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北流争取到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资金超3亿元,是广西获得新增投资项目资金较多的县(市)。2005~2010年累计新开工项目1721个,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5.14亿元,是十五期间的4.71倍,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0%。海螺水泥、佳鑫电子、兴昂鞋业、三环工艺陶瓷等一批投资超亿元的重大项目相继建成投产。洛湛铁路、岑兴高速公路相继建成通车,结束了北流没有铁路和高速公路的历史。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发展动力不断增强。这是该市历史上建设重大项目数量最多、规模最大、完成投资最多的时期。
2009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18.76亿元,增长15.3%;财政收入7.43亿元,增长17.4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8.01亿元,增长50.89%;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07亿元,增长20.25%;外贸出口完成1.05亿美元,继续保持外贸出口超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51元,增长12.20%;农民人均纯收入4916元,增长9.26%;金融机构新增贷款15.03亿元,增长250.31%。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增速是“十一五”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
全市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63.4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53.31亿元,年均增长14.45%;财政收入由4.52亿元增加到9.06亿元,年均增长14.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21.38亿元增加到100.18亿元,年均增长36.1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9.30亿元增加到45.10亿元,年均增长18.51%。2010年与2005年相比,实现了十二个翻番,即地区生产总值翻1.3番,人均生产总值翻1.2番,财政收入翻1番,工业增加值翻1.7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翻1.2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1番,农民人均纯收入翻1番,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翻1.3番,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翻1.6番,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翻1.1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翻 2.2番,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翻2.3番。 2011年,北流市的三次产业比重优化为14:58:28,工业主导地位优势更加明显。 概况
北流农业发达,创汇型和加工型农业已占主导地位。2009年,全市有水果83万亩,名优水果占90%。以牛品改为突破口的水产畜牧业发展加快。一些新的农业生产高效模式得到了成功实践。农村以沼气池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建设发展迅速,成为广西和全国的典型示范项目。
北流是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商品粮基地和荔枝生产基地,优质谷、荔枝、龙眼、提子、八角、蘑菇、奶水牛、三黄鸡、优质芭蕉、中药材、无公害蔬菜等农业优势产品名声远扬,水稻免耕抛秧面积位居全国县(市)第一,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被自治区农业厅认定为广西首个无公害农产品(荔枝)生产基地县(市)。全市发展了各类农业企业1100多家,其中年产值超1000万元的25家,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30.32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6.03亿元,年均增长4.12%。土地进一步向规模经营集中,全市流转耕地面积10.25万亩,占承包地面积的23.02%。建成了无公害蔬菜、优质提子、香蕉、奶水牛等一批特色农业基地。凉亭集团、永旺合作社、兆周松脂厂等数十家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玉林市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由3家增加到11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由1家增加到5家。该市被评为中国生猪调出大县、无公害大米生产基地和广西首个无公害百香果生产基地,奶水牛、水产品被评为自治区新兴产业。
北流市重点推进国家粮食高产创建示范项目、现代农业水稻项目、超级稻推广增粮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5个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养殖种植加快发展,推动农业种植规模化生产向更高层次发展。2011年新增农业龙头企业4家,玉林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6家,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农业
北流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土地肥沃,农业资源丰富,是综合性农业区。解放前,受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缚,农业生产水平低下。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农民变革生产关系,努力发展农业生产。1950—1990年,县财政用在支持种植业资金3587.9万元, 发放农业贷款23624.6万元。发动全县干部、群众大力兴修农田水利,积极推广高产良种和农业新技术,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90年,农业总产值2.53亿元(1980年不变价),占工农业总产值49.76%;粮食总产量、农业总产值分别是1949年的4.59倍和7.27倍。
1950—1990年,粮食总产量平均每年递增3.67%,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4.37%。1990年, 粮食亩产、总产分别比1978年增长73.31%和65.6%;粮食总产量和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3.39%和3.58%。农业商品产值22813万元,商品率40.95%。农业不仅为近百万人民提供粮食,而且为80%以上的轻工业和乡镇企业提供原材料,为出口商品提供货源,直接或间接来自农业的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16.45%,70%以上的工业品销往农村市场。
1950—1990年, 农业生产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道路。1958年10月以后,受“左”的影响,搞“大跃进”,实行“人民公社”,搞平均主义,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严重。1961年开展整风整社以后,纠正了左倾错误,确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恢复自留地,放手让集体和社员搞副业,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发展,1965年粮食总产比1961年增长31.25 %。1966—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把集体、个人搞副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倾向”来批判,农村中商品生产受到严重挫折;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坚守生产岗位, 粮食仍获得增长,1976年粮食总产27464.8万公斤,比1956年增长92.7%,可是集体现金收入极少。1979年,县委、县政府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后,认真纠正了农业合作化后期以来农村工作上的失误,提高和放开农副产品价格,适当扩大自留地,恢复集市贸易, 发展以种养为主的多种经营。1981年9月以后,全县农村人民公社实行联产到劳、 包产到户、 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粮食产量达到39747.63万公斤,水果产量531.7万公斤, 农业产值达2331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0.97%、5.77% 和17.03%。稻谷总产39032.5万公斤,年平均亩产824公斤,荣获全国农业先进单位称号。1984至1986年,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中,减少了水稻种植面积,加上受自然灾害的袭击,粮食产量比上年虽略为减产,但单产还是排在全区的前列。1987年以来,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层层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大力开展杂交水稻高产示范样板活动,大面积推广种植杂交水稻,1989、1990年粮食连续两年获得增产。1990年全县粮食总产416182吨,年平均亩产828公斤,初步建立了粮食稳产高产体系。7月间,农业部副部长陈耀邦、刘锡庚及“杂优之父”袁隆平教授考察北流县水稻生产时说:“北流县水稻生产达到国家级管理水平”。 北流农民辛勤耕作,发展农业生产,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贡献。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傅大任、区农业劳动模范李镇全等是一大批农业劳动模范中的代表人物。
林业
北流县在历史上森林茂密,解放前,除杉林外,多为天然林,境内遍山树木葱茏,也盛产竹子,有“斩不完的石梯竹,运不尽的北流木”之说。清末民初,全县有林面积百余万亩,开始出现了公有林。《北流县志》载,县内松、杉、竹、薪炭除源源供应郁林五属外,还运销藤、梧及广东信宜、廉江等地。那时,珍禽异兽活动频繁,圭江航运畅通无阻,惟后来山林火灾不断,高寒山区林木屡遭冻害,林木逐年减少。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林业生产,设置专门机构,兴办林场,开拓林区,在年年号召干部群众植树造林的同时,多次用飞机播种造林。然而,由于人口激增,林业政策多变,加上1958年“大办钢铁”和“文化大革命”动乱以及1980—1983年落实山界林权期间,多次出现乱砍滥伐,林木损失巨大,生态失去平衡,20世纪70年代圭江断航,各种异兽珍禽亦趋绝迹。1985年以来, 县委、 县人民政府把植树造林恢复生态平衡,当作大事来抓,坚决贯彻执行《森林法》,严禁乱砍滥伐,在执行国家限额采伐政策的同时,引进各种贷款 (国际贷款、开发性贷款、 信贷、无息贷款594.78万元) ,连续3年飞播造林,到1990年,全县有林面积159.99万亩, 活立木蓄积量251.2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1981年的22.59%增到1990年的42.92%,林业总产值(当年价)328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当年价)的5.8%。1991年成为自治区的灭荒县。
畜牧业
北流县传统畜牧业以饲养猪、牛、禽为主,羊、兔次之。民国35年(1946)《北流县统计提要》 载:全县有牛4.61万头,马40头,羊947头 (1947年为2094头),猪3.99万头,鸡22.18万羽,鸭7.18万羽,鹅1528羽。 解放后,1950至1957年,生猪饲养量由10.20万头发展到16万多头,年末存栏由5.54万头增加到10.73万头;耕牛年末存栏由5.72万头发展到8.57万头;家禽年末存栏由22.33万羽增加到104.44万羽。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强调集体饲养,限制私人饲养畜禽,加以限价派购,畜牧业发展缓慢。 1978年年末,耕牛存栏6.88万头,生猪存栏29.27万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经济改革,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取销派购,开放自由市场,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出现了饲养专业户,1990年,耕牛年末存栏10.64万头,生猪年末存栏48.83万头,家禽年末存栏207.36万羽, 分别比1950年增长0.8倍、 7.8倍和8.29倍,耕牛、生猪分别比1978年增长54.65%、 66.83%。1990年畜牧业产值426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6.88%。按畜牧业产值结构计,猪占69.59%,牛占14.34%,禽占11.9%,其它占4.10%(按1980年不变价计)。
渔业
县内江河纵横, 池塘水库星罗棋布,鱼类有120多种。但由于江河污染,流量下降、滥捕等原因,河鱼种类和产量越来越少。1982年调查,过去江河中盛产的沙黄鱼、鳡鱼、桂花鱼、白鳝、竹鲤等上十种珍贵鱼类已极少见。加上用传统方法养殖,渔业发展缓慢。1949年, 全县池塘养鱼水面积4900多亩,总产480吨。1950后,改进养殖方法,渔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 1953年,县人民政府在农业科配备干部1人兼管渔业,1978年从农业局分出成立县水产局, 有技术干部2人,聘请农民技术员7人,行政干部1人,负责指导全县渔业生产。 1984年8月,县水产局和畜牧局合并为畜牧水产局,1985年成立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定编5人,由1名副局长专管渔业。1990年,全县起水鲜鱼2100吨,比1949年及1978年分别增长3.38倍和4.4倍。 北流县工业历史悠久,早在汉至两晋期间便开始冶铜铸造铜鼓;宋代,陶瓷业兴起,但发展极其缓慢。民国初期,县内开始出现用机器生产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北流晋光电力公司和北流利民米机。但全县工业基础很差,至解放前夕,除此两家机器生产的厂家外,全县只有22家小型碗厂,3间缸瓦窑,3家小型镬厂,个体工业2023户,194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仅658万元(1980年不变价,下同)。
解放初期,人民政府着手发展粮食加工(碾米)、木材加工、陶瓷、造纸等工业、手工业生产。1952年工业总产值为794.55万元,比1949年增长20.75%。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对私营工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有全民所有制企业1家一地方国营北流县印刷厂,公私合营企业9家,1957年产值达1227.42万元,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平均年递增速度为9.1%。 “大跃进”期间,新建了北流水泥厂、印岭钢铁厂、耐火器材厂、淀粉厂、化肥厂、农药厂,开采了望天洞、上垌、坡头、三和等金矿和硫磺矿,各乡镇也纷纷兴建农机、 农药、化肥等简陋工厂858个,工业盲目发展,工厂因缺乏能源、原材料和技术力量等, 后来不得不“下马”。1962年,产值仅为875.39万元。1959年至1962年,5年间平均年递减率为6.54%。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生产得以恢复, 规模不断扩大,到1965年年产值再次突破千万元大关,达1415.04万元,平均年递增率为17.36%。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0) ,正值“文化大革命”前期,工厂动乱,生产严重下降。从1966年至1969年,各年产值均低于1965年。1969年工业产值1213.2万元。四年中平均年递减率为3.78%。1970年回升到1822.97万元。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1971—1975) ,1971年改建龙门电站,装机容量3000千瓦,成为县内第一座电力基地。1972年年产合成氨3000吨的北流县氮肥厂建成投产,县内化学工业初具规模。其它工业的生产也逐渐恢复发展,1975年工业总产值为3789.10万元,年平均递增率15.76%。1976年新建2400千瓦的大村电站后相继兴建了石窝油毡厂、县松脂厂、县紫胶厂、县茶厂、县轧钢厂。1980年工业总产值达5954万元, 平均年递增率为9.5%,工业产值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29.6%。1981年以后,逐步推行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落实经济责任制,对企业实行整顿和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并发挥水泥、氮肥、陶瓷三大优势,同时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全县工业生产出现了新局面。 1985年,全县共有工业企业155家,职工6988人,工业年产值为11142万元, 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34.4%,实现利润1333万元,上交国家产品销售税金500万元。“六五”计划期间(1981—1985) ,全县工业总产值的平均递增率为13.4%,已形成水泥、化工、陶瓷、机械、食品5个行业为主体的多门类工业结构。
1985年后, 北流工业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全县集资建设110千伏和35千伏送变电工程,分别于1986、1987年建成投入运行,进一步解决工业所需能源。此外大量投入资金,对原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新建企业不断增多,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产值、利税大幅度增长,1986年至1990年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总投资1.78亿元,为1957—1980年24年投资数的总和。水泥、陶瓷两大行业发展更为迅速,至1990年底,全县水泥企业由6家增至13家,年生产能力128.2万吨;陶瓷业也有较大发展,1987年投资2300多万元兴建了北流陶瓷城。同时还先后建成炻瓷厂、蟠龙瓷厂、第六瓷厂。在此期间,北流工业已向外向型发展,出口产品继日用细瓷器后,还有罐头、瓷砖、水泥、花岗岩板材等。
1990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69家(其中国家二级企业1家),中外合资工业企业2家, 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126家,共有固定资产原值19258.1万元,职工1.5万人,其中技术人员220人;完成工业总产值25543万元 (其中属地区。自治区企业产值1865.9万元,占7.31%) 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50834万元的50.24%,首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比1980年增长3.28倍,轻重工业之比为1:1.4。各主要行业在国营集体工业总产值19027万元中所占的比重为:水泥工业占23.05%, 陶瓷工业占19.14%,化学工业占10.51%,食品工业占7.85%,机械工业占6.3%。 主要工业产品的年产量为:水泥72.26万吨,日用陶瓷器3983.26万件,釉面瓷砖10192万件,合成氨2.2万吨,复合肥1.16万吨,罐头0.394万吨,发电量3963.59万千瓦时,自行车零件价值277.8万元,粉碎机1.02万台,铁锅53.52万口,成品钢材0.18万吨。全县盈利的工业企业160个,盈利总额2203.64万元;亏损企业37个,亏损总额1369.5万元。上缴税金2296.12万元。
北流工业已形成以日用陶瓷、水泥、兽药、罐头食品、机械、皮件等为主的工业体系。2009年,全市有工业企业4300多家,其中陶瓷企业50多家、水泥企业28家、兽药企业26家、皮件企业33家、规模较大的罐头食品企业10多家,安排就业20多万人。北流已成为广西最大的日用陶瓷生产出口基地及华南地区兽药生产基地。
全市工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62.2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79.46亿元,年均增长23.6%;工业增加值由20.08亿元增加到66.22亿元,年均增长24.5%。培育壮大了陶瓷、水泥、电子、制药、皮件、林产化工、食品和机械制造等八大产业集群,其中,陶瓷产业年产值由16亿元增加到36.73亿元,水泥、皮件、林产化工等产业年产值突破1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97家增加到184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强优企业由3家增加到40家;全市工业化率由1.09提高到2.36。园区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全市入园企业200多家,其中建成投产160多家;园区工业总产值由10.25亿元增加到105亿元,年均增长62.44%;税收由0.68亿元增加到3.67亿元,年均增长41.64%;园区的产值规模和创税总额在县(市)管理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中均排名第1位。
2008年,该市工业园区形成了“一园四区”的格局,由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和北流建材陶瓷工业集中区、北流鑫山工业集中区、田心—城西工业集中区、北流南部工业集中区组成。
2009年,全市有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96家,其中自营出口企业57家,出口产品包括日用陶瓷、皮革制品、罐头食品、芒竹编、松脂、毛纺织品、家具、玩具、农机、兽药、园艺产品等15大类,产品销往美国、欧洲、东南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广西最大的产品出口县市之一,2008年完成广西第一个“外贸出口超亿美元(县级)市”。
北流市坚持“一园多区”的发展模式,立足省级广西日用陶瓷工业园区,加快建设完善民安建材陶瓷工业集中区、鑫山健康电子工业集中区、城西林业皮件工业集中区、南部宠物玩具工业集中区等四个工业集中区共11.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和水、电、路等生活配套设施,园区城镇化、规模化发展逐步显现,效益持续提升。截止2011年10月底,北流市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已经超过100亿元,增幅超过40%;完成税收3.6亿元,增幅超过20%。同时加速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在不断优化升级水泥、陶瓷两大传统产业的同时,培育发展了一批皮件、电子、服装、机械制造等新兴产业,特别是育祥鞋业等一批皮件生产企业竣工投产和发展壮大,截止10月底产值突破25亿元,成为北流新的经济增长点,获自治区授予“广西皮件生产基地”称号。 清朝初期,北流的商品经济已比较发达,当时的北流有两大优势:一是物产上的优势,旧县志记载“物产丰饶,为郁林诸县冠”,全县盛产稻米、花生、竹木、土纸、陶瓷器、镬头、烟叶、棉、麻、茶、荔枝、龙眼、头菜、咸卜、桂元肉、药材等,还有金、银、铜、铁、锡、滑石、陶瓷土等;二是地理上的优势,地处桂东南边陲,南部接壤广东高、廉等县,圭江流经县城,货船、客船可直达梧州、广州。解放前,郁林、博白、陆川、兴业以及广东高、廉各县的农副土特产品,多就近集结北流,然后从圭江船运出口。上述各县所需的工业品和日用品,也多从梧州、广州运抵北流后再转销各地。所以广东以及外地的一些商人,相继涌入北流经商。清雍正六年(1728),北流县临江税厂全年税收(不包括盐课)已达1315两。清代的税率分为五等,其中土产免税或抽5%,必要品抽5%。当时从圭江进出口的货物大部分是土特产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即以5%的税率推算,就可计算出当时的进出口货物总值达26300两白银;另外,康熙四十六年(1707)的盐课为1862两之巨。可见当时商业的繁荣。
民国时期北流县商业情况。据民国24年(1935年)版的《北流县志》记载:“邑中当前清道光以前,海禁未开,所有郁林五属及高廉各县土产货物均荟萃于北流,运销梧粤各处,商业为最盛期,谚称北流为“小佛山”。自后轮船交通倾销洋货,土产货物日渐衰落,利权外溢,商业因之不振”。抗日战争时期,广州沦陷后,北流变成通湛江口岸的通道之一,于是又成为内地商品的集散地,北流的商业也因之而兴旺。
解放前的北流商业,均为私人经营。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一方面保护私营商业,并鼓励其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和集体商业,逐步占领市场,平抑物价,保障人民的生产、生活。据1951年1月的统计,全县有工商业户632家,到年底发展到:座商675家、摊贩636户,还有土产、合群、烟叶、纸业、国药五个联营社,从事收购生猪、土纸、 烟叶、果菜等土特产品,远销梧州、武汉等地。1956年3月底,全县基本完成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部分个体户和私营商业户参加了公私合营商店或合作商店(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北流商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并肩齐进,个体商业发展迅速,1990年全县有个体商业户6527户,从业人员8065人,自有资金954万元,营业额1.05亿元。
商业行政管理机构,在清代县内不设专门机构,商业行政管理由县公署的县丞负责。民国时期, 县内商业行政管理由县政府建设科兼管。民国4年,北流县城商民组织成立北流县商会,进行自我管理和对外交涉。
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10月设立工商科,统领导国营、合作、个体商业;1952年成立北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56年撤销工商科,成立北流县商业局,下辖百货、中文、纺织品、药材等公司和公私合营、合作商店;1956年4月成立县采购局,1957年1月改称县服务局, 下辖食品、专卖、食品杂货等公司和各乡食品收购供应站;1958年2月县供销社、服务局并入县商业局;1962年恢复县供销社、县商业局;1968年12月又撤销县商业局,商业由县革命委员, 会生产指挥组财贸小组领导;1972年7月恢复县商业局,至1990年,百货、五金交电、 糖业烟酒、食品、饮食服务、医药等6个公司的行政领导由商业局主管,业务则由自治区领导。 石油、烟草公司直属条条领导。1977年3月恢复北流县供销合作联合社,1990年县供销社下辖16个基层社,3个公司。
2007年,该市服务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8亿元,增长19%。该市强化传统商贸服务业优势,2006年陵宁路商业街、新天地商业街一期和家美超市建成开业。旅游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房地产业发展走在广西县(市)级前列,共有10多家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参与该市房地产开发,总投资超过10亿元,实现税收4000万元。消费趋于活跃,全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32亿元,增长19.18%。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71.48亿元,比增10.17%。
该市结合松木岭旧区改造、永顺新区和城南新区建设,加强与知名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建设金旺旺商贸城、家美超市,积极培育建设蔬菜、果品、绿色农产品批发等专业市场,带动永顺新区、城南新区商贸流通业上水平、上台阶。加快发展仓储物流业。紧紧抓住洛湛铁路、南广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契机,立足北流区位优势,积极推进仓储物流业发展,把北流建设成为桂东南重要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和交通结点。
2009年,以商贸、交通运输、旅游 、餐饮 、房地产、文化娱乐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城乡消费保持较快增长。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已上升至29%,从业人员超15万人。
北流市重点推进旅游、物流两大产业。2011年以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旅游规划修编,开工建设五星级标准的碧桂园凤凰酒店,加快推进金荔酒店等服务设施建设,同时依托三个高速公路入口和两个火车站的优势,加快桂东南重要商贸物流基地建设。
外贸是做什么的?
所谓出口企业,一般是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现行出口企业主要包括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工贸企业、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特准退(免)税企业。
扩展资料:
我国现行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具体有下列八类:
一、第一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对出口企业在异地设立的分公司,凡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可汇总到出口企业总部统一向其主管部门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对只是提供货源,而没有取得外经贸部批准进出口经营权的市(县)外贸企业不可以申报办理退(免)税。
二、第二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以及经省级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度的国有,集体生产企业。
三、第三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企业、集生产与贸易为一体的集团贸易公司等。这类企业,既有出口货物生产性能,又有出口货物经营(贸易)性能。
凡是执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无生产实体、仅从事出口贸易业务的,可比照第一类外贸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免)税;凡是有生产实体,且从事出口贸易业务,执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可比照第二类自营生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免)税。
四、第四类是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外贸投资企业;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后以货币采购的国产设备也享受退税政策。
五、第五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有进出口权的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协作生产产品),亦可办理退税。
六、第六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企业和合资连锁企业(简称“商业合资企业”),其收购自营出口业务准予退税的国产货物范围,按外经贸部规定出口经营范围执行。
七、第七类是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企业。这类企业有:
1. 将货物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公司;
2. 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
3. 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外轮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
4. 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
5. 利用国外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机电产品的中标的企业;
6.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处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企业;
7. 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货物的企业;
8. 对外进行补偿贸易项目和易货贸易,以及对港澳台贸易而享受退税的企业;
9. 按国家规定计划向加工出口企业销售“以产顶进”钢材的列名钢铁公司;
10. 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
八、第八类指定退税的企业。为了严防假冒高税率货物和贵货物出口,杜绝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发生,对一些的贵重货物的出口,国家指定了一些企业经营。由这些企业出口的这类货物,
可予以退税,不属于国家的指定企业,即使有出口经营权,出口这类货物也不予退税。但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贵重货物,给予退(免)税。
百度百科—进出口权
百度百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广西的外贸公司有哪些?(采纳为答案的额外加分)
对外贸易,亦称“外国贸易”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一般流程包括:
1、外贸洽谈前期,制作形式发票用于报价、交易参考或客户申请进口许可等。
2、交易确认以后,制作外贸合同。
3、准备交货的时候,制作商业发票、装箱单、核销单、报关单,申请商检通关单等报关出口。
4、报关后海关退返核销单、报关单的收汇联与核销联等。
5、交货付运后,得到提单(有时是直接做电放提单)。
6、如果付款方式是信用证等方式付款,需要制作、申办、整理客户所需的全套单据,如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产地证、受益人证明等等以收取货款。
7、凭收汇银行水单、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等办理核销与退税。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应答时间:2021-12-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影响出口贸易的因素不包括的是
广西全区共有820多家外贸企业。如:
广西广达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口岸外贸有限公司
广西东兴外贸公司(汽车)
广西土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西东方伟业进出口公司
广西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鑫诚外贸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外贸公司
广西柳州外贸公司
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玉林市外贸进出口公司
广西平乐县外贸公司
广西尤晶外贸公司-服装
广西钦州市洁鑫外贸公司
广西南宁地区外贸粮油食品公司
广西博白县外贸公司
广西新纪元外贸公司
广西凭祥安正进出口贸易公司
广西坤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利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广西东兴
广西华益进出口贸易公司,位于广西钦州
广西金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俞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凭祥德灵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影响出口贸易的因素不包括的是经济总量。
一、出口贸易简介
出口贸易又称输出贸易(Export Trade)是指本国生产或加工的商品输往海外市场销售。从海外地区输入的商品,未在境内消费,又未经本国加工而再次输出海外,称为复出口或再输出(Re-Export Trade)。
二、意义
出口贸易业务是指外贸企业组织工农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取得外汇的业务。它是外贸企业的一项重要的业务。商品出口收汇是中国外汇收入的主要来源,它为进口中国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先进生产设备和用于满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商品创造了条件。
一个国家的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出口贸易,也就没有了进口贸易。出口贸易大于进口贸易,外汇收支表现为顺差,构成了外汇储备的来源,它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支付能力和经济实力。
报价内容和经济调研:
1、报价内容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2、经济调研
经济调研的目的在于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经济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货币制度、经济法律和条约、消费水平和基本特点等。
总之,是对经济大环境有一个总体的了解,预估可能的风险和效益情况。对外贸易总是要尽量与总体环境好的国家和地区间开展。行情调研为了获得与贸易有关的各种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得出国际市场行情特点,判定贸易的可行性并进而据以制定贸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