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管理市舶的机构是市舶司,将出现在广州、杭州﹑明州﹑泉州﹑密州、两浙﹑福建、两府等。
北宋开宝四年(971)设市舶司于广州﹐以后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陆续于杭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泉州﹑密州(今山东诸城)设立市舶司。除广州市舶司外﹐其余几处在政和二年(1112)前曾一度被停废。三年﹐宋政府在秀州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县)设市舶务。南宋建炎二年(1128)复置两浙﹑福建路提举市舶司。从此﹐又恢复了两浙﹑福建﹑广南东路三处市舶司并存的局面。干道二年(1166)﹐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北宋中期以前﹐各处市舶机构皆称为市舶司。北宋末大观元年(1107)始将各处管理外贸的机构改称“提举市舶司”﹐而将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称市舶务。南宋前期﹐两浙﹑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通称“三路市舶司”或“三路市舶”。罢两浙路市舶司后﹐原属两浙路市舶司各港口市舶机构只称“场”或“务”。福建﹑广南东路市舶司设在泉州﹑广州﹐下设场﹑务。
宋代市舶官制变化十分频繁。北宋前期﹐市舶司由所在地的行政长官和负责地方财政的转运使共同领导﹐而由中央政府派人管理具体事务。元丰三年(1080)﹐免除地方行政长官的市舶兼职﹐而由转运使直接负责市舶司事务。后又专设提举官。南宋时﹐各处市舶司曾一度并归转运司﹐或由提点刑狱司﹑提举茶事司兼管﹐但为时不长。两浙路各处市舶务的“抽解职事”由地方官负责。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仍设“提举市舶”一职。
宋朝时期我国海外贸易机构是什么
两宋政府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是市舶司。市舶司是两宋时期,政府沿袭唐制,专门设立了管理对外贸易事务的机构。
市舶司是中国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府,相当於现在的海关。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唐玄宗开元间(713~741)﹐广州即设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担任﹐是为市舶司前身。明清两朝反复“海禁”。明洪武三年(1370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
市舶司:这个机构早在唐朝就有原型,负责海外贸易;而在宋朝,由于军事上的失败和国家的贫弱,导致了宋朝与其他朝代不同的经济形势——以对外贸易为主,依靠海运,因为受战争的影响,宋朝的贸易方向只能是海洋。所以,便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对外贸易以及获得从对外贸易中所获得的利润。这样。市舶司便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