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由于卖方履行或不履行以下义务,或由于第三方购买、使用、占有或处置任何原材料而导致的任何间接、额外、附加、或重大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卖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incidential应该是incidental。
外贸交易条款
你好,主要看你们的合同是如何写的.一般来说,同样属于供货商的你们,无义务通知乙方出货.即便你们通知失误,也并不应该承担责任.乙方未与客户确认就发货,而且协议是FOB,FOB的报关责任是在买方.而你们的交易中存在货代.那么货代相当于在替买方履行买方应该履行的部份义务.由此,甲方不负责任,乙方负货物到装运港这部份责任.买方虽然没有通知乙方发货,但买方所委托的货代方知道出货这件事情,说明买方认可的乙方的发货行为.在装船后,货物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买方或代表买方的货代未发现货品问题,随后的风险也转移给了买方.如果合同中对数量,种类的检验方式和时间另有规定除外.
解决方案,如果发错的货物对买方来说仍然有用,可商量折价出售给买方.如不能,则退运.运费由买方与乙方共同承担.而货代和买方之间的责任纷争与本案无关,他们之间应该另有合同,按他们的合同履行.
协商不了的话,只能找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了.
法律主观:
进行国际贸易交易时所使用的交货条款包括有:工厂交货;货交承运人;船边交货;船上交货;成本加运费;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运费付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边境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目的港码头交货;未完税交货;完税后交货。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