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核实货物出口后,企业应及时将有关的原始单证资料收集齐全,在原始资料真实无误的前提下,按"单票对应法"的要求将进货和出口资料进行匹配,为下一步数据采集录入做好准备。 2.申报资料的采集录入 将原始资料按" 出口退税 电子申报系统"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将申报资料转变成电子数据的格式,以便于退税机关进行审核。 3.申报数据的预审和疑点调整 将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软盘,到退税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审核,核对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和外部电子信息的有无,并产生预审疑点,企业根据预审疑点对申报数据进行调整。4.正式申报资料的装订整理 在预审无误的基础上,企业可在"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系统"中打印出各种申报报表并生成正式申报软盘,将原始资料按申报报表上列明的顺序装订成册。 5.出口退税的正式申报 企业将申报资料、报表、软盘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向退税机关正式申报出口退税,并领取主管退税机关已签字、注明接收日期和编号的"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申报资料的采集录入将原始资料按" 出口退税 电子申报系统"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将申报资料转变成电子数据的格式,以便于退税机关进行审核。 3.申报数据的预审和疑点调整 将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软盘,到退税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审核,核对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和外部电子信息的有无,并产生预审疑点,企业根据预审疑点对申报数据进行调整。4.正式申报资料的装订整理 在预审无误的基础上,企业可在"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系统"中打印出各种申报报表并生成正式申报软盘,将原始资料按申报报表上列明的顺序装订成册。 5.出口退税的正式申报 企业将申报资料、报表、软盘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向退税机关正式申报出口退税,并领取主管退税机关已签字、注明接收日期和编号的"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系统"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将申报资料转变成电子数据的格式,以便于退税机关进行审核。 3.申报数据的预审和疑点调整 将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软盘,到退税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审核,核对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和外部电子信息的有无,并产生预审疑点,企业根据预审疑点对申报数据进行调整。4.正式申报资料的装订整理 在预审无误的基础上,企业可在"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系统"中打印出各种申报报表并生成正式申报软盘,将原始资料按申报报表上列明的顺序装订成册。 5.出口退税的正式申报 企业将申报资料、报表、软盘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向退税机关正式申报出口退税,并领取主管退税机关已签字、注明接收日期和编号的"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3.申报数据的预审和疑点调整将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软盘,到退税机关进行退税申报审核,核对录入数据的正确性和外部电子信息的有无,并产生预审疑点,企业根据预审疑点对申报数据进行调整。4.正式申报资料的装订整理在预审无误的基础上,企业可在"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系统"中打印出各种申报报表并生成正式申报软盘,将原始资料按申报报表上列明的顺序装订成册。 5.出口退税的正式申报 企业将申报资料、报表、软盘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向退税机关正式申报出口退税,并领取主管退税机关已签字、注明接收日期和编号的"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5.出口退税的正式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报表、软盘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向退税机关正式申报出口退税,并领取主管退税机关已签字、注明接收日期和编号的"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法律客观:《企业所得税法》第53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新进一家外贸企业,做出口退税的,如何入手去学习和了解,谢谢指点。请不要复制长篇大论,国家政策。
我是外贸业务员。从我个人来说,我希望公司会培训一下产品的知识,最好能熟悉了解整个生产过程。因为对产品足够了解才有可能专业,专业的业务员总是更能让买家信任。
找有经验业务好的老业务员统一给新人上上课,不是课堂里那种死的知识,而是结合实际和经验,教给他们最新最简单最实用的外贸知识。可以从怎么找客户,邮件怎么写,怎么跟进客户,有什么沟通技巧等等方面详细讲解。我觉得如果可以的话,让老业务带新业务最好了,方便他们交流学习,而且新业务可以帮着老业务做一些操作的工作,老业务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开发客户,而新业务又可以很快熟悉外贸的操作流程。
我觉得这些差不多了。业务最主要的还是做成单子,这个就是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了。会自主学习,努力勤奋的,应该错不了。要不然,就算公司再怎么培训也没用的。
有经验的要怎么培训我就不甚了了了,根据你们公司的需要吧。
不足之处,请指教。
外贸退税流程及方法
企业出口销售货物后,符合相应的规定,就可以申请退税。退税的手续比较麻烦,需要先在退税系统内申报,再递交相关资料。
生产型出口企业,增值税计算实行免抵退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免,指出口商品免征增值税,如果是内销的产品,就要按不含税销售额*17%或含税销售额/1.17*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2、抵,指国内采购商品(包含原材料和其他国内采购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一般贸易进口材料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票,经认证后相关增值税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用于抵扣内销产品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
3、退,指出口商品并实际收取外汇后,按出口退税率计算免抵退税额,并与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额比较后得出的出口退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计算增值税留抵额,
增值税留抵额=当月增值税进项税+上月留抵进项税—当月增值税销项税—当月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当月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当月出口额*(17%—出口退税率)—当月保税进口额*(17%—出口退税率)
(2)、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当月实际收汇额*出口退税率—当月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上月留抵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月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月进口额*手册退税率
如果当月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大于当月实际出口收汇额*出口退税率,大于部分留抵下月。
(3)、判定出口退税情况
当月应退税额要通过比较当月增值税留抵额和当月免抵退税额得出,另外还需要进一步计算免抵税额,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如果当月增值税留抵额小于等于0,免抵退税额为0,当月应退税为0;
2、如果当月增值税留抵额小于等于0,免抵退税额大于0,当月应退税为0,当月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
3、如果当月增值税留抵额大于0,免抵退税额为0,当月应退税为0;
4、如果当月增值税留抵额大于0,免抵退税务大于0,取两者间较小金额为退税额。
(1)如果增值税留抵额大于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免抵税额=0
(2)如果增值税留抵额小于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增值税留抵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百度HI联系。
出口退税如何办理以及基本流程
一、正面回答
外贸退税流程及方法: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网,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5、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
二、分析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是指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等。
三、外贸退税怎么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办理出口退税流程如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外贸企业申请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一式5份);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商品销售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6、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7、出口退税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