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两者的效力与所需承担的责任不同。合同是有具体详细内容的文本协议,违反合同内容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框架协议只是一种签订具体合同或其他合作的意向,不具有合同的效力,没有合同的具体内容,违反框架协议只负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分析:内贸合同与外贸合同的区别在于:内贸合同的买卖双方都是国内企业;合同受国内的《民法典》约束;结算币种是人民币;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在国内的法院起诉。
而外贸合同的买卖双方是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合同受《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惯例约束;结算币种以外币为主,与有货币交换协议的国家交易,可以采用人民币;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一般采用国际仲裁的方式,也可以约定在某国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