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波兰客户接待注意事项
(1)波兰人与陌生人见面以握手为礼,同时还要报上自己的姓名,否则即为失礼。
(2)波兰人对时间观念十分看重,与波兰人谈生意一定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
(3)波兰人的民族自尊心极强,与其交谈时提及波兰的伟人以及对世界文明的贡献,最令波兰人开怀。
2、波兰客户喜欢什么礼物
(1)精美包装的小礼品、扇子等,波兰人喜欢有精美外包装的礼物。
(2)陶瓷餐具,可以送些具有中国风格的餐具。
(3)葡萄酒,波兰人非常喜爱葡萄酒。
3、社交礼仪与风俗禁忌
波兰人在社交场合与客人相见时,一般都惯施握手礼。在亲朋好友之间相见时,一般都惯施拥抱礼。他们还极为盛行吻手礼。吻手礼,一般都要在女士先伸手而且手作下垂式时,对方才可将该女士的手轻轻置手中而吻之,但嘴不可过于接近女士的手。
各种场合均宜穿保守式样的西装。会政府官员,必须先约。波兰是企事业单位,基本上是国营的,办事效率很慢,要准备做多次交涉。波兰官员对外国商人和其他东欧商人一样,讨价还价是这些官员的工作,你得准备打个折扣才行。
只有在亲密的朋友之间才用名字相称。事先约会是绝对必要的。
即使是短暂的拜访,按惯例要给女主人送鲜花(只送单数的)。递交给女主人时必须拆掉包装纸。注意一点:不能送表示情爱的红玫瑰。
他们格外喜欢花,并赋予不同的花以不同的含义,借以传达他们不同的感情:他们视玫瑰花为“爱情”的象征;他们认为石竹花含有“机智”和“快乐”之意;把兰花看作为“激情之花”;用菊花做“墓地用花”;他们最爱“三色堇”。认为三色堇给人以欢乐和幸福。因此,人们都尊其为国花。
他们赠送鲜花讲究送单束,花束由一种花组成被认为是雅致的,送双束花在他们眼里是不礼貌的。
他也对雄鹰倍加喜爱。把雄鹰视为力量和智慧的象征。因此,人们都把雄鹰喻为国鸟。
波兰人由于受宗教的影响,养成了特别爱佩挂“十字架”的风格,如项链、胸徽等。无论是老年人、中年人或年轻人,有的甚至小孩子都佩戴。
他们喜欢谈论他们的国家、文化和美国的生活方式,以及个人的家庭生活情况。
波兰人喜欢有红色、**、蓝色条纹的布料,所有的色彩都配合得和谐美观。
无论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晚宴上,都要祝酒。波兰人普遍爱饮烈性酒。在商业聚会或其他场合,人们可能不断给你灌饮上等白兰地酒。
他们忌讳“13”和“星期五”。他们认为“13”、“星期五”是不祥之数和日期,象征着厄运和灾难。
他们忌讳有人向他们打听个人的工资、年龄、宗教和社会地位等问题。因为他们认为这些都是个人的私事,无须他人过问。
他们在交往中忌讳菊花。认为菊花是用于葬礼上的花;不喜欢送红玫瑰花,因为红玫瑰花为浪漫爱情的、信物。
4、餐饮礼仪与禁忌
波兰人由于受地理环境的影响,食俗上与其他东欧国家近似。日常用餐以西餐为主,也喜欢吃中餐,而且饭量也较大。
波兰人就餐的席位忌单数,尤其忌讳13人同桌,也忌讳在13日、星期五举行任何礼仪性活动。
他们有个独特的分菜习惯,凡碰到吃整只鸡、鸭、鹅时,他们总愿意让餐桌旁最年轻的女主人动手分割,并一一送到客人的盘里,然后一起吃。
波兰人在饮食上不喜欢吃虾、蟹和海味品;对酸黄瓜等清蒸做法的食品也不太爱吃。
5、适合与波兰人沟通的话题
波兰美食:红菜汤(被列作世界三大名汤之一)、波兰香肠(最开始用马肉,现在都是用猪肉和火鸡肉制作)、炸猪排(当做主食来食用,把裹着面包屑的猪排放进油里炸,然后配以马铃薯和卷心菜一起食用)、多拿滋(甜点)及波兰饺子(较为重大的节日吃)
波兰酒:波兰伏特加(wodka)在全世界享有盛誉,“精品伏特加”(wyborowa)、“牛草伏特加”(zubrowka)、“高级伏特加”(luksusowa)和“贝尔维德尔伏特加”(belvedere)几乎在任何地方都是响当当的。特产是纯伏特加,其王者桂冠非精品伏特加莫属
波兰美景:维利奇卡盐矿、奥斯威辛集中营及比亚沃韦扎森林等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波兰名人:诺贝尔奖得主居里夫人、伟大作曲家和钢琴家肖邦以及现代天文学的创始人哥白尼
在波兰公司,NIP和VAT有什么不同
二战时德国与波兰的关系属于同盟国与轴心国的对立,波兰在历史上还被德国、俄国瓜分过几次。
1939年8月23日苏德签定了《德苏互不侵犯条约》瓜分了波兰,以纳雷夫河、维斯瓦河及桑河一线为界划分势力范围,德国于1939年9月1日占领波兰,引起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侵略波兰的战争自9月8日开始,延续到9月28日,波兰人奋战,甚至以血肉之躯的骑兵,连人带马冲向坦克,最后波军不支,成为战俘。苏联入侵波兰自9月17日开始,经过6个星期战斗,终于投降,波兰东部并入苏联,在战后揭发,在卡廷森林中,数千名波兰军官惨遭杀害,成为波苏之间,不解之恨。
纳粹占领波兰后,为了消灭波兰和犹太民族,对波兰人采取绝对手段,有的赶入俄占领区,或押到德国做苦工,或送进集中营或死亡营,统计对占领区的犹太人和波兰人被杀人数,犹太人有600万、波兰250万人之多,其中社会精英,知识分子全部杀死,仅天主教神父及修士被杀死的就有3000多人,关闭所有的中学,高等院校及图书馆,禁止学生学习波兰语,掠夺及破坏大量博物馆珍贵文物及图书馆重要文献书籍,但波兰人对其祖国的历史有认同性,不屈不挠,始终奋勇战斗。
1943年4月8日犹太区犹太人发起抗暴,一个月后失败,纳粹把犹太区全毁,幸存者也全都遭杀害;1944年8月2日华沙起义军起义,华沙全城居民都参加了苦战达62天之久,因后援不继,弹尽粮绝,只得投降,总计起义军及平民丧生20万余人,15000人被送战俘营,70万居民被驱逐出城,数万平民被送往集中营,其中13000人被送奥斯维辛。华沙城市被夷为废墟。因为起义受波兰在伦敦的流亡政府支持,苏军不愿支持流亡政府控制的华沙,虽已开近华沙附近,却按兵不动,波兰人民成了政治上的_牲品。
希特勒及其党卫军是一批政治狂人,思想偏激,他不仅要消灭犹太民族,对人类也充满仇恨,希特勒在二战末期曾下令他的武装部长将本国一切工业,武装消毁,不使落入敌人手中,甚至说:"要是战争失败,整个民族跟着灭亡,也是活该,因为是整个德国民族所取,应得的报应。"希特勒曾下命令毁灭巴黎等一系列占领的城市,因而古老文明的城市华沙就是在他命令下毁灭的,纳粹指定执行毁灭华沙的指挥官是HeinrichReinefaarth和ErichVondenbech,他们都犯下了累累罪行。
二战之后,苏联并没有归还在二战期间和德国一起瓜分占领的波兰的领土,而是经美、英、苏三国同意将原属战败德国的Ostpreusen、Pommern、?Schlesion和Danjig等地区划给波兰,如此波兰国家领土西移,统计比战前领土面积损失约三分之一。当时波兰***瓦迪斯瓦夫.哥穆尔卡上台宣称,要驱逐境内的德意志族居民和德国人,其中包含驱逐新划归波兰的原德国领土上的德国人,进行报复,禁令他们说德语,要带有标志的白色袖套,不得和波兰人握手等等,接着而来的1944/45及1950波兰政府两次将境内1400万原德国居民强制遣移送回西德,没收他们的储蓄,房产及一切财产,有的由通知到出发只有数小时,甚至在路途中不提供粮食和车辆,令其徒步行走到德国,有201万人在遣返途中死亡。驱逐行动不仅是波兰,也包括东欧各国,如捷克、匈牙利和南斯拉夫等国,造成了欧洲近代史上又一次大灾难。
在二战前,中东欧地区各民族混居现象相当普遍。据1931年的统计,波兰东部1160万人口中,波兰人仅占38%,而62%是乌克兰人、立陶宛人和其它少数民族。德意志族也广泛分布在东欧各地,仅在捷克与德国和奥地利接壤的苏台德地区就有350多万。此外,在南斯拉夫、罗马尼亚、苏联等都有不少德意志族人。而希特勒正是利用保护德意志人利益为德国扩大所谓的“生存空间”为借口,从苏台德德意志人的地位下手,拉开了纳粹侵略欧洲的序幕。二战期间希特勒移居了约100万德意志人到其侵占的波兰领土上,而为了给他们腾出地方,约120万波兰人或惨遭杀害,或被驱逐出去。二战后,被驱逐的命运落到了德国人和中东欧各地的德意志族人头上。一方面由于美英苏这3个反法西斯盟国在规划战后欧洲秩序过程中错误的民族政策,另一方面饱受希特勒铁蹄践踏的欧洲各国出于对法西斯德国的仇恨,德国的和德意志族平民成为新的受害者。而最突出的例子是波兰和捷克。
1970年12月7日,时任联邦德国总理的勃兰特在波兰华沙的犹太人殉难者纪念碑前的那一跪被载入了史册。然而,二战结束以来,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上,德波两国政府高层与部分民间人士的步调似乎一直无法协调。目前生活在德国的被驱逐居民,同样也是希特勒纳粹的受害者,他们组织了"被驱逐者联盟",正式向德国和波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赔偿,希望返回自己的家乡,即今天的波兰领土。但他们的愿望很难实现,给欧洲曾带来深重灾难的德国人,现在要诉自己的苦,要求在二战中曾经受过最大灾难的国家,承认自己也迫害过别人,给予赔偿,确实不容易做到。
波兰外长福蒂加声明,二战结束后,波兰遣返其境内的德国人是美国、英国和苏联三国重新划分欧洲版图造成的结果,而这一起诉则是企图篡改二战责任。声明强调,是德国发动了二战,使波兰遭受巨大损失,并给波兰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德国总理默克尔也表示,不支持被遣返德国人起诉波兰,但她同时称德当局“不能阻止他们这样做”。今天二战过去已有六十多年,波兰、捷克、德国都成为欧盟和北约的成员国,是完全平等的伙伴关系,但战争留下的后遗症和国际政治问题,至今仍然成为波德冲突的焦点。
华沙于1945年开始重建,从1946至1953年华沙老城、新城和克拉科夫(KRAKAU)前城都按原始图纸建造,1947至1949年在老城内建东西地道,1971年订立重建皇宫的整体规划,至1980年代完成工程,1989年后华沙再次大兴土木,华沙的老城建设完全按古老的原来蓝图、外型设计,保存波兰固有文化精神,但内部是按现代化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已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城市的名录。
由于波兰在地理上与德国接壤,劳动力成本较低,加上近年来大力进行高速公路、远程交通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正在对包括能源领域在内的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波兰目前已成为德国企业最感兴趣的投资地之一。今天,德国是波兰的第四大投资国,仅次于法国、荷兰和美国。从1990年以来,德国对波兰的直接投资从最初的100万美元猛增到2004年的101亿美元。德国企业在波兰的投资重点主要为汽车制造、金融服务业、食品生产及能源产业。同时,德国也是波兰最重要的外贸伙伴,德波贸易额占波兰全部外贸额的1/3。仅在2005年,德波贸易额就比上年增长了10%,达到380亿欧元。
此外,在波兰加入欧盟的进程中,德国也起了重要作用。波兰在2004年5月入盟后,其市场是欧盟新成员国中最大的。它和捷克都是德国在中东欧最重要的外贸伙伴,今日波兰在东欧各国中经济处于领先地位,1991年华沙股票交易所开业,成为中东欧领先的证券市场。波兰经济已成为该国历史上最繁荣的时代。
德国和波兰目前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方面,都有着密切合作联系。因此抛开二战的历史阴影,德波关系既务实,又错综复杂,这种关系中还存在着不确定性,总体而言,双方的关系还是朝着缓和并改善的方向行进。
波兰人民共和国的经济
NIP----纳税号码;VAT---一种税种,这表示是增值税。
VAT
VAT是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的简称,是欧盟国家普遍使用的售后增值税,也即是指货物售价的利润税。
当货物进入英国,货物缴纳进口税;当货物销售后,商家可以退回进口增值税(IMPORT VAT),再按销售额交相应的销售税(SALES VAT)。
英国VAT增值税是每个季度申报一次,一年需申报四次。英国VAT增值税除了针对不同商品有不同的增值税率外,还分有适用于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20%的一般税率、低税率(6.5%或7.5%)及零税率。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组织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组织财政收入。
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这个调整会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2018年3月28日,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税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的退税率等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组织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组织财政收入。
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波兰矿产资源以煤炭为主(硬煤蕴藏量1500亿吨,总储量为1170亿吨),此外,还有铝,锌,铜,铅,硫等。波兰硫磺产量世界第六,出口第五(硫磺藏量为1亿吨)。
波兰是东欧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重要工业部门有采煤,造船,机器制造,炼钢,炼铁,炼铜,硫磺等。1970年工业产品产量:钢11792400吨,硬煤10400万吨,电力645亿度,远洋轮船交付使用518500吨,电解铜72000吨。 波兰1969年小麦,大麦,黑麦,燕麦四种主要谷物产量1790万吨,而1970年减产到1540万吨,粮食不能自给。从1959年起,每年进口200万吨粮食,1970年进口300万吨。
波兰畜牧业发达,1969年牛总数达到1100万头,猪1400万头,羊300万只,马260万匹。1970年因粮食大幅度减产,牲畜大量减少,造成肉类食品匮乏,市场供应紧张。 1、经济管理体制的形成及其特点
解放初期,波兰经济管理体制的形成,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44-1945年,其特点是:对工矿企业、交通运输等主要经济部门实行国有化,克服组织上的混乱和整顿经济,使其成为一个统一的经济机制;第二阶段为1946-1948年,主要特点是:为建立在计划原则上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奠定基础,寻求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经济模式;第三阶段为1949年,其特点是:开始向中央集权型和指令性经济管理体制过渡。
2、组织结构
部长会议经济委员会,中央计划局,工业和贸易部,各中央管理局成为领导国家经济工作的机构。
3、所有制形式
解放初期,波兰实行的是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制、私有制3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体制。 改革背景
波兰从实施国民经济六年计划(1950-1955年)起,国民经济的发展比例开始失调。由于六年计划指标订得过高,因此,除工业外,其他各项指标均没有完成,如:实际工资只提高4-13%(计划为40%)。政治和经济体制的高度集中,国家机关领导方法的官僚主义化,严重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从国际形势看,1956年2月,苏共二十大揭露了斯大林个人迷信的后果,引起了社会的巨大震动。1955年1月21日波兰统一工人党召开二届三中全会,会上中央委员们要求了解关于瓦·哥穆尔卡受迫害的真相。波兰统一工人党二届五中全会上, 中央委员们要求为被共产国际错误解散的波兰***以及波共***恢复名誉。当时,国内要求民主化的呼声很高。1956年6月,波兹南柴盖尔斯基机车车辆厂的工人因对提高劳动定额,取消累进计划工资制的做法不满,提出增加工资的要求,遭拒绝后于当年6月21日走上街头游行示威,与警察发生冲突,造成了流血事件。
1956年10月19日,波兰统一工人党召开了三届八中全会,改组了党中央领导班子。瓦·哥穆尔卡当选为党中央第一书记。全会决议指出:“机械地抄袭和搬用其他国家的样式和方法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党将根据波兰工人阶级和波兰人民的利益,寻求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和我国历史产生的特殊条件下,形成的道路和解决办法”。全会提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议会的作用,建立工人自治机构,改革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体制,纠正农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所犯的冒进错误等一系列新的方针政策。
改革主要原则
1、建立工人自治机构——工人委员会
2、扩大议会的立法权和监督权
3、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政治生活公开化
4、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发扬党内民主
5、扩大地方和企业的自主权
6、调整农业政策,主张通过各种集体生产的组织形式,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改革背景
1958年年底,由于国内外因素的制约,波兰的改革开始处于停顿和倒退的状态。其表现是:首先,对工人委员会进行改组,企业中建立了“工人自治会议”,它的组成中增加了工会和党组织的代表,实际上是把工人委员会置于党委的直接监督之下,失去了自治机构的职权;其次,1962年撤销了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委员会;再次,加强了部长会议计划委员会的职权,企业的自主权受到很大限制。
改革主要原则
1、进一步削减中央计划中的指令性指标;
2、扩大联合公司的自主权;
3、把国家对经济单位(联合公司和企业)的投资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对中央的投资项目给予贷款;
4、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行付息制,按使用的固定资产净值的5%付息,准许企业出售多余的固定资产;
5、加强物资刺激,工厂基金的数额将取决于企业完成利润指标的情况;
6、放松国家对外贸的垄断,准许少数有条件的工厂进行外贸活动,并可从出口利润中提取1-5%的外汇作为该厂的出口资金和工厂基金。 改革背景
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 波兰的头两项改革是在瓦·哥穆尔卡执政时期进行的。第三次改革是在爱德华·盖莱克执政时期进行的。60年代的改革尽管有明确的方针,但是,对中央计划的作用、企业自主权的范围,以及物质刺激制度等主要环节缺乏具体的规定和措施。与此同时,经济政策的失误,仅注重了生产,而忽视了消费,在国民收入增长的情况下,满足社会需要的速度却不断下降,特别是采取了限制工资增长和冻结工资的政策,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致使企业的经营效果逐步下降。60年代下半期,经济发展速度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均不断下降,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1970年12月,政府关于大幅度提高46种商品价格的决定,成为工人上街游行示威和罢工的直接导火线,导致了瓦·哥穆尔卡下台的“十二月事件”。
新上台的党中央第一书记爱·盖莱克为了稳定局势,平息人民的不满情绪,被迫撤销了涨价决定,并许诺“党将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放在新经济政策的首位”。他提出了“高速度发展”战略,推行“高速度、高积累、高消费”的政策。为使这一战略顺利实现,一方面对经济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另一方面对外大举借债,想通过引进外资来发展波兰的国民经济。
具体改革措施
1972年1月1日,波兰全面取消了农副产品的义务交售制,实行合同收购制。同年7月1日,政府决定对所有的个体农民及其家属实行免费医疗制度。
1973年1月1日起,开始在化学工业和轻工业等部门的下属经济单位中试行综合性的新经济财政体制,亦称“大经济组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试行新经济财政体制的单位,中央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指标仅限于下列三个方面:1、出口商品的销售值;2、国内市场上的商品供应额;3、投资的最高限额。联合公司等大经济组织在投资、工资、就业、定价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新经济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是,把类似净产值的“增产值”作为确定企业工资基金的基础;把利润作为计算企业发展基金和领导干部奖励基金的基础。
由于经济战略和政策的失误,致使国民经济发展的比例严重失调,外债剧增,外贸入超,财政赤字增加,加上1974年后农业连年歉收,造成国内市场商品,特别是食品供应紧张,经济形势恶化。1976年6月,政府宣布提高基本食品的零售价格,但遭到人民的强烈反对,部分工人进行罢工,政府被迫又撤销了涨价的决定。
在这样的情况下,波兰统一工人党为了缓和严重的经济困难,于1976年年底决定对经济政策进行全面调整。在降低发展速度和收缩投资战略的同时,重点加强能源和原料生产、农业、国内市场商品和出口商品生产等薄弱环节。为了适应经济调整的需要,政府于1977年3月决定对新经济财政体制进行修改,使波兰的经济管理体制重又加强了集中管理。修改的内容涉及下列三个方面:1、加强各主管部的作用;2、规定工资增长的上限,以便使工资的增长同市场供应之间保持平衡;3、限制经济单位对投资的决策权,并限制出口企业的外汇基金。由于种种原因,波兰对经济的调整未能奏效。 改革背景
1980年7月1日,波兰政府宣布提高“特殊(议价)肉店”的肉和肉制品价格,提价幅度为40-60%。这一决定引起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爆发了全国性的罢工运动,这是波兰解放后发生的几起罢工事件(1956的波兹南事件、1968年3月事件、1970年12月事件、1976年6月事件)中,持续时间最长和规模最大的一次罢工运动,最终导致了国家全面的政治、社会、经济危机。当时,全国要求改革的呼声高涨,波兰党政领导也认识到对政治和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并把改革看作是摆脱危机的唯一出路。波兰统一工人党第九次特别代表大会(1981年7月)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革新、协商路线。
1980年秋,波兰成立了经济改革委员会,负责起草《经济改革方针》,波兰统一工人党九大对改革草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后经议会批准。198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波兰战后历史上的第四次改革。
改革主要原则
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原则是,恢复议会的立法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和完善党的领导,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完善干部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改革根本原则
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原则是,废弃指令和统配体制,实行中央计划与运用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体制;企业实行自主、自治和自负盈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