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型不同:贸易公司要想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必须进行特殊的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进出口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不用进行特殊申请。
2、性质不同:贸易公司一般只做内贸,可做中间赚取利润的公司,不需要有进出口权;而进出口公司必须要有进出口权。
贸易公司一般指从事货物和劳务交易的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购买、销售和其他如进行营业活动,也可以用经纪人或代理商身份从事活动。但贸易公司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从事业务活动,其职能都只是开发票。
从国际税收方面看,跨国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建立贸易公司是逃避国际税收的又一条途径。跨国纳税人通过建立贸易公司避税的典型模式是: 甲国的产品生产公司把产品销售给建立在避税地的乙国贸易公司,然后再由乙国贸易公司把产品转售给丙国客户,并从中留下一部分利润,从而逃避本应在甲国应负担的一部分所得税。
经营范围
(1)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品质、卫生、安全质量检验(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检验)。
(2)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鉴定(包括衡器计重、水尺计重、容量计重),以及整批货物和包装内货物的数量鉴定(包括件数、长度、面积、体积等)。
(3)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标记鉴定。
(4)各种进出口货物的货载衡量。
(5)进口货物承运船舶的舱口检视、监视卸载、载损鉴定和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
(6)出口货物承运船舱、车厢和集装箱的有关清洁、卫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适载条件检验,以及积载鉴定和监视装载。
(7)进出口商品的承运船舶,宣布共同海损后的海损鉴定(积货鉴定)。
(8)为有关国家对进口商品实行全面监管制度提供装船前检验服务。
(9)其他检验鉴定业务,如财产鉴定评估,价格比较,审核签发价值证明书,抽取或签封货物样品,出口成套设备从设计审查到监造,出口商品从原料检验到成品验收乃至装船前检验。
凡国外的贸易单位、制造厂商、运输、保险部门以及公证检验机构等,都可直接向商检公司委托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各项鉴定工作。商检公司也可接受有关方面的委托,派员到国外办理检验、鉴定;还可办理与商品检验有关的咨询业务和技术服务,如出口商品的催交,进口机电仪商品的调试、维修等等。
进出口权全称是指自主经营进出口经营权。
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只有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才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
参考资料:
进出口权-百度百科
贸易公司都是进出口公司吗
1、类型不同:贸易公司要想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必须进行特殊的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进出口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不用进行特殊申请。
2、性质不同:贸易公司一般只做内贸,可做中间赚取利润的公司,不需要有进出口权;而进出口公司必须要有进出口权。
贸易公司一般指从事货物和劳务交易的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购买、销售和其他如进行营业活动,也可以用经纪人或代理商身份从事活动。但贸易公司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从事业务活动,其职能都只是开发票。
从国际税收方面看,跨国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建立贸易公司是逃避国际税收的又一条途径。跨国纳税人通过建立贸易公司避税的典型模式是: 甲国的产品生产公司把产品销售给建立在避税地的乙国贸易公司,然后再由乙国贸易公司把产品转售给丙国客户,并从中留下一部分利润,从而逃避本应在甲国应负担的一部分所得税。
经营范围
(1)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品质、卫生、安全质量检验(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检验)。
(2)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鉴定(包括衡器计重、水尺计重、容量计重),以及整批货物和包装内货物的数量鉴定(包括件数、长度、面积、体积等)。
(3)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标记鉴定。
(4)各种进出口货物的货载衡量。
(5)进口货物承运船舶的舱口检视、监视卸载、载损鉴定和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
(6)出口货物承运船舱、车厢和集装箱的有关清洁、卫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适载条件检验,以及积载鉴定和监视装载。
(7)进出口商品的承运船舶,宣布共同海损后的海损鉴定(积货鉴定)。
(8)为有关国家对进口商品实行全面监管制度提供装船前检验服务。
(9)其他检验鉴定业务,如财产鉴定评估,价格比较,审核签发价值证明书,抽取或签封货物样品,出口成套设备从设计审查到监造,出口商品从原料检验到成品验收乃至装船前检验。
凡国外的贸易单位、制造厂商、运输、保险部门以及公证检验机构等,都可直接向商检公司委托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各项鉴定工作。商检公司也可接受有关方面的委托,派员到国外办理检验、鉴定;还可办理与商品检验有关的咨询业务和技术服务,如出口商品的催交,进口机电仪商品的调试、维修等等。
进出口权全称是指自主经营进出口经营权。
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只有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才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
参考资料:
进出口权-百度百科
合作社产品如何出口?
1、类型不同:贸易公司要想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必须进行特殊的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进出口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不用进行特殊申请。
2、性质不同:贸易公司一般只做内贸,可做中间赚取利润的公司,不需要有进出口权;而进出口公司必须要有进出口权。
贸易公司一般指从事货物和劳务交易的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购买、销售和其他如进行营业活动,也可以用经纪人或代理商身份从事活动。但贸易公司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从事业务活动,其职能都只是开发票。
从国际税收方面看,跨国纳税人在国际避税地建立贸易公司是逃避国际税收的又一条途径。跨国纳税人通过建立贸易公司避税的典型模式是: 甲国的产品生产公司把产品销售给建立在避税地的乙国贸易公司,然后再由乙国贸易公司把产品转售给丙国客户,并从中留下一部分利润,从而逃避本应在甲国应负担的一部分所得税。
经营范围
(1)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品质、卫生、安全质量检验(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机械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检验)。
(2)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鉴定(包括衡器计重、水尺计重、容量计重),以及整批货物和包装内货物的数量鉴定(包括件数、长度、面积、体积等)。
(3)各种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标记鉴定。
(4)各种进出口货物的货载衡量。
(5)进口货物承运船舶的舱口检视、监视卸载、载损鉴定和进口商品的残损鉴定。
(6)出口货物承运船舱、车厢和集装箱的有关清洁、卫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适载条件检验,以及积载鉴定和监视装载。
(7)进出口商品的承运船舶,宣布共同海损后的海损鉴定(积货鉴定)。
(8)为有关国家对进口商品实行全面监管制度提供装船前检验服务。
(9)其他检验鉴定业务,如财产鉴定评估,价格比较,审核签发价值证明书,抽取或签封货物样品,出口成套设备从设计审查到监造,出口商品从原料检验到成品验收乃至装船前检验。
凡国外的贸易单位、制造厂商、运输、保险部门以及公证检验机构等,都可直接向商检公司委托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各项鉴定工作。商检公司也可接受有关方面的委托,派员到国外办理检验、鉴定;还可办理与商品检验有关的咨询业务和技术服务,如出口商品的催交,进口机电仪商品的调试、维修等等。
进出口权全称是指自主经营进出口经营权。
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只有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才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
参考资料:
进出口权-百度百科
我国当前的外经贸企业主要有以下几大类型:外贸公司(包括部委、省级外贸公司和地市县级外贸公司)、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商业物资企业和外经企业等。按照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放宽了外贸经营权的限制。在目前仍实行审批许可制度的情况下,加快赋予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含私营企业)有实力的经济实体进出口经营权。
就合作社而言,可以参考私营生产企业申请自主进出口权的方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已经在生产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续两年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3000万元人民币和50万美元)以上;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企业申报材料需要有: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报告;企业或院所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连续两年企业年检合格证明和资产情况证明;申请的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代理出口的外贸企业出具的出口供货证明材料;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高新技术企业需出具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在申报程序上,地方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委(商业贸易厅、局)向商务部申报。部委直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向商务部申报。申报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包括: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靠性报告;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企业前1年经营情况(须提供销售统计表并要求主管部门和地方统计部门盖章确认)和进出口实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配送中心的情况(所在地、规模等);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从目前各地实践情况看,我国合作社做出口业务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一是找代理商代理。北京一家果品合作社,在取得了自主进出口经营权的相关证件后,很难通过自己的力量开展进出口业务。后来就找到山东一家代理公司,通过他们做出口贸易。其实这种代理商也不算是非常正规的代理商,而属于那种半正式的代理商,公司本身就做进出口业务,销售的同时捎带帮合作社销售,最后按销售额挣取佣金。二是靠龙头企业。江西赣州有一家脐橙专业合作社,当地龙头企业负责收购脐橙。这种模式其实是双赢的,企业不仅具有营销渠道,而且收购价格也可以达到农民的心理预期。对于龙头企业来讲也有了稳定的货源,收购后公司再统一进行打蜡、分装、出口,以企业的名义销往国外。三是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现在,有些有进出口业务的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待产品销售后将盈余返还给农民。山西有一家酥梨合作社,就是当地龙头企业和农民一起办合作社,农民负责生产梨,企业负责做出口,销售后将各种成本扣除后,按照交易额的60%返还给农民。
虽然目前我国做出口业务的合作社所占的比例还很小、很有限,但是它的优越性已经体现出来了。福建有家企业向欧盟出口水果,公司经常会面临一些抽检,其实也可以说是贸易壁垒。后来公司成立了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出口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这样的问题。这是因为合作社的产品本身就具备有机产品认证,合作社的信誉度相对来讲也更高,对国外来讲,合作社作为生产组织来销售产品,信誉度较好。后来公司就把经营出口权转给了合作社。它的优越性就体现于此,合作社做出口贸易很少会遇到贸易壁垒。此外,合作社办理出口过程中,在处理基本的基地备案、加工厂备案程序之外,还应注意如下问题:第一,在进行产品出口前,要认真核实出口产品是否在进口国的进口商品目录中;第二,合作社产品出口前,一定要了解进口国对于农药残留问题的标准;第三,合作社需要强化自身实力,保证产品供应。
案例
浙江临海市永丰鲜果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专业从事水果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现有成员350人,分布在永丰、括苍2镇20个行政村。拥有各类水果3万亩,其中柑橘1万亩,杨梅1万亩,枇杷3000亩,其他水果1000多亩,年产量2万吨,年产值1500万元。由于该合作社果品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其注册的“正凤”牌临海早大梅、东魁杨梅深受消费者欢迎,产品销往北京、上海、山东、东北等地。该合作社还大力推行出口业务,产品远销加拿大、俄罗斯、新加坡等国家。几年前,该合作社的出口业务通常是采取与当地外贸公司进行合作,但这种模式虽然可以借用外贸公司的海外业务优势,但同时也削弱了合作社自身的利润所得。于是,永丰鲜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应启敏开始考虑自己成立公司进行农产品出口。永丰鲜果专业合作社与临海市供销合作社紧密联手,共同出资成立了临海市永丰供销社有限公司,通过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的平台,加快合作社发展。应启敏向记者表示,与供销合作社的合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今后发展方向的一次全新尝试,彻底改变了以往只做水果的单一模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了。据永丰鲜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应启敏介绍,借助供销合作社在产品流通中的优势,合作社在申报产品出口权的过程变得相对轻松,解决不少合作社单**匹马难以短时间完成的手续,省时又省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