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海运单
海运单就是SEA WAYBILL(SWB)。
海运单的放货方式在本质上跟电放没有区别,都是凭收货人的公司证明放货。区别是海运单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为客户出正本。不过海运单正本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因为提货根本不用什么正本,一份正本复印件就够了,更有甚者用涂改液把DARFT上的“DRAFT ONLY”字样涂掉也可以提货,从中大家可以体会到海运单和提单差别。
对于船公司来说,提单和海运单的差别反映到舱单上,只是BILL TYPE的不同。如果船公司目的港收到的舱单BILL TYPE是提单,那么就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或电放放货,如果船公司目的港收到的舱单BILL TYPE是海运单,那么就可以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放货。
海运单是一种方便快捷的放货方式,据称运往欧洲的船上装的柜子60%以上都是做海运单的。但它同时也是一种对船公司风险较大的放货方式,因为在运费预付的情况下,装货港这边海运费还没收到,目的港那里货物已经被收货人提走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中、小客户向船公司提出做SWB,总是被人家嗤之以鼻了。一般的船公司对SWB控制得都比较严,什么样的客户去什么样的港口用什么样的付费方式能做SWB都规定得清清楚楚。开门做生意吗,谁愿意去承担风险?
(三)换单
换单的专业叫法是SWITCH BILL,在国际贸易中其实很常见,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好象只见香港、台湾、新加坡、迪拜以及欧美的贸易商运用得得心应手,很少见国内的贸易商玩过,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换单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二”、“一”。三方贸易、两份提单、一个中间商。 三方贸易-供应商、中间商、实际购买商两份提单-第一份提单的发货人是供应商,收货人是中间商; -第二份提单的发货人是中间商,收货人是实际购买商。一个中间商-整个换单过程由中间商一手操控;换单的实质就是中间商为切断实际供货商和购买商的联系而在提单签发过程中采取的小花招。
中间商付清货款和运费后,从供应商处取得第一套提单;中间商马上找船公司去换第二套提单:换提单的地点随中间商选,可以是发货地、收货地,也可以是第三地,反正一般都是中间商人头比较熟的地方;提单的发货人换成中间商,收货人变成真正的购买商。谁持有提单,谁就有货权,他想怎么换就怎么换,当然,条件是要付船公司换单费,大约USD50左右。
对于船公司而言,换单操作起来实在复杂。因为涉及到不同OFFICE对同一套舱单的更改,加上柜子到港清关的时限要求,处理起来很是棘手,所以平素基本上是惟恐避之不及,见到头就大。