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潮商的兴起
至少在清代,潮州的红头船商人就已经成为活跃在环中国海以及暹罗等地的商人群体,他们在清代中国与东南亚贸易以及环中国海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较为独立的商人形态,也创造了独特的商人精神文化,在中国商人及商业发展史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中国古代潮商历史与文化的研究,不仅关系到对中国古代商人历史与文化的全面总结,也关系到对传统商人及商业精神的继承与弘扬。
在中国历史上,强大的地缘商人群体的产生往往不是简单的商品化发展的产物,甚至不是主要依靠本地社会经济的商品化发展,而是主要建立在更大的区域市场体系需要之中。如徽商与晋商的产生,虽然与本地社会经济商品化发展有一定的关系,但它们的成长主要依托于南北方的盐销市场。古代潮商的产生与成长也是如此,主要与唐宋以后的以广州、福建为中心的海贩贸易体系密切相关。依托潮州在南中国海以及海外贸易中的独特位置,古代潮商成长为中国古代海贩商人群体。
自秦汉以后,“福建—潮州—广州”的航路成为南中国交通的一条海上交通要道,而潮州成为其中的往来必经之地。汉代闽越王余善曾发兵攻南越国,在揭阳境内以“海风波为解”,其航行路线就是这条“福建—潮州—广州”的航路。东晋后期的卢循起义,卢循余部自晋安(今福州)浮海南下,历时200多天,经潮州海域到达广州,走的也是这条航道。在唐代,韩愈在《潮州刺史谢上表》里说:“臣所领州,在广府极东界上,去广府虽云才二千里,然往来动皆经月。过海口,下恶水,难计程期。”指的应该就是这条“潮州-广州”的海上通道。北宋时,这一海上交通要道已经延伸到北方。
潮州的海外交通起源于何时,我们不得而知。明人陈天资在《东里志》卷二《境事志》中说,潮州海外贸易起自隋大业六年(610年)陈棱征琉球之役,陈棱征琉球之役至少证明当时已经存在了潮州通往东洋的航路。当时潮州与闽南漳、厦同属义安郡,从这里出发至澎湖屿之后,借助季风与海流,可以往来菲律宾群岛与北婆罗州(今马来西亚沙巴州),。通往日本的航路也至少在宋代已经开通,宋代潮州窑生产瓷器已经开始输入日本。潮州通往南海西部的西洋航线也至少在唐代已经存在。暹罗发现唐代梅县(其时为潮州程乡县)水车窑生产的瓷器,说明唐代就有潮州与暹罗的海上交通。至宋代,有记载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三佛齐国番商李甫诲乘舶船载香药、犀角、象牙至海口,会风势不便,飘船六十日至潮州。”至元代,就有了潮州海外交通路线的清晰记载,元人汪大渊《岛夷志略》记:“石塘之骨,由潮州而生。逶迤如长蛇,横亘海中,越海诸国。俗云万里石塘……一脉至爪哇,一脉至泥及古里地闷,一脉至西洋遐昆仑之地。”此即为潮州经南海诸岛至西洋的航线。说明至少在元代,潮州通往西洋的海外交通路线已经形成。
宋元时代是中国海外贸易兴起的时期,唐宋以后,中国沿海商人创造了西太平洋和东印度洋的航运贸易体系。特别是宋代以后,中国的航海技术取得了以“罗盘导航、天文定位、航迹推算”为标志的世界航海史上的重大突破。至迟从徽宗宣和元年(1119年)开始,宋人已使用磁针罗盘于远洋航海,那时中国人对海洋的认知水平与利用、征服驾驶海洋的能力,比西方人要领先2~3个世纪。而宋代南中国沿海重要口岸都能制造精良的海船。正是凭借船坚针准,从北宋初期开始,中国帆船纵横于近中国海域。直至近代西方之入侵之前,中国沿海商人已经执西太平洋和东印度洋航运贸易之牛耳长达500年。
在暹罗从事与中国帆船贸易的主要就是暹罗的潮州商人。虽然暹罗许多王族和高级官员也从事中暹之间的帆船贸易,某些需求迫切和稀罕的商品的贸易甚至由暹罗王室所垄断,成为暹罗王室的国库贸易,但他们大多委托暹罗的潮州商人进行。暹罗与中国的贸易是由华民政务司管辖,而且由于中暹贸易的增长,华民政务司已日渐重要,暹罗华人、特别是暹罗的潮州商人在中暹贸易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暹罗对中国贸易领域兴起了民间贸易形式。这些从事民间贸易的暹罗商船多属华人血统的商务官所有,而这些华人商务官船主多为潮州人,这些潮人商务官船主除了从事航运和贸易事务之外,还代表暹罗贵族官僚从事中暹贸易。拉玛一世和拉玛二世时期,民间商船数目增多,暹罗对中国的民间帆船贸易日益繁荣,拉玛二世时期,暹罗对中国的帆船贸易活动已经散布至沿海城市,从挽巴功至尖竹汶、阁公岛,甚至伸延至高棉和交趾支那,以至马六甲、吉兰丹等,均活跃着暹罗潮州华侨对中国的帆船贸易。
事实上,暹罗潮商与潮州红头船商人具有某种一体性,他们不仅同属一个族群,有语言习惯的相同性,而且其贸易也有相通性。暹罗潮商不仅与潮州开展大规模的贸易往来,而且也沿着潮州红头船商人的足迹,以潮州为中转,开展与中国苏、浙、津、鲁一带的贸易往来。暹罗潮商每年满载粮食、胡椒、苏木等香料贩来潮州,“其有阻滞不能及时回国者均换载糖斤赴江浙行销,由县给予护牌以凭各口岸查验。”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换载潮糖前往中国沿海各口岸贸易,返航时也可以满载江浙一带的丝绸以及天津、山东一带各种食品、豆饼等商品直接运回暹罗。实际上他们的贸易圈和贸易项目基本上与潮州红头船商人相同,他们的贸易也可以当作清代潮州商人红头船贸易的一部分。
以中暹贸易为中心,潮州红头船商人也将红头船贸易延伸到东南亚和东亚的其他地区。如安南也是潮州进口大米的重要来源地,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澄海县民人杨利彩(从越南)运回洋米2700石,监生蔡志贵运回洋米2200石,民人蔡启合运回洋米2200石,林合万运回洋米1800石、谷500石,蔡嘉运回洋米2600石,姚峻合运回洋米2200石,陈元裕运回洋米2200石。”潮州红头船商人也给安南带去潮州的土特产,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澄海商民陈协老前往安南贸易的货物中即有大量的瓷器。至嘉庆、道光年间,潮州与安南之间的贸易日益兴旺,潮州“沿海商船多在安南贸易”,甚至有超越中暹贸易的势头。潮州人几乎主导了安南的海舶贸易,潮州人在安南各地“开张铺店”经营铁栗木、桂皮、槟榔、粮食等各种外贸商品。由于潮州与安南有密切的经济联系,安南钱文也“源源而来”,有光中通宝、景盛通宝、景兴通宝、景兴天宝、嘉隆通宝等,成为潮州市场的重要汉通货币,潮州各主要贸易地点“专使夷钱”(即安越货币)。因为夷钱“日积日多,兑换无非夷钱”,潮州也开始私铸夷钱。
在红头船商人的贸易循环圈中,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居于重要的中间环节。苏州需要大量潮糖,而海外市场又需要大量苏杭丝绸布帛,潮州则需要大量东南亚大米,于是红头船商人居间贸易,以潮糖换苏杭丝绸布帛,以苏杭丝绸布帛换东南亚大米,苏杭丝绸布帛成为潮州红头船商人最重要的中介商品。同时,江南地区汇聚了长江中上游的米豆棉花等农产品,也是潮州社会所急需的商品,也成为潮州红头船商人的贸易大项,苏州因此而成为潮州红头船商人的一个重要中转中心。
红头船商人北上贸易的另一个据点是天津。当年来天津的潮州红头船队规模相当大,据清道光朝《津门保甲图说》的记载,闽粤商帮每船载重常在1400担以上,舵水以50人、大帮200船计,达万余人。据载,潮州商人乘坐的红头船队,为了在长途海运中抵御海寇,每船都配有**、弓箭、刀矛等武器,船队由海路从渤海大沽口进海河到今天津北大关的南运河边停泊。当年潮州红头船商人贩往天津的商品,主要有南洋特产以及潮州本地的土产,如红糖、香蕉、橙柑、藿香、桂皮、茴香、红木、檀木、葵扇、锡箔、药酒、藤编品、象牙雕刻、缝衣针等;而从天津及北方诸港贩往南方的商品,则主要是北方农产品及杂货,如棉花、花生、大豆、杏仁、红枣、黄花等干鲜货及药材。红头船商人北上天津贸易是其中国近海贸易圈中的一环,“自暹罗载到中国的出口货,主要是糖、米、象牙、苏木、藤黄,以及各种热带产物,供应北方各省的需要;这些帆船自北方各省贩购面粉、谷物、豆、经过加工的羊肉,以及其他食品”。
以天津为中心,清代的潮州商人在北方不断扩展其红头船贸易。如辽宁营口、牛庄为东北商业贸易重镇,潮州商人与福建商人也早已进入牛庄码头,还建立了天后宫(俗称**庙)。在嘉庆十九年(1814年),广东澄海商人已在锦州进行商业贸易活动。山东的烟台也是清代潮州商人云集之地,他们来此地主要从事贩运粉丝等山东土特产。
清代潮州商人的红头船循环贸易也在南方口岸地区得到发展,如广州,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广州十三行中设福潮行,确立了潮州商人在广州口岸南北行贸易中的地位。在雷州半岛,湛江赤坎是广州湾北部的重要港口,乾隆中期,潮州商人在赤坎建成潮州会馆,据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题建正座碑记》统计,在赤坎的潮州籍商号、商行、船户共192户捐建会馆,可见潮商人数之众。
海南也是清代潮州红头船贸易的集中之地,清代潮商深入海南贸易,主要是采购米谷以及贩销北方商品。特别是因为这里距离潮州海路较近,成为潮州商人重要的采购大米之地,“其自海南诸郡传输米石者,尤为全潮所仰给”。潮州红头船商人在相当程度上操控了海南的米谷贸易。
在台湾,潮州商人主要在台南从事米糖业。台南的潮汕会馆建于雍正七年(1729年),供奉“三山国王”和韩愈。古代潮商的文化精神传
统
由于专制王权对商业利权的控制,大商人群体的形成往往有赖于王权官府的庇护,有赖于某种垄断性经营。如晋商利用明王朝实行的“开中法”,将内地粮食运至西北边陲地区,以换取官府的盐引,垄断盐利。徽商更善于与王权官府相勾结,长期垄断淮扬盐利,成为明清最富有的商帮。但是,这种商人越富有,对王权官府的依赖性越强,越丧失其独立人格。清代的潮州红头船商人虽然借朝廷鼓励的中暹大米贸易而恢复与东南亚地区贸易,但红头船商人从事的是民间贸易,清代潮州商人以潮糖、丝绸布帛及大米为贸易大宗,并不与王权官府的专利权发生关系,他们并没有求庇于王权官府而获得某种贸易商业垄断权。在长途海贩过程中,潮州海贩商人也没有像西方商人那样得到国家力量的保护,而是依靠自身的力量保护自己,依靠自己的力量独立从事商业贸易,通过冒险的长途海上贩运以获得巨额商业利润。他们是一个具有强烈独立自主意识的商人群体,具有较为独立的民间商人形态,形成了较为鲜明的文化精神传统。
其一,冒险拼搏精神。可以比较一下明清广东三大商人群体。明清时期广东商人有广府商人、客家商人和潮州商人,三个商人群体有着不同的地域关系与语言习俗方面的联系。广府商人是一个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地缘特征的商帮,同时是以广州白话方言和习俗为特征的族群商帮,广府商人历史悠久,他们成长于中国商业的繁华之地,有着天时地利的条件,广府商人兼具海贩商人与内陆商人的特点,同时又有官商、买办商人的行商特点。客家商人主要是粤东客家商人构成,也是以客家语言习俗为特征的族群商帮,客家帮商人主要是在清代发展形成,他们的经贸活动十分活跃,他们不仅活跃于国内市场,也跨海从事海外贸易,不过客家商人仍然以内陆商人为主,他们有着浓厚的“在贾仍向儒”的特点。而潮州商人则主要是民间的海贩商人,其主要特质就是更富有冒险拼搏精神。
潮州商人最重要的精神特色就是作为海贩商人的冒险拼搏本色。潮州商人的冒险拼搏精神形成于海寇商人时代,海寇商人于刀光喋血中冲破明王朝的海禁,他们攻城陷邑,敢于反抗王权官府的权威;他们纵横海上,不断火并冲突,于万里波涛中从事商业冒险,于血与火中夺取巨额商业利润。凶波恶浪与刀光剑影铸就了他们英勇冒险精神,平民的反抗意识与海上武装走私的冒险生活,使海寇商人养成了视死如归、蹈死求生的勇气与魄力。而海寇商人的勇敢冒险精神浸*后世,蔓延于潮州社会,深刻影响一代又一代潮商,孕育一代又一代潮商精神,他们气矜而凌人,敢于“黩货而蹈险”,倾其一切财货、乃至生命而作商业冒险,冒险拼搏构成潮州商人的精神本色。
就潮州商人海贩业本身的特点来说,冒险拼搏也是须臾不能离的精神武器。即使在海贩贸易合法化的清代,海贩贸易仍然具有极大的冒险性。首先是航海生活的冒险性,古代的海疆与海洋往往是在国家力量控制的范围之外,盗寇出没成为海洋生活的一种常态,即使在清代,海寇海盗仍是潮州商人从事长途海贩贸易的重要威胁,如清代的南澳岛海面有三个小岛,为盗寇出没之地,“称为三澎,南风贼艘经由暂寄之所;内自黄冈、大澳而至澄海、放鸡、广澳、钱澳、靖海、赤澳,此虽潮郡支山入海,实潮郡贼艘出没之区,晨远飏于外洋以伺掠,夜西向于岛澳以偷泊,故海贼之尤甚者多潮产也。”海寇海盗潜伏于万里汪洋之中,出没行劫,海寇海盗威胁延至整个清代。同时,对于乘坐木帆船航行于大海之中的古代潮商来说,大海的狂风巨飙与凶波诡浪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威胁,“出没巨浸,与风涛争顷刻之生。”
其次是海贩贸易的冒险性。潮州商人以海船为商业贸易工具,其海船本身即投资巨大,一艘航海商船可容纳数百上千人,载重三四千担,其建造投资,少则数百成千两白银,多则上万两白银,一旦遇上海难,其巨额商船投资即刻化为乌有。而一艘商船所载的货物价值往往高达数万两白银之多,商船不具备任何保护手段,航行于波涛险恶与海盗出没的海洋之中,其风险足以使人惊魂动魄。同时,红头船商人随季候风迁徙航行,必须在季候风来临之前完成商品交易,在市场不利的条件下也往往不惜血本抛售,具有相当大的贸易风险。
潮州红头船商人往往奋不顾身,“黩货而蹈险”,追逐海贩业的巨额冒险利润,养成在商业经营中的冒险精神。潮州商人不惧风险,或倾其家产独资造船,或集资造船,甚至远赴暹罗造船,特别是一些大商人,往往独自拥有一艘或数艘航海商船,以船主身份分享巨额海贩冒险商业利润。他们的巨大财富依靠冒险而来,“得则潮涌,失则沤散”,以生命为代价来博得财富,他们不屑于窖藏金银与购田置地,“不保其所有”,敢于挥斥巨金作更大的商业冒险。可以说,尽管徽商、晋商一类的商人也有挥斥巨金的时候,但往往是在个人消费上挥霍巨金,在商业经营上往往不具有真正的冒险精神,他们更喜欢窖藏金银财货与购置土地,如徽商“藏镪有至百万者”,晋商更有“家藏粟数百万石,皆窖而封之。”而潮州商人则更富有商业冒险精神。
其二,合作团体精神。在潮州的红头船商人中间,既有巨商大贾,也有中小商人,他们构成了一个功能互补的商人群体。在红头船海贩贸易中,巨商大贾甚多,如潮阳,“至于巨商,逐海洋之利,往往燕齐吴越,号富室者颇多”;潮州海贩业中心的澄海县,也是“富商巨贾,率操奇赢,兴贩他省,上溯津门,下通台厦”,因而他们在红头船海贩贸易中居于支配地位。但是,海贩贸易的巨大危险,使巨商大贾不愿“忘危身以博阿堵之物”,往往与中小商人合作,出船或放贷供中小商人出海经营,以获取巨额海贩贸易利润;而亲自从事长途海贩贸易往往是那些中小商人,中小商人“为之四出经营,以分其息”。
而由于海贩业所需资本巨大,并非中小商人所能独立进行,中小商人往往依靠巨商大贾资本走贩各地。乾隆《普宁县志》说:“商习逐末取赢,毫芒必较,然无大商,其资本多仰给于富室,而为之四出经营,以分其息。”雍正十二年(1734年),澄海巨商黄俊德以某人“有长者风,委之资百余金而客吴”;商人何寅初“及冠代父经纪”,有巨商张某“怜其坚苦,贷与三百金”经商。
在红头船出海贸易中,也较早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商业伙伴关系,参与红头船贸易的商人以及水手均可获得商业利益。在一条商船中,船主、贩商与水手形成了某种商业伙伴关系。船主从贩商的商业利润中抽取商银,其抽取程度必须按照商人盈利的高低,赢利高者多抽,赢利少者少抽,无利者不抽。水手的报酬则根据抽取商银的多少进行分配,与贩商的商业利润直接相关。在一些商船中,为了扩大载货量以及风险共担,又发展形成一种新的合伙关系,贩商可以自带水手。整条商船的船主、贩商、水手为一种共同的商业分益原则所联系,最终贸易的好坏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由于合作经营,一些中小商人乃至水手也往往能够发家致富。如陈钱瀚,“少业儒”,由于贫困而弃学经商,他往来吴粤间,迅速发家致富;如陈元祝,少孤家贫,成年后“往来吴粤为商,起家累万”。而中小商人乃至水手发家致富的事迹,在潮州社会发酵为平民发家致富的梦想,激励着一代又一代潮州人涌向大海,从事海贩贸易,从而不断壮大潮州海贩商人群体。
潮商团体是基于潮州乡土文化纽带,但也是潮州商人独立自主意识的反映。其团体精神主要体现在其会馆文化上。会馆为中国传统商人旅外组织形式,会馆虽然以地缘文化相联结,但本质上是维护商人利益、争取商人权益的组织,美国人马士的《中国行会考》说:“同乡会馆的建立纯粹是为了发展他们自己的贸易。在外地的同乡商人结成具有共同利益的会员关系,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免遭外地商人的竞争和官府的勒索。”潮州商人会馆文化发达,清代潮州商人会馆在东南地区及北方口岸各地涌现,如建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的苏州潮州会馆,建于雍正七年(1729年)的台湾潮汕会馆,建于乾隆十四年(1749年)的天津闽粤会馆,建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的上海潮州会馆,建于道光十九年(1839年)的上海潮惠会馆。清代潮州商人在省内也建有潮州会馆22个以上,如建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的海口潮州会馆,建于乾隆中的湛江赤坎潮州会馆,建于道光十年(1830年)的佛山潮蓝行会馆。
无论是在北方还是在东南地区,潮州会馆都是当地最有实力、最活跃的会馆之一,如天津闽粤会馆是天津最早的民间商人会馆,在清代天津商业贸易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苏州潮州会馆在苏州各地方会馆中也是独占鳌头,而上海的潮州会馆后来也成为上海最强大的会馆组织之一。潮州商人以各地潮州会馆为依托,在商界大舞台上表现出潮州商人的龙腾虎跃、独立自主之锐气,表现出强烈的乡土文化特色,表现出强烈的团体精神,于是,潮州商人特有的精神面貌集体凸现在各地商场,潮州商人以其独特的文化特色驰名中国乃至东南亚地区。如果说红头船标志着潮州商人独立群体意识的觉醒,那么清代各地潮州会馆的成立,标志着潮州商人群体已经成熟,开始出现独立自主的群体组织。
其三,信义精神。潮州商人也同样热衷于关帝崇拜,苏州潮州会馆“敬祀灵佑关圣帝君、天后圣母”,潮州各地的关帝庙更是数不胜数,“潮汕地区从城市到农村到山区,关帝庙随处可见,数量甚多,前往关帝庙进香求平安赐福的海内外潮人,人数之多与崇拜妈祖不相上下。”特别是在商业发达与商人繁多的地方,关帝与天后一样,为商民的主要崇拜对象。在潮州商人的神祇崇拜中,关帝具有正统地位,以致其正统地位还在妈祖之上。如苏州潮州会馆祭祀神位排列中,关帝居中,显示出关帝有比妈祖更高的正统地位。
潮州商人对作为“礼义忠信”化身的关帝的崇拜,显示出潮州商人对儒家正统伦理文化的认同,儒家伦理文化已经浸入潮州商人的精神世界深处。潮州虽然地处东南沿海边陲,为官府统治薄弱地区,但潮州社会有中原文化的传统,又长期处在陆地农业文明阶段,传统血缘关系发达,正统儒家文化容易产生影响;而韩愈提倡正统儒学又对潮州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特别是宋明理学在潮州社会流传甚广,潮州社会礼教传统至深。宋代的潮州社会就有“信义”的道德传统,宋代苏轼在《与吴子野论韩文公庙碑书》一文中说:“潮人虽小民,亦知信义。”正是基于潮州社会养成重礼法的儒家社会文化传统,潮州商人对儒家伦理文化有着深切的认同心理,才表现为对传统儒家伦理化身的关帝崇拜。
潮州商人对关帝的崇拜,也反映出传统商业行为对儒家伦理道德原则的需求。在传统社会里,商业行为缺乏某种法制的约束与支持,商人从儒家伦理文化中寻求商业行为的理性依据,从儒家伦理道德中抽绎出一般商业行为准则,正是传统商人崇拜儒家文化的一般心理动机。而关帝所代表的“礼义忠信”社会伦理原则正是商业行为所需要的支持力与行为准则,商人对关帝的祭祀崇拜,将外在的“礼义忠信”社会原则转化为内在的行为规范,形成一定的具有行为约束能力的心理文化,从而支持商业行为的正常运转与延续发展。
在传统潮州商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中,“礼义忠信”也有着重要的价值。潮州商人内部的老板与伙计关系并不是一种自由的雇佣关系,老板与伙计的关系也笼罩着某种人身依附的色彩,需要用上下尊卑的“礼”加以规范,需要用儒家的“与人忠、执事恭”的道德原则来加以约束。潮州商人以海贩为业,外出常年不归,其家庭关系又依靠五伦礼教来约束妻子与子弟的行为,而妻子、子弟遵守礼教的负重行为又是潮州商人、特别是小商人得以从事商业活动的保证,如海阳商人陈宜开“外出经纪不归”,其妻“在家纺织度日”,维持家庭生计;商人刘贻敏外出经商,嘱其妻“代养二亲”。所以,对于潮商来说,儒家伦理文化有助于形成某种商业行为的社会保障系统,对关帝的崇拜有助于巩固这种社会保障系统。
在潮州商人的道德伦理价值观中,“信义”始终占据着核心地位。传统商业活动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手段,买卖双方以及合伙经营双方之间的信用关系必须依靠道德力量来维持,依靠传统的“信义”道德价值观来维护。伴随着明中期以后潮州海贩商业贸易的兴起,“信义”成为潮州商人的最重要道德准则。潮州商人所从事的海贩业,规模大,距离远,风险大,往往采取借贷经营或合伙经营的方式进行商业活动,商业信用关系在潮州商人商业活动中居有关键地位,对于支持商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迫切需为行为准则。
在潮州商人内部之间关系中,还存在着非商业的互助关系,这无疑是“信义”道德的升华,与关帝崇拜有着密切关系。潮州商人以海贩为业,远出千里经商,各种自然灾害、商业风险、当地官府与牙行(经纪公司)经纪人的敲诈勒索往往会接踵而至,不断侵袭着潮州商人,迫切需要商人之间的互相扶助,而这种互助关系就必须以“信义”为道德基础。潮州商人有比较发达的团体关系,除潮商浓厚的乡土情结外,“信义”道德观念无疑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信义道德是其团体精神的基础。潮州商人养成“信义”道德文化心理,他们能够“舍利取义”,乐于捐助与从事同乡商人的公益事业。
潮州商人的关帝崇拜,使潮州商人沉浸于“礼义忠信”的传统儒家伦理道德文化氛围之中,虽然它以“礼”为核心强化了商人内部的传统依附性关系,但也从中抽绎出“忠”“信”“义”的商业道德行为准则,并使之成为潮州商人内守的商业道德心理文化,对于潮州商人的商业信用关系扩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潮州商人的商业信用关系发展,潮州商人的商业经营规模越来越大,其空间距离越来越远,从而有力地推动潮商经济的拓展。
粤商的粤商历史
西汉时期,贸易路线丝绸之路的开辟是因为政治军事的需要,当时汉武为了对付匈奴,派使节出使西域,想联合西域各国一起打击匈奴,商路是附带品,在战争过后才真正的兴起,以长安为起点,出玉门关经中亚到达安息,也就是现在土耳其附近的位置,好像最远是到君士坦丁堡,对着罗马是望洋兴叹,也被波斯人吓唬认为到达那边很困难,所以在由波斯人做中转,波斯也因此而大发横财,可以说古代波斯商人其实是最有钱的。
海上贸易则是从宋开始,因为有宋一代都没有实际控制过西域,势力都没到达过甘肃,自然没法使用丝绸之路,而航海技术的发展让海上贸易得到长足的进步,在宋时出现过“车船”,也正式设立“市舶司”这个相当于海关的衙门,其路线为从杭州湾的临海附近和泉州和广州出发,向东则是日本朝鲜,向南则是东南亚一带,也有少数海商直航到阿拉伯国家的,而新加坡的很多华人祖上就是那时代出海的。
而宋的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也是依靠海上贸易,自然是大力支持鼓励的,也因此带动了整个南方手工业的发展,各项技术如雨后春笋,黄道婆的纺织技术革新也是在那个时代出现的。
郑和下西洋的意义是什么?
据史载,早在唐代就有广东商人到海外做生意。明清时期中国的资本主义尚处于萌芽阶段,粤商就以其独特的岭南文化背景、与海外的密切联系在中国商界独树一帜。早期粤商的代表在广府,其中以十三行最为突出,主要从事贸易和运输。粤商伴随着广东商品流通的扩大、商品经济的发展、海外移民的高潮而崛起,发迹于东南亚、香港和潮汕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粤商虽然曾一度沉寂,但在20世纪70年代再次崛起于中国南部、香港及东南亚等地。广州是粤商兴起、发展的发源地,千年商都的历史文化造就了粤商独有的商业精神。广州素有“千年商都”之称。广州商都的历史,源远流长,基础深厚,经久不衰。广州城市发展的历史,可以说是商贸发展的历史。在2000多年的开放贸易中,“惟我独尊,地位不可替代”,广州是名副其实的历史商都。今天,广州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商贸再领风骚,广州、广货一度成为时髦的代名词。广州已成为真正的“购物天堂”。2009,这里作为全国惟一的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所在地和内地第一个进入“发达状态”的城市,具有世界级商业辐射力和超强的消费购买力,历来是海内外商家趋之若鹜争相攻峙的商业重地。 粤商是最早走出国门、是对外贸易的先驱。广东是中国重要的对外经济贸易发源地之一。自西汉时广州就已成为南部中国珠玑、犀角、果品、布匹的集散之地,宋时的广州已是“万国衣冠、络绎不绝”的著名对外贸易港了,到清代,这里更是中国唯一的对外通商之地。
因为这样的商业传统习气,广东人自能出海与海外人进行交易之时起,就没有中断过商业活动。从这个角度看,广东人个个都是商人的后代。
1、秦汉时期至鸦片战争爆发 (约公元前200年-1840年)
这一时期是广东对外经济贸易由起始走向昌盛时期。汉代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贯通了东南亚各地及印度洋彼岸。三国以后,广州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中心之一,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经魏晋、唐宋至明清,广东对外经济贸易开始由政府有意识地进行自主管理。外贸管理机构及有关政策法规也逐步走向完备,至鸦片战争爆发前夕,广东外贸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2、秦汉时期
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冬,南粤分为九郡。南粤设郡后,汉武帝派遣直属于宫廷的“驿长”率领应募者,带着大量黄金和丝绸从徐闻、合浦到达印度半岛东海岸的黄支国(今印度),在那里交换“明珠、壁琉璃(宝石)、奇石、异物”等。这是史书记载的较早的一次对外贸易。此后,异域的商船也绕过马六甲海峡载货到广东进行贸易。
166年,大秦(罗马帝国)王安敦遣使来汉朝,开始了两国的海路交通。中国则通过天竺(今印度)同大秦开展海外贸易。
3、魏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孙吴期间,开辟了自广州启航,经海南岛东面进入西沙群岛海面的新航线,使广东海运航线由沿海岸航行进入跨海航行的阶段,广州随即成为岭南对外贸易的中心。
226年,罗马商人秦论到达交趾(今越南北部河内附近)以后,取道到建业拜见孙权,表示要与中国通商的愿望,并介绍了海外情况。同年,孙权派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前往林邑国(今越南中部)、扶南国(今柬埔寨)和马来半岛等地访问,加强了中国与东南亚等地的联系。
西晋初年,大秦国来中国朝贡,经过广州,带来了无数的珍奇。
东晋末年,狮子国使臣经10年跋涉首航广州向东晋王朝贡。
4、隋唐时期
隋炀帝时,在鸿胪寺下设置了集外交外贸于一体的中央外事机构,即“四方馆”。“四方馆”是中国首次设立的外贸外事专职机构。
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派遣常骏、王群政携带大量丝织品由广州乘船出发,出使赤土国(今马来半岛吉达),受到当地欢迎。
唐代,广州港已发展到可容大小海船近千艘的港口,官方首设市舶使(中国最早掌管海外贸易的官职)于广州,并开辟了长达14000公里的由广州通向西方的航线,这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航线。在今天光塔路一带的“蕃坊”竟居住着12万外国商人及其家属,当年的广州形成了一个国际性的珠宝市场。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拓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广州已成为计算海程的起点。通过广州来中国经商的国家和地区大为增加,有15个之多。广州成为当时商贾及朝廷命官发财致富之地,有“广州剌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钱”一说。
5、宋元时期
宋元时期,广州“城外蕃汉数万家”,“广州富庶天下闻”。历隋、唐、宋数代,广州海上丝绸之路已发展到空前繁荣的阶段。官方坚持实行开放政策,除了官方积极经营对外贸易外,又允许私人出海贸易。同时还大力鼓励外国来中国进行贸易,并在广州设立了市舶使专管外贸事务。当时中国与南洋和波斯湾地区有6条定期航线,这些航线都集中在广州,其中最著名的一条航线叫“广州通海夷道”,广州起航,越南海、印度洋、波斯湾、东非和欧洲,途经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长共14000公里,是当时世界上最长的国际航线。从此,广州成为当时闻名全世界的中国对外贸易第一大港,世界东方大港。
6、明清时期
明洪武三年(1370年)在广州宋代市舶亭旧址,设置广东市舶司,专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洪武七年(1374年)市舶司被废,永乐元年(1403年)重开。
正德三年(1508年),广东市舶司决定对外国贡舶实行抽分制,征收实物十分之三作为入口税(后来降为十分之二),并设置牙行,由官府指定的官牙当中介人,将余下货物作为民间贸易。
嘉靖元年(1532年)浙闽两市舶司被罢,独留广东市舶司,自此以后,广东市舶司基本沿续至明末。
正德末年,由于葡萄牙殖民者在广东沿海侵略搔乱,朝廷宣布实行海禁,广东外贸受到影响。直至隆庆元年(1566年),海禁开放,民间贸易才被视为合法。
隆庆五年(1571年)广东市舶司决定以丈抽制取代抽分制,即按船舶大小征收船税。
清代,广州设立“十三行”,专门从事对外贸易。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清政府关闭漳州、宁波、云台山等三处通商口岸,只留广州一口对外贸易长达83年。广州再次成为全国惟一的对外贸易口岸,直到鸦片战争之时,广州的外贸因而空前繁荣。有历史学家这样描述当时的广州:广州成为对内对外贸易的极盛之地。中华帝国与西方列国的全部贸易都聚汇于广州。中国各地物产都运来此地,各省的商贾货栈在此经营着赚钱的买卖。清末至民国时期,广州大力引进华侨和外国资本开办商业、洋行和银行,商业和外贸的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粤商崛起于明清时期,并形成中国一大商帮,绝不是偶然的,它与广东的人文地理环境,发达的商品性农业,手工业,人多田少的矛盾,复杂的国际环境以及朝廷的海禁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商人的活跃与否取决于整个社会的商业环境、商品意识、市场背景,也取决于政府的政策、社会生产的状况、当地的自然条件等等因素。广东商人在明清时期的崛起亦离不开这些因素的制约。明朝中后期,上述因素就形成了一个明显有利于商人发展与活跃的趋向,尤其是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因此,明清粤商的崛起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1、三山六水一分田
广东境内地形复杂,有山地、丘陵、平原、台地等,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平原地区很少,总体情况就是人多地少。明清时期,由于人多与田少的矛盾成为广东、尤其是珠江三角洲的严重社会问题。广东就有不少人想法设法另觅生计。他们或者在有限的土地上种植有较好经济效益的经济作物,或者实施新的耕作方式,采用“基塘”养蚕养鱼;还有一些人则转而从事手工业生产,专门进行商品经营;还有一些人则弃农经商。因此,人多田少的矛盾便成为广东商人崛起于明清时期的一个重要因素。
2、交通便利
广东三面环海,境内河网密布,无论是通向海外、还是内地,交通都非常便利。广东南临南海,地当太平洋、印度洋、亚洲和澳洲之间海上航路的要冲,是世界上海洋航运繁忙的地区之一,也是中国与世界交往的纽带。交通的便利为广东商人的崛起提供了有力的条件。
3、商品性农业的普遍发展
明清时期,广东的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商品性农业异军突起。桑基鱼塘,种桑养鱼,一地二用,是广东珠江三角洲土地利用的一种特殊方式。甘蔗、水果、茶叶、花类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明清广东部分地区农村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还促进了广州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广州对外贸易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广东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广东商人的崛起。
4、广货远运
明清时期,伴随着商品性农业的快速发展,广东的手工业也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成为全国手工业发达地区之一。其门类众多、花色品种齐全、技术精巧,都是空前的。随着商品性农业的兴盛和手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广东产品迅速崛起,数量多,质量好,走上国内国际贸易舞台,并随之形成“广货”的概念。广东手工业的高度发展自然要求广大的销售市场,促使的广东的商业繁荣,商人活跃,商业资本发达。
5、西人东来
明清时期,特别是16世纪以来,随着“地理大发现”和新航路的开辟,西方殖民者纷纷东来进行掠夺性贸易,并进行殖民扩张。1573年,葡萄牙人强租澳门,垄断了澳门的对外贸易,控制了澳门的东西方国际贸易。随后,西班牙、荷兰和英国接踵而至。清政府采取了“海禁”政策,这对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广东商人寻求海外贸易有很大影响。由此形成大量的海商,这就是明清史籍的所谓“海盗”。随着海商联合,广东商人在明朝嘉靖以后才真正崛起,而首先形成的是海商商帮集团。到粤海一口通商之后,广东海商的力量更是随着广州的独口贸易的高度发展而日益壮大。
6、专业市场的兴起
由于广东地区商品性农业和手工业的迅速发展,一些专卖农作物产品的市场随着专门化的商品性农作物的种植而出现,并随之扩大而增加。不分季节,四时都有货源的,如牛、猪、布等专业交易场所,称之为圩;有定期收获的农产品,如水果、花生等专业交易场所,称之为市。专业圩市的出现是为了适应农业的商业化,也满足了由此而兴起的手工加工业发展的需要。专业圩市不仅适应了珠江三角洲商品性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而且也适应促进了广东商人在明清时期的崛起。
7、商业传统
广州是一个具有悠久的商业传统的城市。《史记·货殖列传》中广州(时称番禺)即九大都会之一还特别指出番禺是“珠玑、犀、玳瑁、果、布之凑,中国往商贾者多取富焉”。广州这种悠久的商业历史和商业传统,无疑对广州城乡居民有很大的耳濡目染的作用,在这种氛围下,广州以及广东居民的商品意识自然较强。这对明清时期广东商人的崛起有很大的影响。
8、外贸垄断
明清时期,中国基本实行闭关政策,对外贸易被严格管制口贸易;第二类是本港行,专门暹罗贡舶贸易及南洋贸易;第三类是福潮行,专办福建、潮州的国内贸易。清代始终把广州视为对外联系的中心和纽带,也正由于广州所处的重要地位,使它迅速发展和繁荣起来,也促使广东商人空前的繁盛。明代,实行朝贡贸易与贡船贸易,清代则大体上实行一口通商的对外贸易政策。广州一口通商后,商船日渐增多,税课日旺,买卖频繁。由此引起广州的商行分出三类专业商行:第一类是洋货行(即十三行),专门办理对外进出
粤商社会组织。
明清时期,广东商人已经有了自己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名目繁多,有行、帮、会馆、公所等等。行,是指商人的行业组织;帮,则是商人的地域或业务性质的组合;会馆,一般而言是商人的地缘组织;公所,则是商人的业缘组织。虽然这些组织的内涵在明清时期相当程度上已演化的差不多了,但是它们的名称却依然存在。
9、商行
“行”是已知较早的商人组织。唐宋时期,“行”就已经出现。当然,当时的“行”和后来一样,不完全是商人组织,手工业者也包括在里面。而且,它还是商人和手工业者所开设的店铺的组织。明清时期的“牙行”实际就是“牙店”、“行家”、“行户”的通称。其职能主要是替客商收买、评估物品。当时之“行”最主要的含义是行业,每一行业皆有自己的组织,此组织或曰堂,或曰公所,或曰会馆。行虽不是组织本身,却也和行业组织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大多数行都有一个“堂”,名称虽不一,但该“堂 ”毕竟为一商人行业组织。故此,行在当时还是有特殊的意义。
10、商帮
“帮”,主要是由地域关系而形成的,当时也有一些是因业务关系而组成的。在一些商业繁荣的都市里,商人们几乎都有自己的“帮”,广东商人的“帮”往往叫做“广帮”。但“广帮”其实只是一个大的称呼,“广帮”之内还有地域关系而形成的顺德帮、番禺帮、潮州帮之类。明清时期,广东商人最有名的商帮是潮州帮。
11、会馆
明清时期异藉同乡人士在客地设立的一种社会组织,它是适应社会的变迁而产生的,又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形态,在对内实行有效整合的同时,又不断谋求与外部世界的整合。狭义的会馆指同乡所设点办公的建筑,广义的会馆指同乡组织,由商人发起新建的会馆,目的在于保护本地商人或本行业商人的商贸利益。
12、公所
早期公所主要是有地域关系的同行商人的组织,其参与者仅限于工商业者。公所往往是中小商人谋求发展的处所,更多的是注重实效。明清时期公所的不断成立和增加,反映了工商业行业的拓展和工商业经营者的增长,这是社会分工发达的标志。 明清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广东商人,虽然由于其商业资本主要流向土地而不能从质的方面改变传统经济,但在量的方面,却发挥着多方面的社会功能。这是因为,广东商人的活动虽然属于交换的范畴,就一切要素来说,它是有社会生产决定的。但是,作为生产工程中一个阶段的交换,在一定的条件下,也能对生产发生反作用,进而引起整个社会经济、政治、思想和文化的某些变异。明清时期广东商人的商业活动因而也就对当时广东的经济、政治、思想和文化产生了影响。
1、促进外向型手工业的兴起和发展
世界经济发展史证明,商业的扩张往往是先于工业发展的。明清时期广东商人的商业活动,其实就是承当国内贸易中介人角色的商业活动,推动了广东外向型手工业的兴起和发展。为了适应市场,特别是供给市场的需要,广东商人往往对外向型手工业作坊或工厂手工产品特别青睐,甚至投资于外向型手工业,从而促进外向型手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在广东,广州的制茶业、纺织业和佛山的棉织业、冶铁业、制瓷业的发展最为典型。
2、促进货币经济的发展
随着广东海商出海贸易的发展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明中叶开始外国银元大量流入中国。明清时期,以丝、茶、瓷、和他其手工产品为主要出口商品的中国外贸一直处于出超地位,外商不得不大量输入银元来交换中国的商品。清政府推行广州一口通商政策,外国商人的银元于是经由广东商人中的十三行行商之手源源不断的输入广州,进而向全省乃至全国流散。广东商人在银元输入的过程中充当了转手人的角色。
3、促进城镇经济的发展
随着广东商人的日益发展,广东的市镇也像雨后春笋般兴起和发展起来。首先是岭南一大都会的广州城已成为“百货之肆,五都之市”的中心,人口也发展很快,由于人口剧增,商业繁荣,广州城进行了两次扩建。显然这是为了适应由于商业贸易而新发展起来的繁荣的商业区的需要。由于广东商人的发展和活跃,商品生产与交换,逐步地破坏着周围的自然经济结构,使许多千年不变的乡村卷人商品经济发展的潮流,进而成为新的商业市镇。
4、促进东南亚和美洲国家经济的发展
16至18世纪,东南亚和美洲的许多国家正处于开发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远远低于中国。广东商人中的海商和这些国家的商人通过商品交易往来大大改善了当地人民的生活。同时因贸易而在当地定居的广东商人就成了华侨。广东商人以及华工带去的先进的铁工具等,对东南亚各国人民从事矿藏的开发、荒地的开垦以及经济作物种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5、促进中外科学文化的交流
贸易的通道,同时也是文化交流的通道。广东商人的大量出海贸易,不仅把中国的优秀文化带到国外,而且也把外国的先进科学技术带回中国来,从而促进了中外科学文化的交流。
中国科技文化的外传:广东商人的海商足迹踏遍了世界各地,他们不仅运去了各国人民所需要的先进的中国手工业制品和农产品,而且想这些国家传播了中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对各国的经济、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
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到国外经商的广东海商不时把外国的一些经济作物或者粮食作物新品种带回广东种植,对广东乃至全国都有产生极大的影响。
西方国家先进科学技术的传入:随着广东海商对外商贸的发展,西方传教士也纷纷来到广东和内地传教,并带来了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明清时期停滞不前的科学技术注人了新的血液。
6、促进广东社会重商心态的形成
广东是一个商业一直比较发达的地方。在国际贸易的影响下,广东社会的重商思想不断得到加强,随着明清广东商人的形成和发展,广东人经商意识日益普及化。明中叶以后,重商的社会心态便在广东形成了。广东社会的重商心态除了表现为经商的人多、经商的风气盛以外,还在商业性农业的发展等方面反映出来。
海上丝绸之路往外输出的主要商品有那些,往国内输入的主要商品有那些
郑和下西洋的意义
(1)为促进中国与东南亚、印度、阿拉伯和东非各国人民的友好来往,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它是明朝政治、经济以及综合国力强盛的反映和标志。郑和七次下西洋,作为和平的使者,宣扬国家之间的和睦相处,以提高国家的威望和国家地位;同时也有“耀兵异域”,显示中国强大国力的一面。结果,许多国家纷纷派人带着当地的特产,比如大象、犀牛、长颈鹿、狮子和宝石、珊瑚、胡椒以及香料等随郑和船队来到京城,要求同中国发展友好关系,这都与郑和下西洋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不像后来的欧洲殖民者在世界各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鉴于学生尚未学习到世界史,这里教师只做简单的提及便可。
(2)郑和下西洋,遍访亚非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不但是我国古代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就是在当时世界航海史上,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它加强了中国与亚非各国人民之间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交流和友好来往,使中国先进的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同时也丰富了中国人民的地理和航海知识。另外,以郑和下西洋为契机,更多的中国人来到南洋,为南洋的开发和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3)但是另一方面,也应该使学生认识到,郑和下西洋,并没有为国内的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没有刺激中国手工业的发展,没有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倒是强化了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基础。而且这种贸易,对国计民生关系不大,因为输入的商品多为香料、珍宝等高档消费奢侈品。同时也助长了中国封建统治者的不思进取,固步自封以及夜郎自大,更加不利于中国的政治经济革新。郑和下西洋所进行的对外贸易,并不是一种建立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交易。按照明政府的旨意,贸易坚持的是“厚往薄来”的原则,即高价收购外来番货,而低价出售中国的货物,其目的仅仅是为了显示中国的富强与富有,从而加深了中国人的自我虚骄心理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这种贸易产生的后果只能是给国内经济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贸易背后巨大的耗费给人民增添了巨大的负担,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海上丝绸之路往国内输入的主要商品有:
琥珀、珍珠、水晶、香药、沉香、安息香、象牙、犀角、玳瑁、珊瑚、翡翠、孔雀、金银宝器、犀象、吉贝(棉布)、骆驼皮、斑布、明珠、宝石、金刚石、猫眼石、琉璃、金银器(包括白银)、珠玑、温纳齐、槟榔、兜銮、珍禽异兽等。
附:
海上丝绸之路形成于秦汉时期,发展于三国隋朝时期,繁荣于唐宋时期,转变于明清时期。传统意义上的海上丝绸之路主要指从中国东南沿海的广州、泉州、宁波等港口出发前往南海和印度洋的贸易航线;二十世纪后半期,国际学术界也常常把中国到东北亚的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和琉球群岛的贸易航线,也称之为海上丝绸之路。
从贸易品的角度,海上丝绸之路又有“陶瓷之路”、 “茶叶之路”、“香料之路”、 “白银之路”、“宝石之路”等不同的称呼;从航线的角度,又有南洋航线、西洋航线、东洋航线等不同的说法。
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航线和贸易规模的发展,海上丝绸之路上的贸易品也有不同。战国秦汉时期,地处华南的南越国就有十分繁盛的海外贸易,这在南越王墓等考古发掘中得到实证。南越国的输出品主要是:漆器、丝织品、陶器和青铜器。输入品正如古文献所列举的“珠玑、犀(牛)、玳瑁、果、布之凑。”主要的贸易港口有番禺(今广州)和徐闻(今徐闻)。
到了汉代,海外贸易进一步发展,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有译长,属黄门,与应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琉璃、奇石异物,赍黄金杂缯而往……”说明“海上丝绸之路”在汉武帝灭南越国之后,规模有进一步的扩大。东汉(特别是后期)航船已使用风帆;大秦(罗马帝国)已第一次由海路到达广州进行贸易;中国商人也到达了罗马。这标志着横贯亚、非、欧三大洲的、真正意义的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随着汉代种桑养蚕和纺织业的发展,丝织品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输出品。
唐宋时期以迄明清时期,海上丝绸之路贸易进一步发展,总体而言,当时通过海上丝绸之路往外输出的商品主要有丝绸、瓷器、茶叶和铜铁器(含铜钱)四大宗,往国内运的主要是香料、宝石、象牙、犀牛角、玻璃器、金银器(包括白银)、珍禽异兽等。中国官方海外贸易在明初郑和下西洋时,发展到巅峰。郑和之后的明清两代,由于实施海禁政策,我国的航海业有一定衰落,进入西方的大航海时代以后,西方殖民者进入东亚贸易圈,中国海外贸易航线逐步被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所蚕食,这条曾为东西方交往做出巨大贡献的海上丝绸之路也逐渐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