务机关审核结束。
百度百科-进料加工手册
汽车无钥匙进入外贸出口企业都需要办什么手续?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1、到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增项手续;
2、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通注册手续;
3、办理海关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
4、办理海关自理报检注册备案手续;
5、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备案入网;
6、政府部门联合制发电子口岸UKEY;
7、外管局进出口名录账户备案手续;
8、外汇货物贸易监测平台开通授权;
9、电子口岸报关无纸化签约的手续;
10、进出口具体流程操作指导与辅导。
申请进出口权的所需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税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公司章程;
7、公司公章、及刻、章卡。
综上所述,配额单位请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需持两企业签署的代理协议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供该代理出口协议(正本复印件),申请表备注栏应注明由某某企业代理出口。
法律依据: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1份,并加盖印章。实行网上申领的,应当认真如实地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传送给相应的发证机构。
第九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有关出口货物配额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2、货物发票。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
4、货物装箱单。
5、出口收汇核销单。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
一、网上申请方式:企业应先申领用于企业身份认证的电子钥匙(详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办事指南中电子钥匙申请流程)。申请时,登录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进入相关申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保存、上报申请表电子数据,及时查看《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表》状态,经过初审、复审通过后,申领者可在企业端打印《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表》并加盖经营者公章,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或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其中:申请放射性同位素进口的经营者在网上申请前需先将申请材料递交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二、书面申请方式:进出口经营者将相关申请材料递交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三、发证机构收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含电子文本、数据)和相关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后,3个工作日签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务部委托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工作,许可证局对商务部负责。
许可证局和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许可证局的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范围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工作。《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名单》附后。
第六条 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第七条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时,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海关凭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并办理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