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的结算
A、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
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
托收 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principal),即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drawer),通常为出口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接受出口人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payer或drawee),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
上述当事人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付款人与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付款人是根据买卖合同付款的。所以,委托人能否收到货款,完全视进口人的信誉好坏,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不承担责任。
在办理托收业务时,委托人要向托收行递交一份托收委托书,在该委托书中人出各种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托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货款。
C、银行保证函
银行保证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写为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债款。
D、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a、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汇付方式结算。这种结算方式的结合形式常用于允许其交货数量有一定机动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对此,经双方同意,信用证规定凭装运单据先付发票金额或在货物发运前预付金额若干成,余额待货到目的地(港)后或经再检验的实际数量用汇付方式支付。使用这种结合形式,必须首先订明采用的是何种信用证和何种汇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证支付金额的比例。
b、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这种做法,对出口人收汇较为安全,对进口人可减少垫金,易为双方接受。但信用证必须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式的种类,也必须订明"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c、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等)等货款的结算。这类产品,交易金额大,生产周期大,往往要求买方以汇付方式预付部分货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货款则由买方按信用证规定或开加保函分期付款或迟期付款。
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和等形式。我们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那一种结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常见的付款方式
L/C 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
collection托收 包括 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付款交单 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承兑交单
T/T 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 M/T mail transfer信汇 D/D demand draft票汇
O/A 赊销 open account
C.W.O cash with order 随订单付现
C.O.D cash on delivery 交货付现
C.A.D cash against documents 凭单付现
P.O.D pay on delivery 货到付款
出口货物分批收款流程
以中国工商银行跨境汇入汇款为例:
跨境汇入汇款的方式包括电汇汇入、“速汇金”汇入等,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跨境汇入汇款方式。
方式之一:电汇汇入
☆ 业务简述
您只要在我行开立了活期多币种账户(如理财金账户、灵通卡、活期一本通等),即可接受跨境电汇汇入汇款。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国际swift清算组织成员,利用先进的外汇汇款及资金清算系统、强大的境内外服务网络和代理行资源,为您提供多币种的、快捷的跨境汇入汇款服务。
☆ 特色优势
1. 多币种、多地区:通过我行,您可接收来自世界不同国家或地区(港澳台地区)、可自由兑换货币(以我行对外公布的外汇牌价币种为准)的境外汇入款;其中,我行可以经营外币储蓄存款的币种可以原币入账,非存款币种的可自由兑换货币需要您提供国家外汇局规定的有关结汇的证明材料合规办理结汇后方可入账。
2. 实惠:我行不收取境外汇入款手续费。
3. 轻松入账:只要提供我行的活期多币种账户(如活期一本通、理财金账户、灵通卡)作为汇款接收账户,款项到达后将自动入账,而无需您亲自前往办理入账手续。
4. 服务周到:在您接收跨境汇入汇款之前,我行为您提供详细的跨境汇款路线指引,您可将其提供给您境外的汇款人,并请该汇款人依据该指引将款项以最简单、经济、快速的方式汇给您。
☆ 服务渠道
汇款人可通过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往我行汇款,收款人则可通过柜台、电话银行或者网上银行方便的查询收款账户余额变化情况。
☆ 操作指南
1. 境外机构或个人欲将款项从境外汇给境内的您时,请您事先根据所汇款项的币种,将我行相应币种的汇路指引(具体汇路指引请发送短信至95588或拨打95588咨询。)以及您作为收款人的相关信息提供给该境外汇款人。您需要提供给境外汇款人的主要信息包括:收款人(您)的姓名(即:与您证件姓名一致的普通话汉语拼音,或与你收款账户户名一致的普通话汉语拼音)、完整的我行活期多币种账户账号(或卡号)、收款行(即我行)全称(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收款行(即我行)swift代码、收款人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英文)等信息。详情请咨询当地分行95588客户服务热线。
2. 提示汇款人在境外银行进行汇款时,按我行汇路指引及您提示的收款人信息填写《汇款申请书》。若汇款人对如何填写汇款申请书没有把握,可以提示其在境外银行办理该笔汇款时将我行的汇入汇款指引出示给该汇出银行的职员,并请其协助。
3. 如您作为收款人,未在我行事先开立外币储蓄账户,但又想将款项汇至我行的,建议您事先到我行开立活期多币种账户,以确保款项能够及时、顺利到账。
☆ 常见问题
1. 接收境外汇款需要什么条件吗?
答:您只要开立一个我行的活期多币种账户(如理财金账户、灵通卡、活期一本通等),按照《工商银行境外汇入汇款指引》将本人的相关信息告知境外汇款人即可接收境外汇入款。
2. 如何使用汇路指引?
答:根据汇款的币种不同有不同的汇路指引。“汇路指引”仅与汇入汇款的币种有关,与该笔汇款从哪个国家汇入没有关系。即:如果汇款人是从英国汇给您美元汇款,则您在使用和选择汇路指引时,应选择“美元汇路指引”,而非“英镑汇路指引”。
3. 您可以在境外直接往境内汇人民币吗?
答:持香港居民身份证件或澳门合法居留证件的个人,可以汇款人为收款人向国内汇人民币,每一汇款人每天汇入的最高限额为8万元人民币。此外,您可持外币在工商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办理个人外汇预结汇汇款,这样可以保证收款人直接收到人民币。
4. 您的汇款怎么还没有到账?
答:请向汇款人确认一下汇款时提供的收款人信息是否正确,收款账户是否为活期多币种账户,收款人姓名是否与收款账户户名相符;若上述信息都正确,可通过汇款人从汇款银行方进行查询。
5. 为什么您收到的钱比汇出来的少?
答:如果汇款行与我行互开往来账户,款项一般可全额汇达我行。但是,在汇款行与我行无账户关系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另一家或几家银行作转汇行将汇款款项转至我行。每家转汇行在做转汇业务时,都会从汇款额中扣收一笔转汇费。因此,您所收电汇款金额就有可能少于原汇出金额。
6. 工行可以接收境外汇来的瑞典克朗吗?
答:可以,但由于瑞典克朗非我行储蓄存款货币,因此我行在收到款项后需要通知您本人持身份证件及结汇所需材料到指定网点,按国家外汇局的规定为您的汇入款项合规办理结汇后方可入账。
7. 往工行汇款是不是只能在工行境外分行办理吗?
答:不是。您可以选择世界各国的任何一家银行往开立在工行的账户汇款,但如果您办理的是个人外汇预结汇汇款,则只能在我行境外分行办理。
方式之二:“速汇金”现金取款
☆ 业务简述
速汇金现金取款业务是我行与世界著名汇款服务公司--Money Gram公司合作,代理该公司为个人客户提供的一种无需收款人提供银行账号,即可实现快捷简单、安全可靠的国际汇款的服务。
如果您需要尽快收到境外个人汇给您的外币资金,在您未在我行开立账户的情况下,您可通过我行提供的速汇金汇入汇款现金取款服务尽快收到款项。
☆ 特色优势
1. 汇款机构广泛:Money Gram公司已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总数超过200,000个代理网点。境外汇款人可通过这些网点将款项汇给您,并通过我行指定网点进行解付。
2. 汇款速度快:借助我行外币资金清算系统及国际速汇金公司的全球网络和电子技术,在我行网点正常营业时间内,速汇金汇款人汇出10分钟左右您即可在我行收到款项。对于急需用款的客户而言,速汇金是极佳的汇款方式。
3. 解付无需支付费用:速汇金的费用仅在汇出时按汇款金额相应档次收取,收款人解付时无需再度交付费用。
4. 足额收款:速汇金汇出后无中间行扣费,您将全额收到汇款人汇出的款项,从而确保汇出款的足额解付。
5. 手续简单:
对于汇款人:无需选择复杂的汇款路径,无需知道收款人开户的银行及其账号,只需提供收款人姓名等简单信息,在款项汇出后立即将该笔汇款的业务参考号告诉收款人即可。
对于收款人:无需拥有银行账户,无需事先确定具体取款网点,凭其身份证件、汇款业务参考号即可在任意一家速汇金代理网点办理解付手续。
6. 安全可靠:收款人在取款时凭有效身份证件、业务参考号办理解付。解付核对多重信息,为您的汇款资金提供了保障。此外,与汇款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的储存和处理全部电子化,通过速汇金系统进行传输控制,系统安全性高。
☆ 服务渠道
我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前请咨询当地95588客户服务热线。
☆ 操作指南
1. 您在我行指定网点办理速汇金汇款解付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 填写取款表格,内容包括:汇款业务参考号码、汇款人的姓名、取款人的姓名、地址、街道、城市、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 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方式之三:“速汇金”直接汇入账户
☆ 业务简述
速汇金直接汇入账户业务是我行与世界著名汇款服务公司--Money Gram公司合作项目之一,专为持有我行个人活期多币种存款账户/卡的客户提供的快捷简单、安全可靠的国际汇款服务。
如果您境外的亲友想给您汇一笔外币资金,您在我行已拥有一个活期的多币种存款账户的情况下(如未开户,可以到我行任意营业网点申请开立),可选择我行提供的速汇金直接汇入账户服务,无需到银行排队,足不出户可以轻松收到款项。
目前已开通速汇金直接汇入账户的海外国家有: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
收款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澳元。
☆ 特色优势
1. 汇款机构广泛:Money Gram公司在已开通速汇金直接汇入账户的海外国家拥有广泛的代理网点,境外汇款人可通过这些网点将款项汇到您指定的工行账户。
2. 收款方便:收款不必去网点,只需拥有一个中国工商银行的活期多币种存款账户/卡。
3.免费到账通知:汇款到账当日工行将免费短信通知收款人。
4. 汇款速度较快:借助我行外币资金清算系统及国际速汇金公司的全球网络和电子技术,在我行网点正常营业时间内,速汇金汇款人汇出后,最快24小时以内收到款项。
5. 解付无需支付费用:速汇金的费用仅在汇出时按汇款金额相应档次收取,收款人无需再度交付费用。
6. 足额收款:速汇金汇出后无中间行扣费,您将全额收到汇款人汇出的款项,从而确保汇出款的足额解付。
7. 手续简便:
对于收款人:只需拥有一个工行账户,首次收款前登录速汇金网站办理注册,将注册获得的全球汇款十位注册号(RRN)告知汇款人即可。如果收款金额超过等值3000美元(不含),无需专程前往柜台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只需以手机短信确认的方式由我行进行间接申报。
对于汇款人:无需选择复杂的汇款路径,只需提供收款人姓名、注册号等简单信息,在款项汇出后立即将该笔汇款的金额和业务参考号(8位数字)告诉收款人即可。
8. 安全可靠:解付核对多重信息,为您的汇款资金提供了保障。此外,与汇款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的储存和处理全部电子化,通过速汇金系统进行传输控制,系统安全性高。
☆ 服务渠道
我行所有营业网点均可开立活期多币种存款账户/卡,并协助您办理注册。
☆ 操作指南
● 如何注册
1. 首次汇款前,登录速汇金网站注册www.moneygram.com/AccountRegistration。日后再办理速汇金直接汇入账户业务,如注册的信息没有变更,无需再办理注册。
2.“收款国家”选择China;“收款选项”选择ICBC+所需收款的币种。
3. 英文半角输入,填写收款人准确的姓、名、手机号码、19位工行活期账号、常住地址、城市、省份、职业、性别、并选择交易目的。
4. 提交信息,得到全球汇款十位注册号(RRN)。
5. 将注册号(RRN)告知汇款人,汇款人到境外速汇金网点办理汇款。
● 如何收款
1.汇款人完成汇款交易,立即通知收款人汇款金额和业务参考号(8位数字),并提醒收款人留意手机短信。
2.在我行正常营业时间内,收款人留意手机短息。汇款到账当日我行将向收款人发送免费短息提示已成功收款。
如果收款金额超过等值3000美元(不含),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在款项入账前,我行将会以短信形式向收款人确认此笔款项的交易目的,如无异议请及时回复“1”确认。我行根据收款人回复的短信确认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收款人必须在短信提示的时间内回复,否则汇款可能被退回。
☆ 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工商银行。
出口货物收汇流程、 信用证收汇流程1) 申请: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向当地银行填制开证申请书,依 照合司的有关条款填制申请书的各项要求,并按照规定交纳押 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具信用证。2)开证:开证银行审核无误后,根据开证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向 受益人(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寄交受益人所在地 银行(即通知银行)3)通知:通知银行收到开证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后,经核对印鉴密 押无误后,根据开证行的要求编制通知书,及时、正确地通知 受益人。4) 交单:受益人接受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条款办事,在规定的 装运期内装货,取得运输单据并备齐信用证所要求的其他单据, 开出汇票,一并送交当地银行(议付银行。5)寄单:议付银行将汇票和有关单据寄交给开证银行(或开证银 行指定的付款银行),以索取货款。6) 偿付:开证银行(或开证银行指定的付款银行) 审核有关单据, 认为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即向议付银行偿付垫付款项。7) 开证银行通知开证申请人向银行付款赎单。8) 开证申请人接开证银行通知后,即向开证银行付款,从而获取 单据凭以提取货物。二、 托收结汇流程(1) 进出口方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2) 出口人发货、制单;出口人填写托收申请书,向托收银行提出 托收申请(3) 托收行选定代收行后,根据托收申请书的具体规定,缮制托收 指示书,委托代收行代为收款.(4) 代收行收到托收指示书和票单后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接受委 托;接受委托后通知进口商并向其提示有关单据。(5) 进口商验单、付款/承兑和领取单据。(6) 代收行通知托收行款项已收妥,并贷记托收行帐户。(7) 托收行将款项交给出口人三、 汇款业务流程(1) 客户在我行开立人民币或外币结算账户,向境外汇款人提供我 行汇款路线(代理行、我行分支机构名称)、收款人名称和账号。(2) 境外汇款人到银行办理汇款后,汇出行可通过我行遍布世界各 地的清算银行,把款项汇入我行。(3) 我行收汇后通知客户,客户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后解付入账。
(4) 客户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和核销手续,我行可为客户代理 申报。出口收汇核销业务流程(1)出口企业取得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的出口权。(2)出口企业向海关制卡中心申领企业法人 IC卡、操作员IC卡。(3)出口企业持相关资料到注册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外汇 管理局审核无误后,为出口企业办理登记手续。(4)出口企业网上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5)出口企业凭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出口合同(首次申领时提 供)到注册地外汇局申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6)出口企业网上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前的备案。(7)出口企业报关。(8)出口企业网上交单.(9)出口企业在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后,凭银行出具的结汇水单出口 收汇核销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退回的该有验讫章的 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单等,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 销手续。(10)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 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企业。出口货物退税业务流程一、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之后,应与30日内办理企业的退 税登记。二、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相关的要 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 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有关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 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三、 核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并按规定的程序 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证”四、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及注销当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及政策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 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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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收汇流程
出口货物收汇流程
、 信用证收汇流程
1) 申请: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向当地银行填制开证申请书,依 照合司的有关条款填制申请书的各项要求,并按照规定交纳押 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具信用证。
2)开证:开证银行审核无误后,根据开证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向 受益人(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寄交受益人所在地 银行(即通知银行)
3)通知:通知银行收到开证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后,经核对印鉴密 押无误后,根据开证行的要求编制通知书,及时、正确地通知 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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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交单:受益人接受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条款办事,在规定的 装运期内装货,取得运输单据并备齐信用证所要求的其他单据, 开出汇票,一并送交当地银行(议付银行。
5)寄单:议付银行将汇票和有关单据寄交给开证银行(或开证银 行指定的付款银行),以索取货款。
6) 偿付:开证银行(或开证银行指定的付款银行) 审核有关单据, 认为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即向议付银行偿付垫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