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9年第29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20年第38号)中的产业。
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原则上适用于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经营的内资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一)重庆市
1.电弧炉短流程炼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高强度建筑用钢,汽车、电子信息、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产业用金属材料;铸锻轻合金材料;镁合金深加工产品;金属基粉体及表面处理新材料;锰基等新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2.化工新材料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锶矿(天青石)等金属矿精深加工;毒重石、岩盐、萤石、重晶石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年生产能力1000万吨及以上机制砂石项目
4.新型节能、隔音、防火门窗及配件的开发与生产
5.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部件生产
6.核设备、高精密核仪器、仪表的开发制造
7.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成套设备及装置(汽车储气钢瓶、压缩机、储气罐、深度脱水装置、脱硫罐、冷凝管、油水分离器等)研发及制造
8.矿山安全仪器、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及制造
9.高压输变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及制造
10.达到一级能效的压缩机、电机、变频器、磁控管等家用电器关键零部件制造
11.钟表计时、珠宝加工等精密加工产业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2.VR/AR/MR等沉浸式互动式娱乐设施设备、数字舞台灯光、智能影音、内河游艇、数字印刷、玩具、文化用品等文化旅游装备及用品研发制造
13.汽车整车、专用车(不包括仓栅车、栏板车、自卸车、普通厢式车、普通挂车)及零部件制造
14.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微耕机、拖拉机、农作物种植收获等中小型农具、农田建设所需农用工程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
15.摩托车整车及重要零部件制造
16.船用齿轮箱和船用油泵油嘴、增压器、连杆、薄壁轴瓦、喷射控制单元等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铸锻一体化工艺大抓力船锚生产
17.氧化铁(Fe2O3)含量不超过0.02%的高档玻璃器皿生产
18.教具教学仪器开发及生产
19.公路、铁路客货运输
20.笔记本电脑、通信产品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制造
21.三网融合类业务平台、通信、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及设备制造
22.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
23.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
24.仓储、货代、船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集拼集散、配送、多式联运服务、供应链服务以及单证、数据和信息处理等现代物流项目;口岸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25.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
26.服务外包、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27.城市及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治理及厕所革命等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
28.医疗机构经营
29.艺术及技能培训(音乐、演艺、美术、设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