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22年度出口额超过3亿元且在江北实际办公的外贸企业,外地户籍留甬在岗员工超过10人且不低于上年年底外地户籍员工总数50%的,奖励2万元,留甬在岗员工每增加10人奖励1万元,每家最高奖励10万元。
5、对春节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配合促销活动的生活服务业企业给予补贴,对营业面积3万平方以上,且2023年春节期间店铺开门率达80%以上的重点商业综合体,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奖励;对配合供应监测的重点民生保供超市,给予每家最高2万元奖励。
6、春节前夕,为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户外劳动者)免费发放防疫福袋,深入开展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慰问活动,为留甬过年一线优秀职工代表赠送“工惠保”,扎实做好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7、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任务后,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托管服务,由家长或学生自主报名参加。通过江北公开课等平台,向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教学资源。
8、春节期间区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维修除外)、滨江体育公园等公共体育场址面向留甬市民免费开放,充分利用“乐健”数字化平台加强市民“阳康”后科学健身指导。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本通知与《关于印发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甬市稳进提质发〔2022〕1号)文件同步实施,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