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副部长:王超
主管欧洲地区事务、翻译、档案工作的副部长
王超,男,1960年4月生,河北省人,毕业于广州外国语学院,获学士学位。
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援外局干部;
1982年—1986年 驻马耳他大使馆经商处随员;
1986年—1989年 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经济师;
1989年—1991年 驻伊朗大使馆经参处三秘、二秘;
1991年—1992年 中国成套设备出口公司经济师;
1992年 对外经济贸易部美大司干部;
1992年—1998年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美大司副处长、处长;
1998年—2002年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美大司副司长;
2002年—2003年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美大司司长、
2003年—2004年 商务部美大司司长;
2004年—2006年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州委常委、副州长;
2006年 商务部国际司司长;
2006年—2010年 商务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
2010年—2013年 商务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13年— 外交部副部长。
已婚,有一子。
中国1990外经贸委主任是
在前期,我军轻武器较差,大部分都是三八大盖,中正式,还有缴获国军少量的黄油**和汤姆逊,机**也大部分是捷克26式,歪把子,和鬼子的92重机。在后来苏联的援助下我军的轻武器有了很大的改善,有了pph41和 sks 等苏军制式装备,甚至还有少量的侦察部队装备了当时的尖端的ak47,机**也装备了杰格廖夫苏军制式装备等。而美军的单兵装备主要有黄油**和汤姆逊m1贾兰德等。重机有m2,勃郎宁等,其实在中后期我志愿军单兵轻武器与美军相比并不落后,甚至在轻重机**方面我们还要更好些。
在国家建设初期,特别是在抗美援朝期间,当时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政府曾向中国提供过一些援助借款,本息共14.06亿新卢布。此项外债,中国一直坚持按期归还,并已在1965年初提前全部还清
“苏联出武器,中国出军队”
中国***作出派兵赴朝参战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经过慎重考虑、多种不同意见的交锋,才最后确定的。中国经过长期战乱,百废待兴,极需休养生息,恢复经济,医治战争创伤。另外,在军事上,军队装备相当落后,海空军更是处于初创阶段。周恩来在同斯大林的会谈中,也实事求是地摆明了中国的困难:“中国由于长期战争,连年遭受到极其严重的破坏,许多有关国计民生的问题没有解决。在这种情况下,要担负战争消耗的重担,实在困难。况且军队的武器装备和接济,无不困难重重。”接着,周恩来开门见山地要求苏联援助中国参加抗美援朝所需的军事装备,并向中国提供各种类型的武器与弹药。对此,斯大林立即表示,可以完全满足中国抗美援朝所需的飞机、大炮、坦克等军事装备。他说:“中国可以出动一定数量的兵力,我们供应武器装备。”他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建议,如装备多少师团,苏联援助多少坦克、大炮、飞机以及装备机械化部队和特种部队等。言外之意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们的剩余军火多得很。他还替中国设想,把战争同改造部队结合起来说:“中国设想改装部队,使各兵种规范化、整一化、现代化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合理的。”他介绍苏联的经验说:“我们的经验是:在战时完成这样的计划,要比平时完成得更快更好,更有成效。同时,部队因为处在战斗中,也可随时发现缺点,随时改进,以臻进一步完善。”他当场具体落实,交代在场的时任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国防部长的布尔加宁说:“中方提出的改装部队的意见,交由布尔加宁负责同军方和中方同志共同研究处理。”当天,也就是1950年10月11日,斯大林和周恩来联名致电中共中央,表示苏联完全可以满足中国的大炮、坦克等项装备要求。第二天,周恩来从克里米亚返回莫斯科后,莫洛托夫在会见时又确认说,昨天斯大林同志已谈到,如中国出兵,军火供应没有问题。双方还具体商谈了军火集中地点、接收、转运、保管和转交手续等问题。
没有空中掩护的艰苦作战周恩来在同斯大林的会谈中,针对当时中国基本上还没有空军的条件,提出了苏联提供空军给予空中掩护的要求,但遭到了处处避免同美国直接交战的苏联的拒绝。斯大林先表示不能马上出动空军说:“苏联空军尚未准备好,须待两个月或两个半月才能出动空军支援志愿军的作战。”然后进一步说明理由:“在作战时,我们可以出动一定数量的空军作掩护。自然,也只能限于在后方和前沿活动,而不能深入敌后,以免被敌人击落俘获,这在国际上会造成不良影响。”1950年10月14日,当周恩来接到斯大林的复电后,又致电斯大林说:“根据毛13日给我的来电,苏联志愿空军在出动16个团的喷气式飞机之后,可否继续出动轰炸机至朝鲜配合中国军队作战?”后来,苏联虽派出了空军,但只限于保卫东北,而不越过中朝边界向中国人民志愿军提供空中保护。这个艰巨任务落到了年轻的中国空军身上。实际上,当时初创的中国空军很难完成这个任务,志愿军地面部队基本上是在没有空中掩护的情况下对敌作战的。
以半价“优惠”的军火贷款根据双方商定的精神,为落实中国抗美援朝所需军火费用、从苏联贷款的金额,1951年2月1日,政务院总理兼外长周恩来和苏联驻中国军事总顾问查哈罗夫签订了《中苏军事贷款协定》。协定规定,由苏联向中国提供12.35亿卢布,用以购买中国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所需的军事装备、弹药和铁路器材。对军火的作价,苏方同意1950年10月19日出兵抗美援朝以后的军事装备与弹药以半价“优惠”付款,以前的军事订货以全价计算;抗美援朝铁路器材的订货则以75%计价付款。抗美援朝结束后实际结算结果,中方为采购军火共使用了9.86亿旧卢布,这笔费用作为中方欠债处理。中方不但须还本,还需付息。在商谈贷款协定的附加议定书时,苏方又提出了附加条件,要求中方以贵重金属钨、锑、铅、锡以及橡胶等战略物资偿付贷款。中方对此要求予以照顾,在起草关于贷款的议定书时,表示:“鉴于苏联缺乏战略原料(钨、锑、铅、锡)的困难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帮助苏联政府,同意将中国不再使用的全部剩余的钨、锑、铅、锡提供给苏联政府。”至于橡胶,当时更是苏联本身无法生产而在冷战的环境中很难从其他国家进口的战略物资。但中方还是通过转口,给苏联代购了相当数量的橡胶。对此,斯大林后来对访苏的周恩来特意表示赞扬说,中国志愿军在朝鲜作战和橡胶协定,是中国对苏联的援助。关于装备中国60个步兵师武器的付费问题,这是1951年6月高岗和彭德怀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向斯大林提出的。由于苏联方面表示,当年只能供给16个师的装备,毛泽东于6月21日致电斯大林再次强调:“我军在朝鲜参战8个月的经历,清楚地表明了我军与敌军在装备上的较大差距,迫切需要改善我军装备。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派高岗同志去请您供应60个师装备的原因,对此您是答应过的。”1952年8月15日,周恩来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访苏,在同斯大林举行第二次会谈时,当周恩来再次提出这个同抗美援朝有着密切联系的、装备中国60个步兵师和海军所需军用物资问题,斯大林表示同意装备60个师的贷款,“以加强中国继续同美国进行军事较量的实力”。但他坚持这笔费用不能付半价,而应由中国付全价。为此,当年11月9日,苏联贷给了中国一笔10.36亿旧卢布的贷款。
撤走专家开始逼债赫鲁晓夫时期,中苏合作一度达到最高潮。1959年,中苏贸易达到20世纪五十年代最高点,贸易额达18亿新卢布以上,约合20亿美元。但1960年,正当中国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经济面临严重困难之时,苏联采取了一系列恶化中苏关系的措施,撕毁经济合作合同,撤走苏联专家,逼还债务,给中国经济“雪上加霜”。1960年底,中国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约见苏联驻华使馆主管经济、贸易的参赞,提出口头声明,指出中国由于遇到自然灾害和苏联撤走专家,出现暂时困难,中苏贸易出现了不平衡状况,中国方面支付出现困难,自然灾害带来的货源短缺是一方面原因。对过去苏联的贷款,中国仍将按照有关协定,在1961年至1965年期间还清本息。在贸易方面,中方估计共欠苏方20亿卢布,可能要在五年内还清。由于苏联的本意是要中国屈服,于是12月17日,苏联外贸部部长帕托利切夫约见中国驻苏大使刘晓,针对中国方面声明发表口头声明,指责中国方面未与苏联协商,就片面地把贸易方面借欠的债务偿还期限确定为五年,这是和苏中两国政府现行贸易协定相抵触的。根据协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双方中一方欠债时,则应该在合同有效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偿清。帕托利切夫的声明实际是对中方“逼债”。同时,苏联在短期内不向中国提供汽油,给中国造成了一定的燃油困难。但由于1960年底莫斯科81国***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取得成果,两国关系暂时有所缓解,所以苏联逼债的时间不长。1961年4月,双方达成协议,中方贸易欠款可在五年期间分期归还。中方借用的50万吨蔗糖的欠款,可在1967年以前归还,均不计利息。1964年,中国在经受自然灾害、条件异常艰苦,以及苏联对中国提供的商品检验异常苛求的条件下,按期还清了对苏债务。债务共计本金12.75亿新卢布,利息1.32亿新卢布。两者合计14.07亿新卢布。其中经济建设欠款3.1亿新卢布,抗美援朝欠款8.55亿新卢布,其他欠款约2亿多新卢布。抗美援朝欠款占全部欠款的60%以上。
外经贸委全称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是各级政府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职能部门。2003年前,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管理、领导
199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
郑拓彬(1985.3-1990.11)
李岚清(1990.11-1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