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内外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创新改革体系建设,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拟订科技、外国专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以及国内外贸易有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负责区级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经费预决算,制定和发布区级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三)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措施,归口负责科技企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推动产业化基地、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载体等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和相关服务事项。
(四)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参与推动全区产学研合作、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贯彻执行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有关科技人才工作。
(五)拟订全区科技金融结合和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创新服务示范;负责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指导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进科技发展基金群建设。
(六)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指导涉及资源环境、医疗卫生等社会建设和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对接统筹城乡建设需要,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农业科技研究与示范、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开展科技交流、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会展和科普工作。
(七)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组织实施专项计划项目,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人员境外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与科技项目相关的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出优化工业产业布局、调整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
(九)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行业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发展考核工作。
(十)负责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振兴发展;贯彻国家、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有关方针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汽车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汽车及道路机动车辆工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拟订全区汽车及道路机动车辆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推广应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汽车产业发展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区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四)负责拟订全区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黄金、石化、建材、化工、钢铁、民用爆炸物、轻工、服装、纺织、食品、盐业、医药、家电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食盐生产加工管理工作。
(十五)负费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亲商助金组织协调工作。
(十六)负费拟订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集群发展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和市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国产化,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八)负责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十九)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二十一)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综合执法,强化行业监管;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培育限上商贸企业,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二十二)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十三)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组织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对全区会展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指导。
(二十四)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