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缩写INCOTERMS):版本《2000 年通则》中FOB、 CFR、 CIF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三个术语,这三个贸易术语要求卖方只要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即完成交货义务。
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越过船舷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买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也就是说这三个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为装运港的船舷。 但在 版本《2010 年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
使用清洁提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非常重要,买方要想收到完好无损的货物,首先必须要求卖方在装船时保持货物外观良好,并要求卖方提供清洁提单。卖方完成交货责任是将货物完好交付到装运港口船上,取得清洁提单。
扩展资料: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与运用,同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与运用有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国商定FOB进口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 FOB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样。
如果只定为“FOB San Francisco”而漏写“Vessel”字样,则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城内的任何处所,不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由于加拿大等也援引美国的惯例,因此,同加拿大等国商人签定FOB进口合同时,也应注意上述这个问题。
2、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与残损。
3、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百度百科—船舷
百度百科—FOB (贸易术语)
关于外贸中间商,转开信用证以及相应单据的问题
我个人是做国际贸易的,对客户验货我个人的观点是不能挑最好的,最好是中等的。因为客户验货,你挑出的样品可以说是船前样,如果你只给他看最好的,就如你所说的,到了客户手中,不达标的货物如果跟你给客户看的货物差距太大,那你怎么给客户解释呢?外贸公司是以你们自己出的报告为准的,一旦客户追究责任,外贸公司肯定会追究工厂的责任。
但是作为学生,我觉得你最好把自己的观点跟领导提出,然后等领导的决定,如果领导还是要求你们要给他们最好的作为样品,那你只能照做,呵呵
1.在C的单据上consignee怎么写,转完的信用证上会有规定的,要么是TO ORDER OF XXX银行;要么是收货人(是货物到达港的那边的),而收货人一般情况都是A。这是按通常业务操作来说的,因为C发货一般是直接发到A的那边,而且B也要把单据提交到原始信用证下,自然也按A的。
2.在C议付后,A的开户行(是开证行)会解付,但不是直接的,而是要看B在转证时如何限定的。通常,这种‘可转让’信用证一般不会是议付证,B会为了保护自己而规定,在转证行收到C的单据后要换成B的发票/汇票再提交给A开证行,等到B收了开证行付款后,才会把C的金额转过来。
3.要想完全避开A和C互相知道,几乎很难。发票/箱单/提单之类的好解决;但某些就不好办:比如提单的consignee或notify要显示最后收货人,再比如产地证啊之类的,上面A和C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