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口通关过程中,准备全套完整而正确的报关单据是关键的。
基本的报关单据包括:
正本商业发票(INVOICE)、正本装箱单(PACKING LIST)、副本合同(也可称作 形式发票或售货确认书)、报关单、副本委托报关协议、正本核销单。
(各类常见报关单证样本见左栏)
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对基本单据的缮制与审核,要重视以下几点:
第一,单据的内容必须齐全。
商业发票中需要显示的项目有:发票号、合同号、日期、买方公司名称、起运港、目的港、唛头、品名、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各个项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装箱单中,除单价、总价不必显示外,其余各项与发票相同。另外,还有包装件数、毛重、净重、尺码(即体积),正本单据不允许涂改。
第二,各种单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单据应尽早寄至代理报关单位,以便整理审核,最晚不迟于集港前两天寄到,若单据不能按时寄到或正本单据出现问题,又急于通关,一般情况下,先用传真件副本代替,由报关员“打保”报关,随后补上正本单据。
第三,填制报关单。
根据报关单的格式,提供的相应内容,由报关员录入,通过海关EDI系统传输。数据 一定要准确,要与其它各单严格相符。否则会影响核销单与报关单的返还速度。
总之,无论是货主,还是代理,都要重视报关单据的各个方面,以减少和避免通关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麻烦,加快通关速度,圆满完成装运任务。
报关单。
单据的格式大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据》、《清关单据》、《出口货物委托书》等多种单据。如果公司涉及拼箱、拆箱、零头箱等情况,箱单的处理更为复杂繁琐。要求细致,报关单内容繁琐。
外贸出口单证指的是国际贸易中的文件以及单据等,反映了国际贸易的整个过程,在实务中一般是指结汇单据以及相关的合同与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