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单是泛指出口的产品,是外贸原单的简称,大部分加工行业都这样称呼。
原单指的有合同在身的正版产品,能留在国内的多数会有些小问题.不过,这类产品一般分三类.
一、这类货,国际大牌都是回收的,这是基于品牌保护,在极偶然的情况下会有改衣或是版衣或是样衣.国内有很多声称是XX品牌,其实都是仿单(也就是假货).
二、外国当地品牌,国际影响力有限,一般多余的瑕疵货是不回收的,但是数量也是很有限的.
三、外商退单货,通常这类货再分两类.
1,没有质量问题,国外小品牌,因为出关或是运输或是出货延期等问题,外商退单了.这压的可是工厂的钱啊,所以只能内销喽.注意,国际大牌是不会轻易退单的.
2,QC货,就是通常说的瑕疵品,会有些小毛病,外商只能退单.但是注意啊,国际大牌是会回收的.通常国外当地的小品牌就不会,所以工厂就拿出来卖.
说老实话,外单货也分三六九等的.简单的理解就是:国外也有穷地方啊.中国的棉花好,人工便宜,工厂又多,政府又支持,所以很多国家都来中国加工产品,这不单单是表现在服装上,其它各行业都一样的.
质量的话,一般都还不错.好东西手一摸就知道了.慢慢找经验.通常棉,麻,丝,粘纤,人造丝都是很不错的,对人体好,不会过敏.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例如:A外贸公司出口了10万个塑料桶,假设0.9美金一个,含税进价6元。出口了以后,外汇收进来了。大约20-30天,运输代理把之前提交的收汇核销单和报关单退税联和核销联退回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会计拿了这些和供货商开的增值税发票去国税局办理退税。这就是出口退税。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一、办理退税的流程如下:
1、由纳税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
2、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申报;
3、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4、批准后,核发给企业退税登记。
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法律依据: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第三条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和调库等相应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因人员少需要一人多岗的,人员设置必须遵循岗位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